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按照上級公安機關關於警務公開工作的要求,清遠市公安機關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際出發,通過多種形式主動公開公布公安警務信息。現就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概述
2008年到2009年,市公安局按照《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配套制度和工作規範,積極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載體和形式,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體系。市公安局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我省公安機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權的一項重要工作。為切實加強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公安局專門成立了由局領導掛帥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協調、推進和監督全省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市公安局還明確了規範化建設辦公室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體系,為全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同時,市公安局積極組織業務培訓和崗位練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素質和工作水平,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二)制定工作規範,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有序進行。從2000年起,逐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按照省公安廳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公安局制定了相關公開制度,對公開主體、公開方式、公開程式、公開時限等作了明確規定。同時,制訂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明確受理申請、審查、處理、答覆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並按照省政府要求針對申請、辦理和答覆等工作環節分別製作了規範文書。2008年起,相關工作制度還通過“清遠市公安局入口網站-清遠警察網”向社會公開,有效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依法規範運行。
(三)編寫指南目錄,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引。按照《條例》和《通知》要求,市公安局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認真對本部門製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按照“嚴格依法、全面準確、及時便民”的原則,編制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並於2008年9月18日通過網站向社會公開。
(四)拓寬公開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民眾獲取政府信息。市公安局指導全省機關的業務辦理視窗建立辦事流程、辦事規範上牆制度,並積極通過網路、報刊、廣播和電視等多種渠道及時主動發布政府信息外,還開通了“政府信息公開系統”,並進一步豐富了與公眾生活聯繫密切的重要信息發布、網上辦事、網上互動等功能,有效發揮了政府網站服務公眾的功能。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市公安局主要通過清遠警察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市公安局在制定規範性檔案,主動公開內容的基礎上,結合全市公安工作實際情況,列舉了應重點公開的12個大項目60多小項。2009年,市公安局機關發布信息800多條,其中主要是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全省治安情況發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務措施等信息。加大了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並向社會徵詢意見的事項”公開力度。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1. 將政務網站作為主要平台。清遠警察網站是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平台。結合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和全省公安機關信息化“服務措施一網辦”工作安排,市公安局於2008年和2009年對網站進行了兩次升級改版,進一步加強網站的信息公開、交流互動、辦事服務三大功能,開通“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欄目”,刊登了市公安局政務公開工作辦法、公開指南、申請流程示意圖、公開目錄等信息,公布了涉及機構職能、規章檔案、規劃計畫、業務工作和統計數據等方面的信息,通過省公安廳“平安南粵網”開通了網上申請、網上申請進度查詢和網上監督投訴等網上辦事功能,並提供了公開信息申請表下載、政府信息公開導引、信息檢索、電話系統查詢等相關服務內容,方便公眾及時獲取各類有關公安工作的信息。市公安局直屬各主要業務部門也結合各自業務特點,通過網站相應的警種頻道公開了大量信息。據統計,200年,市公安局平安南粵網站訪問量達到5多萬次。
2. 將新聞發言人制度作為重要渠道。2008年,市公安局對“粵安08”“打盜搶抓逃犯”等專項鬥爭進行宣傳報導,並結合“兩會”和節日以及清遠建市二十周年慶典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及時組織媒體報導專項行動的成效,展示公安機關嚴打高壓態勢,努力形成群防群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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