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20號》是海關總署2009年5月14日發布並生效的檔案,共十條,旨在說明海關總署決定於2009年11月8日舉行2009年度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的相關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20號
海關總署決定於2009年11月8日舉行2009年度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現就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內容
考試主要測試考生從事報關業務必備的知識和技能,考試內容包括報關專業知識、報關專業技能、報關相關知識以及與報關工作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海關規章。
二、考試方式與應試規則
考試全部採用客觀性試題,以閉卷筆試方式進行。考試試卷和答題卡均以簡體中文字印刷。考試時限為180分鐘,不分場次(考試具體起訖時間將標示在准考證副證上)。
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准考證主、副證參加考試。
考生應試時,應當使用2B鉛筆將選定的試題答案填塗在答題卡對應位置上;未填塗或者填塗不規範的,後果自負。
考生應試時,應當攜帶考試工具書(中國海關出版社2009年版《進出口商品名稱與編碼》),但不得在書中做任何文字記錄或者標記。
考生不得攜帶手機、傳呼機等通訊工具或者具有信息傳送、接收功能的其它裝置,以及具有信息存儲和讀取功能的電子產品和其他無關物品進入考場。
考生應試的具體要求詳見《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應試規則》(海關總署2006年第28號公告)、《海關總署關於調整報關員資格考試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離開考場的時限和分數核查辦理程式的公告》(海關總署2008年第89號公告),考生應當認真閱讀、知悉。
三、考區設定
考試以直屬海關為單位,設41個考區;各考區以隸屬海關、辦事處為單位,分設若干個報考點。報考點具體設定情況見各考區公告。
考試不限考生戶籍、居住、學習及工作所在地,考生可以按照各考區的報考點設定,自主選擇報考點。
四、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普通高等學校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1.未取得報關員資格,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在報關活動中發生走私或違反監管規定的行為,被海關依法取消報關從業資格的;
3.向海關工作人員行賄構成犯罪,被海關依法取消報關從業資格的;
4.在考試中發生作弊行為,被海關取消考試成績,或者有其他違規行為,被海關以作弊論處,不滿3年的;
5.已經取得有效報關員資格的。
五、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報名兩個階段。
(一)網上預報名。
1.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自2009年6月1日至6月25日接受考生網上預報名。
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網址:
http://bgy.customs.gov.cn
2.考生報名前應先行登入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進行用戶註冊(用戶註冊名稱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用戶註冊信息將自動轉入報名信息中,有關信息一經提交,即不得再行更改,因此要求考生務必準確、如實填寫,虛假或者失實信息將導致報名失敗。
3.考生應當在規定的預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選定考區和報考點海關,輸入個人報名信息,上傳個人照片,列印“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表”(建議彩色列印)並簽署本人承諾。
考生報名前,應當仔細閱讀報名表填寫說明,確保知悉各欄目的指標含義,完整、準確地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並按照規定格式上傳電子照片。報名表一經提交,任何虛假或者失實信息,均有可能導致考生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
註冊和報名信息中的中文信息,均應使用簡體中文字輸入。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下稱港澳居民)以及台灣居民,如使用非簡體中文windows作業系統進行網上註冊、預報名的,應當在註冊前對作業系統作如下設定:
(1)安裝簡體中文(GB2312)字型檔;
(2)打開Internet Explorer“查看”下拉選單,“編碼”項選擇“簡體中文(GB2312)”。
4.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考生本人近3個月內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或者白色背景,無框線;正面照,免冠,無頭飾。勿著制式服裝,常戴眼鏡的應佩戴眼鏡。
(2)JPEG格式,390×567像素,100KB以下,解析度300dpi。
(3)照片應由具有拍攝證件照片資格的專業照相機構拍攝,個人使用計算機攝像頭、手機等非專業照相器材拍攝的照片無效。
5.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後,即可自行列印准考證主證,並在准考證主證貼照片處加貼本人小二寸證件照片1張,供報名確認時向海關提交。
加貼的照片應當以報名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同底版沖印,不得使用翻拍或者印表機列印的照片。
6.考生註冊後,遺忘本人註冊密碼的,可輸入密碼提示問題的答案查詢。
(二)現場確認報名。
1.現場確認報名期限為2009年7月1日至15日。
各直屬海關可以根據本考區或者所轄報考點報名工作的實際需要,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確定具體的現場確認報名時間。
各直屬海關應當將本考區及所轄各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的具體時間、地點、程式、要求等予以公告。
2.考生本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持下列材料、證件,到選定的報名地海關現場辦理確認報名手續:
(1)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表;
(2)准考證主證;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複印件;
港澳居民報考報關員資格的,應當向報考點海關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及複印件。
台灣居民報考報關員資格的,應當向報考點海關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台胞證,5年期並具有效簽注)原件及複印件。
(4)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海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考生另行提交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學歷學位認證單位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或者由專業性涉外翻譯機構出具的學歷證書翻譯件原件。
確認時尚未取得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證書,按照本公告第四條規定可以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憑本人簽署的承諾書,辦理確認報名手續。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提供承諾書格式文本下載。
上述人員考試成績合格後仍須憑畢業證書申請報關員資格;在規定的申請期限內未能交驗畢業證書的,海關不予頒發報關員資格證書。
3.按照本公告上述規定提交複印件的,考生應當在複印件上籤署複印件與原件相符的聲明,並簽注日期。複印件均須使用A4紙張,並保證複印效果清晰,供海關留存;原件經現場審驗後即行退回。
4.考生辦理確認報名手續時,應當交納報關員資格考試費人民幣90元。
海關簽發准考證主證後,無論何種情況,考生所交考試費均不予退還。
5.考生通過確認報名後,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上網列印准考證副證。
考試起訖時間,以及考生所在的考點、考場和座位號,均以准考證副證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6.提供虛假材料或者個人信息辦理確認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六、考試複習與輔導
海關總署將在適當時候,通過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公布《2009年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請考生按照大綱的要求進行複習、備考。
海關總署不組織考前培訓,也不授權或者委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舉辦任何類型的考前輔導班。
七、違紀行為處理
考生違反考試紀律的,海關根據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考生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本次考試成績或者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的處理。
八、閱卷與成績公布
考試實行統一機讀閱卷、核分。
海關總署核定並公布合格分數線。
考生可登錄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以向海關申請分數核查。
考試成績合格者,可以依法向原報名海關申請取得報關員資格證書。
九、考試諮詢與監督舉報
各直屬海關和設立報考點的隸屬海關、辦事處公布考試諮詢和監督舉報電話,考生可通過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各考區諮詢電話”欄目查詢。
海關總署舉報信箱: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考試舉報信箱”。
十、考試信息發布
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是報關員資格考試唯一官方網站,考試的政策法規、公告、公示、通告、通知、動態等考試相關信息均在該網站發布。
請考生隨時關注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相關政策法規”、“海關總署考試公告”、“考試最新動態”和“各考區最新考試公告”等欄目,獲取官方考試資訊。
特此公告。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