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是河源市防震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一則辦法。
《河源市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是河源市防震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一則辦法。
《河源市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是河源市防震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一則辦法。...
為加強我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以防禦和減輕地震對工程設施的破壞,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廣東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決定修改《廣東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規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於1997年8月5日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
貴州省人民政府令(第53號)《貴州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已經2001年4月29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技術出口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和省級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和重點新產品...負責管理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以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
《四川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經1996年2月29日省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並發布,自1996年5月1日起施行。...
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是指對工程建設場地進行的地震烈度覆核、地震危險性分析、涉及地震動參數的確定、地震小區劃、場址及周圍地質穩定性評價及場地震害預測等...
1996年4月2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為加強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設項目抗震能力,保障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成都實際,制定發布第50...
《淄博市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是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1997年9月12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概況(2000年6月9日省政府令第98號發布 2004年6月30日省政府令第134號修正)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確定科學合理的抗震設防...
北京市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7年 第5號)現發布《北京市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自1997年7月28日起施行。北京市...
為加強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規範地震安全性評價收費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江蘇省工程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
陝西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是一份地方法規,發布於一九九六年一月二日,文號為陝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8號...
《湖北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在1999.10.15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管理,防禦和減輕地震對工程設施的破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以下簡稱地震安全性評價)是指對工程場地未來...(一)管理城鎮、經濟開發區以及重大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福建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在1996.07.10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
《遼寧省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在1994.02.26由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
加強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防禦和減輕地震對工程的破壞,合理利用建設投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西藏自治區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暫行辦法》(1999年區人民政府24號主席令)及國家財政部、原國家物價局《關於發布地震安全性評價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江蘇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1997.12.15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
1997年6月16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政府令第69號)同時廢止。詞條標籤: 公文 ...
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2002年7月25日)北京市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1997年7月14日)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辦法...
《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江西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江西省平垸行洪退田還湖移民建鎮若干規定》、《江西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
為了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依法管理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