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榮譽市民授予辦法》已經臨滄市委、臨滄市人民政府同意,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4月27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滄市榮譽市民授予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4月27日
- 實施時間:2023年4月27日
- 發布單位: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臨滄市榮譽市民授予辦法》已經臨滄市委、臨滄市人民政府同意,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4月27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臨滄市榮譽市民授予辦法》已經臨滄市委、臨滄市人民政府同意,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4月27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1全文第一條 為規範榮譽市民授予、管理、服務工作,褒揚為本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對外交流...
青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 (1998年5月22日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8年6月1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具體內容 第一條為表彰和鼓勵在本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促進本市對外友好交流與合作等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外國友人、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
《廣州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條例實施細則》是2010年10月25日,由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並經市人民政府同意,予以印發的。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廣州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對華僑、港澳同胞和外籍人士為本市作出突出貢獻的認定和廣州市榮譽市民在本市可享受的禮遇,適用...
第八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在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舉行三十日前,將有關榮譽市民稱號授予的議案報送市人大常委會。第九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華僑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負責辦理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議案的具體工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全體會議上聽取市人民政府關於議案的說明和市人民代表大會華僑外事民族...
《廈門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是1996年5月21日於廈門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目的是鼓勵和表彰對本市經濟建設等。內容 廈門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 (1996年5月31日廈門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通過;根據2005年7月29日廈門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關於修改〈廈門市榮譽...
《保定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已經2014年1月24日保定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為規範保定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工作,特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一條授予保定市榮譽市民稱號堅持本人自願的原則。第二條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社會聲譽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外國友人、華人華僑、港澳台同胞和國內非本...
撤銷榮譽市民稱號的,應當通知本人。第十一條國家工作人員在授予榮譽市民稱號工作中濫用職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二條市人民政府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第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授予對象 南京從1994年開展授予榮譽市民工作,授予對象主要集中在外國人。這次立法將南京市榮譽市民授予對象擴展為所有對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對外交流合作、提升本市國際影響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外國人、華僑、港澳台同胞和其他市外人士。授予程式 為規範授予程式,進一步增強法規的可操作性,《條例》第五...
《江門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是江門市施行的辦法。法規介紹 第一條 為規範江門市榮譽市民稱號的授予,鼓勵和表彰在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慈善公益事業、對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和國內非本市戶籍人士,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居住...
1997年1月15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1998年8月18日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予外國人“上海市榮譽市民”稱號的辦法〉的決定》修正,於2022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
在中國,為促進城市對外交往,鼓勵國內外友好人士支持城市的建設和發展,有許多城市都有授予外籍人士、華僑及其他非本市中國公民“榮譽市民”的做法。而且一般都有相當嚴格的程式,有的地方甚至出台專門的榮譽市民授予辦法。榮譽市民對象,一般都是為城市經濟發展、文化建設、國際交流及社會公益事業做出積極貢獻的華僑、外籍...
評選委員會由分管對外開放工作的副市長任主任委員,成員由市政府辦公室、市外事(僑務)辦公室、市台灣事務辦公室、市外經貿局、市公安局組成。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外事(僑務)辦公室。發布時間 關於印發《丹東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丹東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
《成都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規定》經2006年8月2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06年10月1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0號公布。該《規定》共10條,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3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成都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予以廢止。政府令 第130號 《成都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規定》已經...
《海口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是1991年海口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檔案。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表彰和鼓勵對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對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對外國人、...
《成都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為鼓勵對該市經濟建設、社會公益福利事業和促進該市與外國城市的友好關係作出重大貢獻的港澳同胞、華僑和外國人士制定的辦法。第一條為鼓勵對本市經濟建設、社會公益福利事業和促進本市與外國城市的友好關係作出重大貢獻的港澳同胞、華僑和外國人士,根據《成都市鼓勵外...
《肇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實施細則》已經十三屆81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外事局反映 肇慶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6日 政策解讀 《肇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已經發布實施。根據《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肇慶市...
