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實施“創業池州”行動計畫(2021—2025年)的意見

經池州市政府同意,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31日印發深入實施“創業池州”行動計畫(2021—2025年)的意見,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入實施“創業池州”行動計畫(2021—2025年)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31日
  • 發布單位: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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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新階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向縱深發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創業江淮”行動計畫(2021—2025年)的通知》(皖政辦〔2021〕6號)精神,現就深入實施“創業池州”行動計畫,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和市第五次黨代會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四最”營商環境,健全體制機制,完善創業政策,整合創業資源,匯聚創業動能,為打造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示範區、建設現代化“三優池州”提供重要支撐。
二、總體目標
緊密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增速居前列、人均爭上游”目標,到2025年末,累計開展創業培訓1萬人次以上,新增市級以上創業創新孵化載體10個以上,發放創業擔保貸款5億元以上,新增註冊企業3萬戶以上。力爭通過5年的努力,全市創業環境更加優良,創業服務更加精準,創業氛圍更加濃厚,創業帶動就業效果更加明顯。
三、實施五類重點群體創業行動
(一)實施青年創業行動,推動青年群體穩定創業。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畫,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創業服務專項活動”,落實一次性創業補貼、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等政策措施,為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創業提供充足要素保障。參加“青苗杯”安徽省項目資本群英會活動,積極組織申報安徽省大學生返鄉創業示範基地。選拔人員參加現代青年農場主實驗班,培養農村青年創業創新技能。選樹青年創業典型,推薦青年參加“安徽青年創業獎”“安徽省鄉村振興青年先鋒”評選活動。每年支持50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創業。對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首次創辦小微企業,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和體育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稅務局、團市委等)
(二)實施高端人才創業行動,鼓勵精英人士創新創業。支持和鼓勵池州學院、池州職業技術學院、安徽衛生健康職業學院的科研人員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離崗創辦企業或選派科研人員到企業工作或參與項目合作、設定創新型崗位開展創業創新活動。完善博士後人才引進支持政策,支持建設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及創新實踐基地,每年新建博士後科研工作(流動)站1-2個。支持擁有核心技術、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高層次科技人才來池創新創業和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每年服務30名左右高端人才創業。對離崗創辦企業的高校科研人員3年內保留與事業單位人事關係,期滿後尚未實現盈利的可以申請延長1次,延長期限不超過3年;對攜帶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科技成果,在池創辦公司或與市內企業共同設立公司,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由項目所在地政府、管委會按照相關規定以參股、債權等方式給予300-1000萬元支持;對新認定的省級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來池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生活補貼、住房保障補貼、學費補貼、創業補貼等。(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池州學院、池州職業技術學院、安徽衛生健康職業學院等)
(三)實施返鄉農民工創業行動,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鄉村旅遊“十百千”行動,開發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精品線路。實施“雙千萬”工程,培育家庭農場,提升農民合作社發展質量。支持返鄉創業人員引進項目、資金和技術,支持返鄉創業企業回遷或購置新生產設備、自主建設或租賃廠房。爭創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範園,開展市級優秀創業項目和“返鄉創業之星”評選活動。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農村創業創新,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可作為村級後備力量進行培養,按程式推薦為勞模候選人或給予一定政治榮譽。每年支持800名以上農民工等返鄉人員創業。根據新返鄉創業企業新增吸納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並繳納社會保險的人數,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萬元;返鄉創業人員引進項目、資金和技術的,按照招商引資相關政策給予優惠和獎勵;返鄉創業企業回遷或購置新生產設備、自主建房或租賃廠房的,由縣區政府給予返鄉創業企業一定的設備補助和廠房補助。(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鄉村振興局、市投資促進局、市總工會等)
(四)實施退役軍人創業行動,扶持退役軍人充分創業。依託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基地、專業培訓機構等有效平台,面向有創業意願的退役軍人開展創業培訓。舉辦退役軍人創業特訓營,全方位提升退役軍人創業素質和綜合經營管理能力。打造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金融服務示範平台,建設退役軍人創業服務點。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支持退役軍人創業,建立一批退役軍人創業孵化基地,建好用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一站式服務中心。健全完善信息採集、數據核實、台賬管理等制度機制,實時掌握退役軍人的基本信息和就業創業狀況,為退役軍人提供精細化創業服務。每年支持30名左右退役軍人創業。對退役2年以內的自主就業退役軍人首次創辦小微企業,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退役軍人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等)
