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由清遠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編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據統計,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經中心審核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9條,全部在中心網站公布。其中,工作動態60條(更新),其他欄目19條,一些欄目內容也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了更新。中心網站訪問人次和被訪問頁面數穩步增長,全年訪問人次約8萬人次。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1年度,市行政服務中心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支出和收費
市行政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受理的工作人員主要是來源於本中心。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納入中心的財政管理。由於中心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因此未發生與訴訟(行政複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中心2011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針對信息公開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明年我“中心”將著重在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進:
1、加強各科室信息公開意識
加強各科室信息公開意識,進一步深化我“中心”各科室工作人員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法律法規的了解,增強“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公開意識,增強按照規定審核依申請公開和主動公開信息的規範辦事意識。
2、加強信息公開受理服務工作
加強人員配備,將業務能力強、溝通能力好、法律意識強的同志安排在信息公開受理第一線。爭取在與民眾接觸的第一時間即提供更為優質、規範的服務,提升我“中心”信息公開受理視窗的服務形象。
3、進一步加強主動公開工作
從內部管理流程入手,實現規範行政檔案產生流程,規範各類檔案的修改、取消和歸檔工作,將檔案加密、解密,公開屬性的確定更好地融入日常業務工作。
對發布的各類信息進行整理,為社會提供完整、準確、清楚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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