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公安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特向社會公布2008年度清遠市公安局(以下簡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共七個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遠市公安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公布日期:2008年9月18日
  • 發布單位:清遠市公安局
  • 檔案類型:政府報告
正文
一、概述
2008年,市公安局按照《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配套制度和工作規範,積極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載體和形式,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體系。市公安局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我省公安機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權的一項重要工作。為切實加強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公安局專門成立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協調、推進和監督全省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市公安局還明確了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體系,為全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同時,市公安局積極組織業務培訓和崗位練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素質和工作水平,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二)制定工作規範,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有序進行。2008年,為進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按照省公安廳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公安局制定了相關公開制度,對公開主體、公開方式、公開程式、公開時限等作了明確規定。同時,制訂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明確受理申請、審查、處理、答覆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並按照省政府要求針對申請、辦理和答覆等工作環節分別製作了規範文書,通過“清遠市公安局入口網站-清遠警察網”向社會公開,有效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依法規範運行。
(三)編寫指南目錄,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引。按照《條例》和《通知》要求,市公安局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認真對本部門製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按照“嚴格依法、全面準確、及時便民”的原則,編制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並於2008年9月18日通過網站向社會公開。
(四)拓寬公開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民眾獲取政府信息。市公安局除了積極通過網路、報刊、廣播和電視等多種渠道及時主動發布政府信息外,還開通了“政府信息公開系統”,並進一步豐富了與公眾生活聯繫密切的重要信息發布、網上辦事、網上互動等功能,有效發揮了政府網站服務公眾的功能。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市公安局主要通過清遠警察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市公安局在制定規範性檔案,主動公開內容的基礎上,結合全市公安工作實際情況,列舉了應重點公開的12個大項目60多小項。2008年,市公安局機關發布信息1000多條,其中主要是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全省治安情況發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務措施等信息。加大了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並向社會徵詢意見的事項”公開力度。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1. 將政務網站作為主要平台。清遠警察網站是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平台。市公安局結合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和全省公安機關信息化“服務措施一網辦”工作安排,對網站進行全面改版,進一步加強網站的信息公開、交流互動、辦事服務三大功能,開通“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欄目”,刊登了市公安局政務公開工作辦法、公開指南、申請流程示意圖、公開目錄等信息,公布了涉及機構職能、規章檔案、規劃計畫、業務工作和統計數據等方面的信息,通過省公安廳“平安南粵網”開通了網上申請、網上申請進度查詢和網上監督投訴等網上辦事功能,並提供了公開信息申請表下載、政府信息公開導引、信息檢索、電話系統查詢等相關服務內容,方便公眾及時獲取各類有關公安工作的信息。市公安局直屬各主要業務部門也結合各自業務特點,通過網站相應的警種頻道公開了大量信息。據統計,2008年,市公安局平安南粵網站訪問量達到10多萬次。
2. 將新聞發言人制度作為重要渠道。2008年,市公安局對“粵安08”“打盜搶抓逃犯”等專項鬥爭進行宣傳報導,並結合“兩會”和節日以及清遠建市二十周年慶典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及時組織媒體報導專項行動的成效,展示公安機關嚴打高壓態勢,努力形成群防群治局面,增強人民民眾的安全感,營造安寧祥和的社會氛圍。08年1月11日,清城區發生特大搶劫案,我們及時邀請南方日報、廣州日報、清遠日報、清遠電視台、清遠電台等媒體召開新聞通氣會,發布了新聞通稿。
3、 積極利用傳統媒體的傳播優勢。市公安局還積極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我們每兩周就在《清遠日報》設立《公安專版》,作為主要的宣傳陣地,及時公開清遠市公安機關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發布警情信息和預防犯罪提示,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較好地服務了社會公眾。2008年,市公安局編輯出版《清遠日報 公安專版》23期,向省公安廳《南粵警察》網站投稿1203篇,在各新聞媒體刊發稿件約4932篇,積極配合我市反恐演練活動,協助電視台做好專題片一部,協助製作相關行動和案件專題匯報片5部,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08年,市公安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5件,均為網上申請。經審查,符合法定申請條件和要求的5件。其中,涉及交通管理執法依據的3件,涉及戶籍管理執法依據的2件。
(二)申請處理情況
市公安局對受理的15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全部按時答覆,答覆率100%。答覆意見中,同意公開的5件,非市公安局職責許可權範圍的5件,按規定不予公開的5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
2008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相關事項諮詢1000多件,其中網站諮詢400多人次,電話諮詢約600多人次。內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執法監督、刑事偵查、交通管理、經濟犯罪偵查和網路安全監察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
(一)工作人員情況。1名民警主要承擔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情況。未安排專項工作經費,人員辦公所需基本費用全部在財政撥付的行政辦公經費中列支。
(三)未產生與訴訟(行政複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支出。
(四)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暫不收取任何費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08年,市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的行政複議申請。全年亦未發生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起的行政訴訟。此外,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努力踐行“科學發展觀”,在工作中積極體現“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理念,主動與申請人溝通,了解情況,在法律和政策許可範圍內,想方設法幫助其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受到民眾好評。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08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廣大民眾對公安工作相關信息的需求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市公安局將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創新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加強公安網際網路站建設,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水平,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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