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於2019年5月20日印發永州建設創新型城市實施方案.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建設創新型城市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5月20日
- 發布單位:永州市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推動全市科技進步、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步伐,根據《科技部國家發改委關於印發<建設創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創〔2016〕370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創新型省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18〕35號)和《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永州的實施意見》(永發〔2017〕17號)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大力實施“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著力提升創新要素集聚能力、增強綜合實力和產業競爭力、最佳化創新創業環境、強化創新對經濟和社會民生髮展的支撐、完善創新政策體系和治理架構,力爭通過三年的時間,將永州打造成為特色鮮明的創新型城市。
二、建設目標
到2021年,基本建成適應永州發展需求的科技創新體系,自主創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對產業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支撐引領作用更加突出。
創新能力大幅提升。全市專利申請量年均增長15%以上,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3.2件;每年取得40項以上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良好發展前景的科技成果。
創新體系日益完善。建成1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3-4個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新建國家、省、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科研開發機構50個。基本建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產業競爭力顯著提升。全市高新技術企業達到200家以上,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突破800億元以上,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產品產值占高新技術產業總產值50%以上,戰略性新興產業迅猛發展,產業結構進一步最佳化。
創新人才隊伍不斷壯大。著重引進和培養一批高端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團隊。科技人才總量實現穩定增長,每萬人勞動力從事人員數量達到40人。
科技投入持續增加。全社會研究與發展經費占GDP的比重達到2.1%以上,財政科技投入占本級一般公共財政支出的比例逐步達到或超過2%,規模以上企業投入占企業銷售收入的比重達到3%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一)推進高新科技園區建設
1.建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江華、寧遠省級高新區為依託建設國家級高新區,帶動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推進園區提質升級。新建3-4個省級高新區,提升全市承接產業轉移能力,促進縣域合作共贏,優勢互補。(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推進農業科技園區建設。以永州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為龍頭,推進全市農業科技園區創新發展。探索完善農業科技園區管理體制機制,構建創新驅動績效考評體系。到2021年,力爭永州農業科技園升級建設成為國家級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全市省級農業科技園區達到4家以上。(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提升高校院所創新服務能力
充分發揮高校院所的學科優勢和科研能力,積極引進國內知名大學和研究機構來永州共建一流學科和實驗室,系統提升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科技研發三位一體創新能力。整合市直科研所資源,組建永州現代農業產業研究院。支持湖南科技學院、永州職業技術學院等高校優勢學科發展,提升原始創新能力。推行市校合作機制,鼓勵市內外高校院所深度融入市內企業的創新研發,進駐永州科技要素市場,建設產學研協同創新中心。圍繞永州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的發展推進產學研合作攻關,建設3-5個高水平套用特色學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與規模以上企業組建新型研發機構。結合永州實際,落實好省政府出台的支持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的具體措施。(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加快縣域創新發展
聚焦永州支柱產業發展、特色產業培育和重點企業技術創新需求,打造縣域科技創新支撐載體,建設一批創新型縣(區)。加快建設創新驅動發展示範縣、農業農村智慧產業體系建設示範縣、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縣和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範縣。(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加大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
落實激勵企業創新的研發經費加計扣除等有關政策,探索科技保險參保企業財政補貼政策,激勵企業大幅增加研發投入。各級財政要將財政科技支出列入預算保障重點,確保各級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快速增長。加強財政性科技投入資金的統籌管理,不斷增加用於基礎研究、套用研究、試驗發展的研發經費,增加政府資金用於研發活動的比重。各級財政產業扶持資金和科技類專項資金,要安排一定的研發投入,並逐年增長。各部門爭取到的國家、省級項目經費中要列支不低於10% 的研發經費。鼓勵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各縣區人民政府)。
(五)培育、引進高新技術企業
實施高新技術企業“量質雙升”行動。完善“微成長、小升高、高壯大”的梯度培育機制,建立層次分明的高新技術企業梯度培育體系。鼓勵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逐步實現“零成本”申報。各縣區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永州市科技服務產業發展十條措施》(永政辦發〔2018〕17號),出台高新技術企業扶持配套政策,培育有條件的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後補助獎勵,支持企業享受高企稅收優惠政策。完善以企業為主的技術創新機制,鼓勵企業牽頭實施科技項目,實現全市有效高新技術企業達200家以上。(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六)建設科技研發服務平台
1.積極爭取國內外一流大學、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在永州設立研發機構,支持市內高校院所圍繞重點領域建設一批產業研究院和科技研發創新平台。發揮高校和科研院所基礎研究、源頭創新優勢,鼓勵規模以上企業組建新型研發機構。鼓勵科技園區、科技型企業、高校院所等單位建設院士工作站、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科技平台,充分吸納大學生、返鄉農民工、農業致富帶頭人創新創業,聚集創新資源和創業要素,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科協、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建成永州技術要素交易市場。在永州經開區建成永州技術要素交易市場,每年定期舉辦科技創新培訓、科技成果推介活動。在技術交易線上市場發布科技創新資訊,實現科技諮詢服務、科技成果交易、產學研對接、科技展覽的有機融合,廣泛聚集科技人才、科研儀器設備、專利技術、科技文獻、創新資訊等資源,促進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部門的交流與合作,促進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落地。(責任單位:市科技局、永州經開區)
