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業登記管理規則》是1993年3月22日根據《深圳經濟特區貫徹<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實施辦法》制定並下發的號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企業登記管理規則
- 發布單位:81908
- 發布文號:深府[1993]134號
- 發布日期:1993-03-22
- 生效日期:1993-03-22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深圳市企業登記管理規則》是1993年3月22日根據《深圳經濟特區貫徹<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實施辦法》制定並下發的號文。
《深圳市企業登記管理規則》是1993年3月22日根據《深圳經濟特區貫徹<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實施辦法》制定並下發的號文。正文(1993年3月22日深府〔1993〕134號文)根據《深圳經濟特區...
《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是深圳經濟特區為了完善商事登記制度,健全市場監管體制,促進經濟發展,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實際,制定的規定。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2013年3月1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
《深圳市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管理規定》在1999.12.21由深圳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的管理,維護和保障集體資產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集體所有制經濟的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深圳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以下簡稱集體企業),...
第四條民辦科技企業經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依法核准登記成立。第五條民辦科技企業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民辦科技企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特區規章。第二章 民辦科技企業的設立、認定與變更 第六條設立民辦科技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一)企業的主要發起人必須是非在職的科技人員,包括辭職、退職、...
第三條 深圳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是施工企業的行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主管部門)。各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主管部門)按規定的職責許可權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施工企業進行登記和管理。第二章 施工企業開業許可 第四條 設立施工企業、分支機構或承接單項工程,應符合特區建設發展需要,經市主管部門許可,並取得施工...
《深圳經濟特區不動產登記條例》是為規範不動產登記行為,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實際制定的條例。由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於2021年12月17日發布徵求意見稿,意見徵詢至2022年1月17日前。意見徵詢 市...
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深圳經濟特區有限責任公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根據《條例》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除應標明“有限公司”的字樣外,應符合國家有關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規定。第三條 公司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是指公司的主要管理機關所在地。第四條 公司的住所...
第十條 異地商會的名稱依次由“深圳市”“原籍地名”“商會”三部分構成,如深圳市XX(原籍地名)商會。第十一條 發起人申請成立異地商會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檔案:(一)社會團體成立登記申請書;(二)驗資證明、住所使用權證明;(三)章程草案;(四)會員、擬任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名單;(五)發起...
深圳市股份有限(內部)公司管理細則是為了使股份有限(內部)公司(以下簡稱內部公司)真正建立起產權約束,增強公司活力,規範公司行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特制定管理細則。第一條 為了使股份有限(內部)公司(以下簡稱內部公司)真正建立起產權約束,增強公司活力,規範公司行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特制定本管理細則。第...
關於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等18項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通知在1999.02.12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中文名 關於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等18項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通知 頒布單位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頒布時間 1999.02.12 實施時間 1999...
第五條 市發展改革委是本市數據產權登記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市數據產權登記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一)制定全市數據產權登記管理規章制度,規範數據產權登記行為;(二)推動建設數據產權登記存證示範平台,指導登記機構制訂相關技術標準,積極推動跨地域登記規則互認;(三)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協同配合的...
2013年3月1日起,深圳市全面推行新的商事登記制度。商事登記改革,程式簡化,成本降低,有利於促進我市經濟發展。審批監管 新的商事登記制度,營業執照不再記載經營範圍。 經營項目許可審批不再成為辦理營業執照的前置條件。改革後實行按照“誰許可審批,誰監督管理”的原則。驗資證明 新的商事登記制度,實行公司註冊資本...
發行人、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規則...
工商、民政、工會、機構編制等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協助主管部門做好代碼管理工作。第四條 下列組織機構應當依照本辦法規定辦理代碼登記,領取代碼證書:(一)經機構編制部門批准成立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二)經企業登記主管部門登記的經營單位;(三)經民間組織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四...
本市殘疾人失業登記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由各級殘疾人聯合會所屬的殘疾人就業管理服務機構負責辦理。第二章失業登記 第五條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且處於無業狀態的以下本市戶籍人員可以辦理失業登記:(一)年滿16周歲,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二)與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
第八條市政府有關部門會同徵信機構、企業組成企業信用徵信及評估監督委員會,負責對企業信用徵信及評估業務的監督管理。企業信用徵信及評估監督委員會的組成、職責和議事規則由市政府另行規定。政府鼓勵評估機構建立行業組織,進行自律監管。第二章徵信機構 第九條市政府設立深圳市企業信用信息中心(以下簡稱信用中心),...
(八)組織機構的設定、職權及議事規則;(九)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十)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及其他重大決策的程式;(十一)內部各項管理制度摘要;(十二)其他應載事項。第三十二條 運營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應經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查批准,並依法辦理企業法人登記手續。第三十三條 運營機構的權利如下:...
第十四條 借鑑港澳行業管理機制,推動與港澳行業標準和管理規則相銜接,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制定技術標準、規範行業發展方面的作用,強化自貿片區行業自律管理。鼓勵國際性產業和標準組織將住所設在自貿片區,取消其申請成立登記時業務主管單位的前置審批,簡化註冊流程,允許其在全球範圍內吸納會員,並參照《深圳經濟特區...
(一)《用地申請登記表》;(二)規劃設計圖;(三)本細則公布前,提交深圳市城市規劃局(以下簡稱市規劃局)批准用地檔案及紅線圖;本細則公布後,提交市國土局的批准檔案。第十四條市規劃局規劃的農村新村個人住宅用地,登記時,應提交下列檔案:(一)《用地申請登記表》;(二)管理區批准的報建檔案;(三)...
(三)公司的設立方式;(四)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種類、股份分配和管理辦法,各類股份總額、每股金額;(五)取得公司股東資格的具體條件;(六)股份流轉的限制和可轉讓股份的轉讓範圍、轉讓辦法及公司收購股份辦法;(七)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八)股東代表的產生及權利、義務;(九)股東代表大會的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二十八條1988年1月3日以前購房者從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入的房屋,轉讓時,需交土地增值費,不補交地價。第二十九條本規定由市規劃國土局解釋。 [1] 參考資料 1.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處理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權屬遺留問題的若干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引用日期2014-03-06]...
產權關係不屬深圳市的外貿企業(統稱駐深圳企業)出口計畫由其上級主管部門下達,其上繳外匯、、出口退稅、結匯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駐深企業在特區經營對外貿易,應接受特區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進出口統計報表。國家對外易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其他部門批准經營進出口業務的駐深企業在特區註冊登記和...
第十三條 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在深圳設立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第十四條 允許具有國際通行資質資格的金融、稅務、建築、規劃等境外專業機構和專業人才按照規定在深圳提供專業服務;放寬境外人員參加各類職業資格考試的限制。第十五條 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探索推行商事登記行政確認制,最佳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
(四)負責財政專戶、各項政府性基金、罰沒物資、財政票據以及公物倉等工作的監督管理。(五)主管轄區會計事務工作,檢查監督會計政策和制度的執行及會計信息披露情況,負責代理記賬機構管理、會計電算化、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等工作。(六)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執行社會保障...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
而現行的企業註冊號、事業單位、社團註冊號因其在證、照管理方面所具有的特定功能(不同於組織機構代碼,可根據證、照管理需要而設定編號規則,亦無需保持號碼的終身不變)將會保留繼續發揮現有的作用。最終實現一照(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社團登記證)一號(組織機構代碼)+ 用於內部證照管理的編號(現行企業註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