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確保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和長遠生計,海南省發布了《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 發布文號:瓊府〔2009〕50號
- 發布單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09-6-18
為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確保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和長遠生計,海南省發布了《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為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確保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和長遠生計,海南省發布了《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的通知》(國發〔2006〕31號)等規定,制定《海口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瓊府...
對省政府2009年6月18日頒布的《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施行至2013年4月2日期間批准的征地,尚未辦理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各市縣政府根據當地實際,...
本意見實施後新征地產生的被征地農民選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當地政府按規定為其提供參保繳費補貼,補貼年限最多不超過15年。同一被征地農民...
《海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規定》已經1995年9月11日...記入投保人集體帳戶和個人帳戶,其比例由被征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由遷出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
《甘肅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辦法》於2011年11月4日省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甘肅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辦法》於2011年11月4日省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
甘肅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維護被征地農民(含牧民,下同)合法權益,使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長期有保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
《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於2008年6月11日以海南省政府令...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月繳費工資及繳費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條例》的規定...
《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經1993年12月30日海南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通過,根據2013年5月30 日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次會議《關於修改〈海南...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組織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全省統籌辦法,統籌擬定機關...
《海南省職工養老保險暫行規定》在1991.11.06由海南省人民政府頒布。...... 海南省職工養老保險暫行規定第一章 總則 編輯 第一條 為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根...
2013年1月1日前已批准徵收土地的,被征地農民自願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費用按《青海省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土地徵收時繳納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
襄政發〔2014〕28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襄陽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2年9月2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2〕62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新征土地...
隨州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化建設,根據《省...
《玉溪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是地方法規,從2008年8月8日起發布施行。...... 《玉溪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是地方法規,從2008年8月8日起發布施行...
為切實解決縣城規劃區內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實現老有所養,維護社會穩定,德安縣發布了《德安縣城區內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儘快公布實施海南省征地補償安置管理辦法,制定公布全省各市、縣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規範征地拆遷程式,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土地合法權益。同時,省社會保障部門應抓緊按照《...
為做好我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根據《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濟政辦發200750...
2007]14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贛府發[2008]82號)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哈爾濱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和就業服務暫行辦法》在2007.11.25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是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于海南的規定,用於保障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
2006年6月29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06〕27號印發《六安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8條,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上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障金作為基礎養老金,有條件的被征地農民還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收入情況,繼續按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辦法自己繳費建立個人帳戶。...
為維護被征地農民(含牧民,下同)的合法權益,使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長期有保障,根據《甘肅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甘政發〔2009〕41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