(七)培養、引進科技人才
深入實施“瀟湘人才行動計畫”、重點產業人才引進培育實施辦法,完善科技人才服務體系。注重通過協同創新強化人才團隊建設,切實提高科研人員待遇。瞄準科技前沿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培養和支持中青年科技創新人才。面向科技型企業,重點扶持運用自主智慧財產權或核心技術創新創業的優秀人才,培養造就一批具有創新精神的企業家。集聚各部門資源,引進一流或頂尖創新人才團隊。對於符合《永州市瀟湘人才行動計畫》(永辦發〔2018〕15號)及相關人才引進政策的,按規定在重大項目、創新平台建設等方面給予科研經費支持。(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協。)
(八)推進智慧財產權創新工程
以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城市創建為抓手,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能力。培育10家以上的國家級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力爭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3.2件以上。培育專利密集型產業,在全市培育5項左右在重點領域掌握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引領產業發展的核心智慧財產權。完成10家以上的企業通過國家智慧財產權貫標體系認證。促進園區企業專利產品銷售額占總銷售額的50%以上,打造3個專利密集型產業。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轉化,建立健全專利技術轉讓和許可機制,支持和鼓勵以入股、融資、託管、聯盟等方式運營智慧財產權,盤活無形資產。大力促進智慧財產權與金融融合,制定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辦法,建立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規避機制,形成智慧財產權評估、分析、擔保、保險等多方參與的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模式,扶持和培育2—3家具有綜合服務能力的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強聯合執法行動。建立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和海外護航機制,構建司法、行政、調解、舉報、投訴多元的智慧財產權糾紛解決機制。(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九)科技服務民生髮展
圍繞我市農業重點產業和特色產業開展科技研發和成果推廣,提質升級優勢產業,培育壯大優勢品牌。深入推進12396農村科技信息化基層站點建設。推動農業三產融合發展,打造農產品銷售公共服務平台,探索基於網際網路的新型農業產業發展模式。以永州產道地藥材和大宗藥材為重點,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具有巨大市場潛能的新藥產品。加大對生物醫藥、植物提取技術的支持力度,針對腫瘤、心血管疾病、內分泌疾病等重大疾病,開展防診治的精準化研究。構建重大疾病的檢測、診斷與治療的研發體系。全市建成省級臨床醫療示範基地1家以上。開展水、土、大氣等環境污染防治相關技術研究和套用示範,推動生態環境領域的科技創新。開展食品安全標準及檢測、監測技術,生物安全保障技術,重大自然災害監測與防禦技術和重大生產事故防控、預警、救援技術裝備的研發和套用。建設30家具有開展科普宣傳教育功能、專業特色突出、面向公眾開放的科普場館或科普基地,提升全民科學素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科協、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成立 “永州市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書記任總指揮,市長任組長,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領導小組成員,加強組織領導,統一協調創新型城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負責具體日常工作。將創新型城市創建工作作為市直各部門和縣區、管理區、經開區重要考核指標,年終由市委、市人民政府統一表彰獎勵。
(二)政策保障
進一步落實《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關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意見》(永發〔2017〕17號)《永州市科技服務產業發展十條措施》(永政辦發〔2018〕17號)《永州市加大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行動計畫(2018-2020年)》(永政辦發〔2018〕18號)《永州市瀟湘人才行動計畫》(永辦發〔2018〕15號)及相關政策檔案。改善創新創業環境,並根據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制定與實施促進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的新政策。切實推動國家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不斷提高企業創新的積極性。
(三)資金保障
建立完善的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把科技投入作為市、縣區政府重要的公共投入和戰略性投入,在預算安排時予以重點保障,切實加大對創新型城市建設的支持力度,圍繞重點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需要,重點支持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產業關鍵核心技術與瓶頸技術攻關、創新基礎能力建設。
本檔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湖南省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暨科技獎勵大會精神,永州市人民政府根據《湖南創新型省份建設實施方案》和《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永州的實施意見》,按照科技部《建設創新型城市工作指引》,制定出台了《永州建設創新型城市實施方案》。創新型城市作為創新型省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區域創新體制的中心環節,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引領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
一、創新型城市的建設目標
《實施方案》提出建設創新型城市的目標體系,主要目標是:到2021年,永州市全社會研究與發展經費占GDP的比重達到2.1%以上,每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3.2件以上,全市高新技術企業達到200家以上,建成1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3-4個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二、創新型城市建設的重點工作
《實施方案》部署了創新型城市建設的九項重點工作:推進高新科技園區建設、提升高校院所創新服務能力、加快縣域創新發展、加大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培育引進高新技術企業、建設科技研發服務平台、培養引進科技人才、推進智慧財產權創新工程、科技服務民生髮展。
三、創新型城市建設的機制保障
為保障創新型城市建設順利推進,市人民政府組織保障、政策保障和資金保障工作機制。
1、在組織保障方面,成立了 “永州市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書記任總指揮,市長任組長,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領導小組成員,統一協調創新型城市建設。將創新型城市創建工作作為市直各部門和縣區、管理區、經開區重要考核指標,年終由市委、市人民政府統一表彰獎勵。
2、在政策保障方面,提出要進一步落實已制定出台的政策檔案,改善創新創業環境,並根據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制定與實施促進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的新政策。切實推動國家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不斷提高企業創新的積極性。
3、在資金保障方面,提出要建立完善的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把科技投入作為市、縣區政府重要的公共投入和戰略性投入,在預算安排時予以重點保障,切實加大對創新型城市建設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