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促進我省殘疾人就業,根據《殘疾人保障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等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四川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四川省殘疾人聯合會、
- 發布時間:2021年2月26日
為規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促進我省殘疾人就業,根據《殘疾人保障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等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為規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促進我省殘疾人就業,根據《殘疾人保障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等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印發通知川財規〔2...
第二條 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殘疾人的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社會福利、無障礙環境等權益保障工作,適用本實施辦法。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殘疾人事業工作,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縣級以上...
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根據我國殘疾人保障法及相關法律編制的較為具體的殘疾人就業方面的法則。第一條 為了促進殘疾人就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2015年9月9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公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廢止。規定貫徹 為規範地方已收取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支管理辦法,經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提出、我部制定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現...
對未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必須按本辦法的規定繳納保障金。在職職工是指在單位從事生產或工作並領取工資的人員。第五條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對象為具有本縣常住戶口,符合法定就業年齡,有一定勞動能力,持有《中華人民共和...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應當依法加強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第十七條 國家對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依法給予稅收優惠,並在生產、經營、...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徵收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含中央、境外駐莞單位)(以下簡稱“...
在條件成熟的地區,可啟動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城鎮貧困殘疾人個體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給予適當補貼。通過加強執法監察,規範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督促各類企業改善殘疾人勞動條件,監督各類用人單位為殘疾人建立社會保險。 第七條區縣人民...
《拉薩市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及就業保障金徵收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5月20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拉薩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拉薩市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及就業保障金徵收管理辦法...
第十條 市、縣(市、區)殘疾人聯合會每年從徵收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10%用於特殊教育的職業教育、就業培訓。市、縣(市、區)殘疾人聯合會應當組織對殘疾人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其經費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第十一條 市、...
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應當帶頭招錄和安置殘疾人就業。加快完善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扶持政策,推進殘疾人輔助性就業。落實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積極搭建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產品和服務展銷平台。培育扶持吸納殘疾人集中...
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8號關於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 全文 為促進小微企業發展,進一步減輕用人單位負擔,現就延續實施《財政部關於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相關優惠政策公告如下:一...
重慶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本辦法總計28條,自2004年2月1日起執行。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和使用管理,促進殘疾人就業,根據《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重慶市人民代表...
根據財政部《關於發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財綜字[1995]5號)規定和市審計局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管理、使用進行嚴格審計的要求,我市各級殘聯必須對各年度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票據進行認真清理,並接受市審計...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我縣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和使用管理,促進殘疾人就業,根據《殘疾人就業條例》(國務院第488號令)、《雲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雲南省人民政府第52號令)、《雲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根據《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江西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和江西省殘疾人聯合會、江西省地方稅務局、江西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聯合下發的《江西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
縣以上殘疾人聯合會每年從徵收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10%用於特殊教育的職業教育、就業培訓。第七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它經濟組織,應按不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並為其選擇適當...
2012年10月21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秘〔2012〕105號轉發六安市財政局等5部門《六安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辦法》。該《辦法》分徵收範圍、徵收標準、審核認定、徵收辦法、保障金管理5部分,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檔案通知 ...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將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資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彩票公益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等,按照有關規定用於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
(財預〔2002〕359號)和《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殘聯等部門貴州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黔府辦發〔2006〕50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將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資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彩票公益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等,按照有關規定用於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
《江西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是一項地方性指導性檔案。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加強和規範我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推動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江西省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