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0年7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號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10年07月20日
- 實施時間:2019年2月1日
- 頒布單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0年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0年7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號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2010年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0年7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號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發布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72 號《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第 13 ...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提高制度建設質量,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國發〔2010〕33號)、《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
《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規定》已經省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省 長 柴松岳 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內容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
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範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7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機關為報備機關;...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浙政令[2010]275號)和《關於印發〈杭州市市政府部門及區、縣(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法律審查備案暫行辦法〉的通知》(杭府法[2012]19號)的規定,準予公布。
探索建立規範性檔案有效期制度。8 強化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嚴格執行《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規範性檔案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重點防止違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或者影響其合法權益以及地方或者...
前三款規定的負責行政合法性審查工作的部門和機構,以下統稱審查機構。第二章 審查範圍和審查內容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擬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按照《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納入行政合法性審查。法律、法規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於2007年4月20日頒布實施的一部行政規範性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物業保修金的管理,保障物業正常維修和使用,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浙江省人民政府於2007年4月20日頒布實施的一部行政規範性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物業共有部分、共有設施設備正常使用,維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國家...
浙江省人民政府於2007年4月20日頒布實施的一部行政規範性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確保物業區域內相關共有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轉,維護業主、物業服務企業、相關專業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結合本省...
擬訂和制定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草案,原則上都要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第四十條 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制發行政規範性檔案應符合《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對以省政府或省政府辦...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委對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進行全面清理,確定繼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檔案112件,暫予保留修改後重新發布的行政規範性檔案20件,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檔案17件。(四)政府信息...
第七條 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制定機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調整情況或者執法工作實際,及時修訂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八條 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制定、公布、備案等具體程式和要求,依照《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附屬檔案主要包括“浙江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等級動態評價標準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安全碼評定規則”兩個附屬檔案組成。此件因涉及保障公共安全,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三、主要條款解讀 (一...
抓好《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全面推進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制度的落實,健全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制度,完善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規程,進一步提高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審查質量效率。二、著力促進嚴格...
第二十四條省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向省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地方性法規案,制定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及時修改或廢止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擬訂和制定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
《辦法》共15條,明確了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實施主體、實施範圍、評價內容、評價程式及違規罰則等,是各級政府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及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檔案發布 第 199號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的...
推進重大行政決策、行政程式、政府信息公開、政府採購、機構編制管理等方面立法,加快政府自身制度建設。 12.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嚴格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對不按法定程式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實行督促糾錯。完善行政規範性檔案...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所屬行政執法機關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實施監督,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四條 行政執法監督的內容:(一)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情況;(二)規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三)具體行政...
通過在《浙江日報》等主流媒體上刊登規章全文、刊載規章相關內容解讀等多種形式,做好重要政府規章頒布實施後的宣貫工作。四、行政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有了新提高 嚴格行政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積極做好全國...
第五條 除法律、行政法規、省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設定行政審批外,本市設定行政審批,應當由市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設定,其他規範性檔案不得設定行政審批。第六條 設定行政審批,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界人士和民眾的意見,並對設定行政...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浙政令[2010]275號)和《關於印發<杭州市市政府部門及區、縣(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法律審查備案暫行方法>的通知》(市府法[2012]19號)的規定,準予公布。 你局的該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省三統一...
附錄九 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 附錄十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 附錄十一 浙江省機關公文二維條碼使用規範實施細則 附錄十二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規範性檔案報送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附錄十三 浙江省各級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