(五)實施池州皖廚創業行動,培育一批皖廚師傅創業。落實皖廚創業“六個一批”措施,實施皖廚培育工程,組織推薦地方名優特小吃,編制《池州名小吃目錄》,開發推薦一批名小吃創業項目。依託鄉村旅遊資源,深挖傳統鄉村美食,與民俗文化、農業觀光休閒等相結合,培育發展“一村一品”“一鎮一業”,打造一批鄉村美食旅遊景點和線路。鼓勵各地打造一批符合當地特色的美食名品連鎖店,遴選確定就業創業帶動性強的皖廚培育項目。舉辦池州名小吃文化節,組織開展池州皖廚技能大賽。結合“2+N”就業招聘活動,舉辦個性化、小型化專場招聘會,搭建皖廚企業用工供需對接平台。每年支持200名以上皖廚師傅創業。對返鄉創辦農家樂等餐飲小微企業的創業者,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社會保險補貼等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對參加皖廚培訓中的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和“兩後生”,完成規定課時滿80%且取得專項能力證書的,按每人每天50元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等)
四、築牢四項創業保障
(一)保障創業賦能,打造創業培訓“全鏈條”。針對不同創業群體開展各類免費創業培訓,創業意識培訓可在安徽省創業服務雲平台進行免費學習,對開展創業培訓的定點機構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完善創業培訓師資登記、考核、進出機制,探索建立師資年報告制度。鼓勵各地組建企業家、創業成功人士、退休經理人、專業技術人員、創業培訓講師等組成的創業服務志願專家團,為創業者提供針對性指導服務。在創業服務機構以及池州學院、池州職業技術學院、安徽衛生健康職業學院中認定一批市級創業指導大師工作室,對認定的市級創業指導大師工作室,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一定的補助。每年開展創業培訓2000人次左右。(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團市委、池州學院、池州職業技術學院、安徽衛生健康職業學院等)
(二)保障創業場所,培植創業孵化“新沃土”。推進各類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現代農業產業區等園區和特色產業基地合理布局專業孵化載體,引導高校、職業院校等圍繞優勢專業領域建設專業孵化載體,打造服務科技企業發展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創業孵化鏈條。支持池州學院、池州職業技術學院、安徽衛生健康職業學院建好用好省級大學生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積極組織申報安徽青年創業園,重點扶持青年群體創辦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企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建設,經認定為民營創業孵化基地的,在3年孵化期內,按照吸納企業戶數(在基地孵化9個月以上)和5000元/戶年的標準給予民營孵化基地創業服務補助,對被評定為市級民營創業孵化基地的,一次性給予建設主體10萬元的運行經費補貼,按5∶3∶2的比例,分三年支付。每年新增市級以上創業創新孵化載體2個以上。(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局、團市委、池州學院、池州職業技術學院、安徽衛生健康職業學院等)
(三)保障創業資金,暢通創業融資“微循環”。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吸納就業人數多、科創能力強的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力度,持續加強對家庭農場、種養大戶及合作社的支持。發展科技融資擔保業務,鼓勵金融機構以“雙創”示範基地、科技型初創企業為載體,探索多樣化科技金融服務。探索通過委託專業管理公司以市場化運作方式,為青年群體創業提供“免抵押、免擔保”融資。繼續推行“整貸直發”模式,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支持推進創業擔保貸款線上辦理,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300萬元,符合條件的個人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50萬元。新發放的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以及全國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或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獲得市級以上的榮譽的創業人員、創業項目、創業企業,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的信用小微企業、商戶、農戶,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者等特定群體,免除反擔保要求。全市每年發放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1億元以上。(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池州銀保監分局、團市委等)
(四)保障創業活力,搭建創業競賽“大平台”。搭建池州創業創新競賽平台,打造創業創新競賽特色品牌,支持相關部門、社會團體組織舉辦“贏在池州”全市創業大賽、全市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市農村創新創業大賽、全市退役軍人創業創新大賽、全市青年創業大賽,組織參加“創響中國”安徽創新創業大賽、“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和省級工業設計大賽,辦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池州賽區賽事。積極開展行業沙龍、項目對接、展覽展示、創業培訓、融資對接等賽事配套活動,支持創業服務機構提供針對性指導服務,促成參賽項目成果轉化。通過競賽遴選一批優秀創業創新項目,按規定給予一定的資金激勵支持。(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局、團市委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推動。各地各部門要將實施“創業池州”行動計畫作為強化就業優先戰略的重要舉措,提升思想高度,明確目標任務,壓實主體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推進“創業池州”行動計畫,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同配合聯動,共同推進“創業池州”行動計畫實施,保證各項措施落地見效。(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等)
(二)最佳化創業環境。各地各部門要實施好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簡易登記和“智慧型審批”。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創新人才,在職業資格認定、職稱評審、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妥善安排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完善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多渠道靈活就業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形態就業。統籌安排好各類創業引導和扶持資金,加大政府創業扶持資金保障力度。(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三)營造創業氛圍。結合“四進一促”穩就業專項行動,加大“創業池州”行動計畫政策宣傳力度,不斷提升政策知曉度和覆蓋面。總結宣傳推進“創業池州”行動計畫的政策措施和經驗做法,大力宣傳優秀創業項目、創業人物,大力弘揚創業創新文化,推動創新精神、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合,進一步引導和推動各類人員投身創新創業大潮,不斷提升創業者的創新熱情和創造活力,營造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良好創業氛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本意見對培育引導主體同一事項涉及多項補助的,按“從高從優不重複”原則執行。
本意見在適用過程中若國家、省有新政策規定,從其規定,適用中的具體問題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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