為促進景德鎮市對外交往,鼓勵國(境)內外友好人士支持景德鎮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結合景德鎮市實際,制定《景德鎮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暫行辦法》。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堅持友好,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各主管部門應當對申報材料進行核實。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應當經本人同意。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統籌協調申報榮譽市民稱號工作,審定擬授予榮譽市民稱號的人員名單,並向社會公示。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提出授予榮譽市民稱號的議案,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決定並向社會公告。第六條 市人民政府根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重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條例》實施辦法,以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12號公布,自2001年3月19日起施行。2023年12月8日,重慶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重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條例》實施辦法(2001年3月19日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12號公布)。全文 《重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條例》實施辦法 (2001年3月19日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
《大連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是由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經大連市十六屆人民政府第一百零五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發布的。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榮譽市民稱號授予工作,褒獎非大連戶籍中外人士在大連市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貢獻,鼓勵爭取更多的國內外有識之士關心和支持大連市的改革開放和發展,加深其與大連市的...
第一條 為了表彰和鼓勵縣外人士為本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者,促進對外交流與合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縣外境外人士,可以被授予“興國縣榮譽市民”稱號:(一)在為本縣產業集群和主導產業發展等方面貢獻突出的;...
《巴中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是在巴中市施行的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鼓勵對本市經濟建設、社會公益事業和對外交流合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市外人士,根據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授予“巴中市榮譽市民”稱號,必須堅持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友好、自願的原則。第三條 授予巴中市榮譽市民稱號的對象,為符合...
《清遠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市人民政府2002年4月28日發布的《清遠市榮譽市民標準》同時廢止,榮譽市民在本市可以享受的禮遇以《清遠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規定為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榮譽市民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外辦)反 映。清遠市...
泰安市榮譽市民稱號為市政府授予外國友人、華僑、港澳台同胞和國內市外人士的榮譽稱號。泰安市榮譽市民一般每兩年評選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適時辦理。證書和證章由市政府統一製作,證書由市長簽署。根據《泰安市榮譽市民辦法》,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外國友人、華僑、港澳台同胞和國內市外...
“蘇州市榮譽市民”稱號是蘇州市授予市外人士的最高榮譽。蘇州市人民政府於2004年制定發布了《蘇州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的規定》(蘇府〔2004〕66號),並於2014年進行了第一次修訂,形成了《蘇州市授予外國公民榮譽稱號的規定》(蘇府規字〔2014〕6號)。上述規定在推動蘇州市榮譽市民授予工作的制度化和規範化方面...
條例廢止 2022年12月14日,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重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條例>的決定》,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條例廢止後,重慶開展榮譽市民稱號授予活動,可根據《國家功勳榮譽表彰條例》和《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履行報批程式。
《廣州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在1993.02.01由廣州市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鼓勵和表彰對本市經濟建設、社會公益福利事業和促進本市與外國的友好關係作出重大貢獻的港澳台同胞、華僑和外國人士,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港澳台同胞、華僑和外國人士可授予“廣州市榮譽市民”稱號:(一)熱心資助...
第一條 為了鼓勵和表彰對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對外交流合作作出突出貢獻的港澳台同胞、華僑和外籍人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南寧市榮譽市民稱號由南寧市人民政府授予,具體工作由南寧市外事僑務部門負責實施。第三條 凡承認一個中國...
《南寧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暫行辦法》在1996.11.21由南寧市人民政府頒布。引言 為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推動我市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進一步提高南寧市的知名度,特設立南寧市榮譽市民稱號。現就這一稱號的授予,制定本暫行辦法。具體內容 基本條件 本人自願並符合下列條件的非南寧市戶口的中國公民(含台港澳...
《淄博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是淄博地區發布的辦法。通過及批准時間 2008年12月19日淄博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09年1月8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 檔案內容 第一條 為了表彰和鼓勵在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對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士,根據《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