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安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現予公布《泰安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本辦法共11條,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泰安市人民政府第54號令《泰安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同時廢止。
《辦法》由泰安市人民政府於2017年8月19日印發。本辦法共十一條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安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
- 發布機關:泰安市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17年8月19日
- 實施時間:2017年10月1日
根據泰安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現予公布《泰安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本辦法共11條,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泰安市人民政府第54號令《泰安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同時廢止。
《辦法》由泰安市人民政府於2017年8月19日印發。本辦法共十一條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據泰安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現予公布《泰安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本辦法共11條,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泰安市人民政府第54號令《泰安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同時廢止。...
第十三條 榮譽市民稱號授予、禮遇落實、服務保障等活動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算,專款專用。第十四條 公職人員在授予榮譽市民稱號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相關部門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五條 本條例自2019年6月5日起施行。本條例施行前已獲得榮譽市民稱號的,適用...
第十三條 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所需經費,由市級財政予以保障。第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榮譽市民稱號授予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 日起實施。政策解讀 2023年4月27日,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臨滄市榮譽市民授予辦法》(臨政辦發〔2023〕24號,以下...
第七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審核確定的榮譽市民人選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七日。公示後有異議的,受理部門應當自公示期滿三十日內進行調查,提出處理建議,由市人民政府僑務部門匯總後報請市人民政府審定。第八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在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舉行三十日前,將有關榮譽市民稱號授予的議案報送市...
本辦法適用於北京市人民政府對北京市榮譽市民稱號的授予與管理。北京市榮譽市民稱號的授予對象,是在北京市對外交往和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外籍人士、海外僑胞和港澳同胞。責任機構 北京市榮譽市民稱號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具體工作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簡稱市政府外辦)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
第一條 為了表彰和鼓勵縣外人士為本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者,促進對外交流與合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縣外境外人士,可以被授予“興國縣榮譽市民”稱號:(一)在為本縣產業集群和主導產業發展等方面貢獻突出的;...
由於1994年的《西安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屬於政府規範性檔案,隨著我市政治、經濟建設等方面的發展,其中的部分內容已不適應當前的形勢。制定《規定》,可以形成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貢獻者的榮譽激勵機制,凝聚人心,為建設新西安服務。二、制定《規定》的法律法規依據和起草過程 制定《規定》主要依據了《中華...
青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 (1998年5月22日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8年6月1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具體內容 第一條為表彰和鼓勵在本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促進本市對外友好交流與合作等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外國友人、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
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廣州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對華僑、港澳同胞和外籍人士為本市作出突出貢獻的認定和廣州市榮譽市民在本市可享受的禮遇,適用本實施細則。第三條 廣州市榮譽市民人選本人或者其獨資、控股企業在本市直接投資,經營期限10年以上,企業經濟社會效益顯著,...
第十一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授予榮譽市民稱號工作中濫用職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實施日期 本辦法自通過之日起施行。1991年2月27日海口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八條 除《重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條例》規定的待遇外,獲得“重慶市榮譽市民”稱號的人士不承擔重慶市民應有的義務也不享有相應的權利。第九條 重慶市榮譽市民證書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統一印製。第十條 本實施辦法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第十一條 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辦法全文 (2011年4月29日鶴壁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市外人士,包括外國人、華僑、港澳台同胞和國內非本市公民。第三條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市外人士,可以授予鶴壁市榮譽市民稱號(以下簡稱榮譽市民):(一)在本市經濟、科技...
《《保定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實施細則》是保定市制定的實施細則。《保定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已經2014年1月24日保定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為規範保定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工作,特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一條授予保定市榮譽市民稱號堅持本人自願的原則。第二條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具有良好...
《福州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條例》於2012年8月30日福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2年9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2012年10月24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發文字號 福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號 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鼓勵和...
