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違規違法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是為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浙江省醫療保障局擬定的舉報獎勵辦法。
《浙江省違規違法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是為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浙江省醫療保障局擬定的舉報獎勵辦法。
《浙江省違規違法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是為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浙江省醫療保障局擬定的舉報獎勵辦法。發展歷史2023年6月,《浙江...
2022年12月20日,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發布《浙江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發布信息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為有效引導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防範和制止各類侵害...
本辦法所稱基本醫療保障基金,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大疾病醫療補助基金、醫療困難救助資金和基本醫療保險調劑基金。第三條 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市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工作。各區、縣(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統籌地區內的基本醫療...
第二條 違法違規使用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醫療救助基金等醫療保障基金的舉報處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舉報,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舉報人)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反映被舉報人涉嫌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
《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實施細則》是山西省醫療保障局、山西省財政廳聯合制定印發的檔案。《實施細則》包含舉報獎勵原則、範圍、途徑、標準、審批發放程式等內容,共六章二十一條,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制定印發 2023年7月...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的監督,規範醫療保障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違法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第二十三條 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服務協定管理辦法,規範、簡化、最佳化醫藥機構定點申請...
第一條 為規範醫療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浙江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
2022年11月17日,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印發《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監管條例 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
《浙江省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獎勵暫行辦法》於2005年7月28日由浙江省財政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全文共十八條。全文 浙江省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獎勵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鼓勵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
2008年10月1日起玉溪市人民政府頒布 發文單位 玉溪市人民政府 內容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社會監督,遏制醫療保險違規行為,保障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維護參保人員醫療保障權益,確保我市醫療保險制度健康、平穩運行,根據...
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九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下列辦法計算利息:當年籌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3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的沉澱資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存款利率計息,並不低於該檔次利率水平。
合理制定統籌地區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各地要根據國家和我省檔案精神,合理制定本統籌地區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實施細則,並報省醫療保障局備案”。(2)《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第五十條規定:...
《台州市全民醫療保險辦法》為建立健全本市全民醫療保險制度,維護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險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健康浙江2030行動綱要》《健康台州2030行動規劃》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章...
為鼓勵舉報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根據《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醫保辦發〔2022〕22...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以下簡稱飛行檢查),是指國家和省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對定點醫藥機構、醫保經辦機構、承辦醫保業務的其他機構等被檢查對象不預先告知的現場監督檢查。第三條 飛行檢查應當遵循實事求是、...
醫保基金監管長效機制尚未健全,監管成本較高。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十四五”時期是我省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礎上,乘勢而上開啟高水平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時期,也是全面推動新時代符合浙江特色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戰略...
為鼓勵舉報、嚴厲打擊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2018年底,省醫保局和省財政廳聯合轉發《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醫保辦發〔2018〕22號)檔案,同時要求各市落實舉報獎勵辦法相關細則。近日,河源市醫療保障局起草了《河...
舉報人向本市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反映涉嫌違法違規使用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基金等醫療保障基金行為並提供相關線索,經查證屬實應予獎勵。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按照舉報事項涉及應當追回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