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氣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編制和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編制完成本報告向社會公布。全報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開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共六部分組成。

一、概述
2011年,局信息公開工作主要有以下4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學習,提高認識。我局組織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學習培訓和工作交流,並以建立健全政務公開長效機制為目標,著力推進政務公開和業務流程的融合。
二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領導作用,進一步明確由局長為組長,副局長和紀檢組長為副組長,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了市氣象局辦公室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落實了兼職人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是落實制度,規範操作。我局嚴格按照《清遠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系列管理辦法》、《清遠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和《清遠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等制度的規定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四是建設平台,暢通渠道。我局按照清遠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時充實網站內容,內容涵蓋氣象事業各項業務工作和工作關心的各類政府信息,充分發揮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的主渠道作用。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採取多種形式拓寬政務公開渠道。1.在氣象局院內設立政務信息公開和公示欄,公布氣象業務與服務、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行政審批工作流程;公示幹部人事安排、行政技術職務變動、重大事項等信息;2.在全市氣象內部網開設政務動態、局務公開、學習園地等內容,充分發揮現代網路快捷方便的優勢;3.對災害性天氣過程和氣象災害天氣事件,通過電視、廣播、氣象簡訊、“12121”電話和召開新聞發布會等途徑,讓市民及時了解最新的天氣變化情況,做好氣象災害防禦工作。2011年,我局向社會公布各類政務信息共420條。
(二)主動在行政服務中心氣象視窗提供政府信息情況;主動在市政府網站公開政務信息、公開目錄、依申請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等。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單位2011年沒有收到民眾來電來信或通過其他方式要求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訴訟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公開均未收取費用,也未存在減免情況。
六、2011年存在的主要問題和2012年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具體承辦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要求和規定的學習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化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和更新。
(二)改進措施
1.進一步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力。局將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學習和培訓,切實提高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和工作技能,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保證公開信息的及時、準確和全面。
2.統一認識,努力規範工作流程。局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三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確保應該公開的信息及時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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