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時規定實施細則》是海南省施行的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時規定實施細則
- 實施地點:海南省
《海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時規定實施細則》是海南省施行的細則。
《海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時規定實施細則》是海南省施行的細則。第一條為貫徹實施《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下稱《辦法》),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下稱《暫行...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款專用,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具體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障殘疾職工合法權益,並根據其特點安排適當的工種和崗位,提供相應的...
海南州行政事業單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財政代扣代繳和收繳管理及使用辦法(試行) 第一條 根據《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青海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和《青海省殘疾人就業保障代征管理暫行辦法》及《青海省...
規定貫徹 為規範地方已收取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支管理辦法,經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提出、我部制定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現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細則詳情 第一條 在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過程中,一些...
第一條 為了規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促進殘疾人就業,根據《中華人民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
第七條 市(縣)殘聯負責項目庫建設,組織實施項目申報、項目實施,落實省殘聯分派的任務清單,按照規定使用管理補助資金並組織開展績效自評。第三章 資金使用範圍 第八條 補助資金統籌用於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扶貧、社會保障...
推動出台海南省殘疾人就業促進實施辦法,健全殘疾人就業保護、支持和服務制度,更好保障殘疾人平等就業權。建立健全就業補貼政策,對正式招錄(聘)殘疾人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職業培訓補貼、設施設備購置改造補貼、職業...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徵收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含中央、境外駐莞單位)(以下簡稱“...
2. 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3. 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4. 登記失業連續1年以上的人員;5. 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6. 完全失地農民;7. 隨軍家屬;8. 貧困家庭勞動力;9. 省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補貼標準:...
海南州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內容 海南州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青海省《關於建立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的意見》,切實保障重度殘疾人基本生活權益,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推進和諧海南建設,規範使用重度...
一、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
(省人民政府令第18號)、財政部《關於發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財綜字〔 1995 〕5號)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將部分政府性基金納入預算管理的通知》(財預〔 2002 〕 359 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各用人單位持《重慶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表》(表三)和已安排就業的殘疾職工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證複印件於6月1日至6月30日向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辦理保障金申報手續。(三)各用人單位在規定...
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出具《福建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審核認定書》。用人單位持《福建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審核認定書》到注 冊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申報繳納手續。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殘保金的,各級...
,加強和規範我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推動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江西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和財政部《關於發布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我...
(瓊財教〔2016〕2017號)、《海南省教育廳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及免除學費住宿費教材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瓊教勤助〔2017〕66號)規定的資助標準執行。
《四川省實施辦法》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的通知》(財稅〔2015〕72號)、《財政部關於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等規定,我們制定了《四川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
該《辦法》分徵收範圍、徵收標準、職責分工、徵收程式、徵收繳庫、緩繳減免、處罰規定、監督檢查等9部分。檔案發布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殘聯等單位甘肅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甘政辦發〔2011〕213號 各市、...
第十九條 特教資金應當專款專用,對於滯留、截留、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以及疏於管理影響目標實現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第二十條 本實施細則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的通知》(財稅〔2015〕72號)、《湖北省實施辦法》、《湖北省殘疾人就業規定》(湖北省人民政府第334號令)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我們制定了《湖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
第五條 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資金由各地統籌用於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幫扶、社會保障、托養和照護、宣傳、文化、體育、無障礙改造以及其他殘疾人服務等支出,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殘疾人康復。主要用於開展殘疾兒童康復、基本輔助器具適...
第一條為保證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的使用效率,適當彌補區縣(自治縣、市)殘保金的不足,根據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加強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渝財社[2005]115號)檔案規定,結合我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