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快件監管辦法》,為切實加強進出境快件實際監管,現就進境KJ3類快件的申報規範、快件渠道進出境個人物品監管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進境KJ3類快件,快件企業向海關申報時,在報關單“貨物名稱”欄應當申報規格、型號、數量和計量單位等內容。
二、快件渠道進出境個人物品的限值、免稅額、完稅價格、稅則歸類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及海關總署關於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相關規定辦理。
本公告內容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