《成都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為鼓勵對該市經濟建設、社會公益福利事業和促進該市與外國城市的友好關係作出重大貢獻的港澳同胞、華僑和外國人士制定的辦法。第一條為鼓勵對本市經濟建設、社會公益福利事業和促進本市與外國城市的友好關係作出重大貢獻的港澳同胞、華僑和外國人士,根據《成都市鼓勵外...
第七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向榮譽市民提供本市社會經濟發展的有關信息,與其保持經常聯繫,並加強對其事跡的宣傳。授予榮譽市民的日常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第八條 授予濟南市榮譽市民稱號活動所需經費,由市財政列支。第九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規定製定具體實施辦法。第十條 本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江門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是江門市施行的辦法。法規介紹 第一條 為規範江門市榮譽市民稱號的授予,鼓勵和表彰在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慈善公益事業、對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和國內非本市戶籍人士,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居住...
評選委員會由分管對外開放工作的副市長任主任委員,成員由市政府辦公室、市外事(僑務)辦公室、市台灣事務辦公室、市外經貿局、市公安局組成。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外事(僑務)辦公室。發布時間 關於印發《丹東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丹東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
為鼓勵和表彰對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對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市外人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結合實際,制定《銀川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該《辦法》經2008年8月13日銀川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通過,2008年9月1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5次...
《大連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是由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經大連市十六屆人民政府第一百零五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發布的。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榮譽市民稱號授予工作,褒獎非大連戶籍中外人士在大連市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貢獻,鼓勵爭取更多的國內外有識之士關心和支持大連市的改革開放和發展,加深其與大連市的...
《廈門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是1996年5月21日於廈門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目的是鼓勵和表彰對本市經濟建設等。內容 廈門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 (1996年5月31日廈門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通過;根據2005年7月29日廈門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關於修改〈廈門市榮譽...
1997年1月15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1998年8月18日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予外國人“上海市榮譽市民”稱號的辦法〉的決定》修正,於2022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
《巴中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是在巴中市施行的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鼓勵對本市經濟建設、社會公益事業和對外交流合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市外人士,根據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授予“巴中市榮譽市民”稱號,必須堅持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友好、自願的原則。第三條 授予巴中市榮譽市民稱號的對象,為符合...
第六條 榮譽市民出入南昌口岸,海關、邊檢等機構應當給予禮遇和方便。第七條 榮譽市民在本市期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在食宿、交通、參觀、就醫等方面提供方便。第八條 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所需經費由市財政列支,專款專用。附則 第九條 本辦法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
“撤銷‘珠海市榮譽市民’稱號的決定應當向社會公告,並由聯席會議辦公室通知本人。”十二、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二條:“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珠海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清遠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市人民政府2002年4月28日發布的《清遠市榮譽市民標準》同時廢止,榮譽市民在本市可以享受的禮遇以《清遠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規定為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榮譽市民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外辦)反 映。清遠市...
條例廢止 2022年12月14日,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重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條例>的決定》,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條例廢止後,重慶開展榮譽市民稱號授予活動,可根據《國家功勳榮譽表彰條例》和《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履行報批程式。
為貫徹落實《肇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2001年市政府印發《〈肇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實施細則》(肇府〔2001〕3號)(以下簡稱原《實施細則》),我市依照規定的程式和推薦條件要求,先後舉辦了3批榮譽市民的授榮工作,原《實施細則》的出台,對規範開展我市榮譽市民工作起到了積極的意義。隨著我市社會...
第二條明確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授予和撤銷蘇州市榮譽市民稱號以及獲得蘇州市榮譽市民稱號後享受的禮遇。(三)明確責任部門 第三條明確蘇州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具體工作由市外辦會同市僑辦、台辦、發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務局、文廣旅局等相關部門和人民團體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四)明確評選...
《廣州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在1993.02.01由廣州市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鼓勵和表彰對本市經濟建設、社會公益福利事業和促進本市與外國的友好關係作出重大貢獻的港澳台同胞、華僑和外國人士,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港澳台同胞、華僑和外國人士可授予“廣州市榮譽市民”稱號:(一)熱心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