清遠市經濟和信息化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清遠市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要求,由清遠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諮詢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申訴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概述
2010年是清遠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職能變更的第一年,根據《條例》和市政府的有關要求,本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相關制度的建設。建立了以分管領導為組長,各職能業務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專門配備了2名全職工作人員負責處理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設立了1個專門的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和1個電子查閱室,方便公眾查詢。截止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條例》和市政府的有關要求,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到2010年底,本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89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設定類信息9條,政策法規類信息96條,工作動態56條,通知公告82條,業務管理類信息434條。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在局網站開闢專欄、民眾來信、資料搜尋等視窗,為公眾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諮詢情況
2010年度,本局網上共受理市民來件24份。截至2010年底政府信息公開網站訪問量為108633次。
四、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本局2010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費
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的工作人員主要是來源於本局的相關科室。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納入本局機關的財政管理。
由於本局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因此未發生與訴訟(行政複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同時,2010年本局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因此未發生收費情況。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0年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對於公開內容劃分等尚不夠清晰,需要進一步改進和明確;二是信息更新還不夠及時。
(二)改進措施
1.統一認識,規範工作流程
我局將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梳理局機關以及局所屬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單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時提供,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規範化運作。
2.認真梳理,擴大公開內容
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同時,進一步推進公開信息的電子化。
3.最佳化整合,提高網站服務功能
從方便公眾查詢的角度,進一步最佳化整合局網站。一是合理設定信息公開欄目界面,在較為顯眼的位置設定相關連線。二是建立好信息間的關聯。按照信息內容的相關性,做好信息標題與信息全文之間、信息與信息之間、各信息內容類別之間的關聯,提高網上服務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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