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以及市委市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檔案精神和工作要求,公布清遠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以下簡稱市民宗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公開行政許可事項2項:一是在宗教場所內改建或新建建築物、設立商業服務網點、舉辦陳列展覽、拍攝電影電視片的審批,二是其他固定宗教活動處所設立的審批;非行政許可事項1項:民族成分變更的審批。
(二)公開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包括《宗教事務條例》,《廣東省宗教事務條例》,《廣東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關於集體宗教活動臨時地點的認可辦法》,《關於中國公民確定民族成分的規定》。
一是我局各科室依法公開辦事事項、依據、程式、條件、時限、紀律和政務承諾;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措施的依據、程式;重要政務活動和政務決定;監督舉報、投訴的途徑和方法,以及其它可以公開的內容,均在辦事指南上展現出來,以便接受廣大人民民眾的監督。
二是利用市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對已公布的民族宗教領域法律法規、機構設定與職責、辦事指南等服務信息進行了補充完善。
一是相關基礎設施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政務公開制度有待進一步健全;三是宗教部門的很多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對於涉密信息的界定在操作起來很難把握,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辦政務信息公開的力度。
改進措施。一是要進一步豐富公開內容,進一步完善公開目錄和指南。重點公開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制定和落實情況,以及重點工作情況的信息公開。二是進一步擴展公開渠道。進一步加快我局入口網站建設,把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辦事作為電子政務建設的重點,發揮民族宗教入口網站宣傳民族宗教政策、少數民族民俗、宗教知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