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農村教師住房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決策部署,切實解決好農村教師住房建設問題,促進農村教師安心從教,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農村教師住房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8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9年8月31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決策部署,以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創新型教師隊伍為目標,鼓勵縣(市、區)政府採用多種形式和渠道解決農村教師住房問題,改善農村教師住房條件,確保農村教師留得下、穩得住。
二、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實物分配為主、貨幣補貼為輔,因地制宜、分類有序解決農村教師住房問題;
2.堅持市場化運作、政策性優惠,充分體現對農村教師的關懷愛護;
3.堅持自願原則,引導農村教師結合自身需要選擇購買或租住;
4.堅持選址合理、設計優良、節能環保,確保建設品質。
(二)目標任務。
從2019年起,3—5年內通過建設商品住房、發放購房補貼等多種方式,穩妥有序滿足我省農村教師基本住房需求。
三、保障對象
全省鄉鎮(不包括縣城所在鄉鎮)及以下學校(含教學點)在編在崗教師,實施過程中可優先考慮無房、生活困難農村教師。
四、解決方式
各縣(市、區)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選擇以下方式解決農村教師住房問題:
(一)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農村教師住房需求,積極謀劃建設農村教師住房項目,通過實物方式向符合條件的農村教師提供商品住房,每套面積不宜超過120平方米,原則上每平方米價格比同地段同品質商品房優惠不低於1000元,或結合當地實際按不低於20%的優惠幅度向農村教師提供商品住房。
享受商品住房的農村教師必須在農村學校工作一定年限,達不到年限的應退還住房優惠,具體年限由各縣(市、區)政府確定。
此類商品住房可按照普通商品住房規定程式辦理網簽備案和不動產登記,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一定期限內不允許上市交易,限制交易期限由各縣(市、區)政府確定。
(二)有條件的縣(市、區)政府可結合農村教師需求和意願,在當地尋找合適的房源,組織符合條件的農村教師進行團購,團購價格原則上每平方米比同地段同品質商品房優惠不低於1000元或不低於20%。團購房限制交易期限由各縣(市、區)政府確定。
(三)有條件的縣(市、區)政府可結合從教年限、職稱等情況,探索以向符合條件的農村教師發放購房補貼、購房優惠券等多種方式作為實物分配的補充。補貼金額標準和使用補貼、優惠券等購買房屋的限制交易期限等事項由各縣(市、區)政府確定。
(四)有條件的縣(市、區)政府可參照人才公寓方式,由政府投資建設或回購部分市場房源作為教師公寓,提供給符合條件的農村教師租住。租金標準可與市場租金保持合理差價,動態調整。將符合條件的農村教師納入當地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按照當地公租房政策執行。
農村教師住房項目選址可結合教師意願安排在縣(市、區)政府所在地,也可安排在基礎設施條件較好、相對集中、便於生活的鄉鎮政府所在地或集鎮。項目應依據城鄉規劃,按照交通便利、環境優美、配套齊全的原則進行選址和建設,便於教師居住生活。
五、支持政策
(一)明確實施主體。農村教師住房項目、教師公寓等可由縣(市、區)政府或委託地方國有平台公司組織建設,負責項目前期謀劃、資金籌措、征地、報建等相關工作。
(二)確保用地供應。縣(市、區)政府要根據當地農村教師住房年度建設任務,編制土地供應計畫。農村教師住房項目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單獨組卷、隨報隨批。儲備土地和收回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可優先用於農村教師住房項目建設。農村教師住房項目建設用地可採取“限房價、競地價”的方式出讓,掛牌出讓底價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價,土地出讓金按契約約定可採取分期方式繳納。建成的住房按照限定銷售對象、限定銷售價格的原則銷售。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實行“靠前”服務,加快辦理。
(三)拓寬資金渠道。有條件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選擇的建設方式,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力度。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委託代建等多種方式參與農村教師住房項目建設,並積極落實民間資本參與社會事業的相關支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為農村教師住房項目提供低息貸款支持。強化農村教師住房項目銷售(預售)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安全。
(四)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對地方政府批准設立的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能免則免,不能免除的可結合實際,按照許可權能減則減、能降則降、能緩則緩。鼓勵金融機構、公積金管理機構為教師購房提供商業按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商業按揭貸款利率原則上不高於基準利率。
(五)確保項目品質。農村教師住房項目應堅持科學規劃、高質量建設、高水平管理。項目設計要美觀大方,外觀整體有明確標識,容積率原則上不高於2.0;戶型以兩室兩廳、三室兩廳為主,確保設計合理、功能齊全。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等配套設施與住宅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各地要切實加強教師住房項目質量安全監管,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六、組織實施
(一)強化主體責任。省級層面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成立省領導任組長的工作推進領導小組,下設由省教育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組成的工作專班,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農村教師住房建設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負責組織實施,要成立由縣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工作推進領導小組,在充分調研、核准需求的基礎上,以縣(市、區)為單位制定實施細則,抓好住房建設,確保取得實效。
(二)明確部門職責。教育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縣(市、區)農村教師住房情況調查,確定保障對象、需求數量和類型、時序安排、全省進度等。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根據各縣(市、區)年度建設任務,做好項目立項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將與農村教師住房項目有關配套基礎設施納入本地基礎設施專項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加強監督檢查。財政部門負責根據當地政府確定的建設方式,統籌做好相應的資金籌措、獎補等工作,加強財政資金監督管理。自然資源部門負責農村教師住房項目的規劃手續辦理、土地掛牌出讓、不動產登記工作;對農村教師住房項目建設涉及的新增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予以統籌安排。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加強對農村教師住房項目、教師公寓等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管理和監督指導,做好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管工作;加強農村教師住房項目交易契約網簽備案和預售資金監管。金融管理部門負責落實農村教師住房項目建設信貸支持和個人住房貸款支持政策。
(三)加強績效監督。加強對農村教師住房工作的績效評價,定期對農村教師住房工作進行督促,對農村教師住房工作進度快、效果好的,省財政可給予一定的資金獎補,對資金土地不落實、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設進度緩慢、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地方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
(四)建立長效機制。縣(市、區)政府要結合本地農村教師隊伍流動情況,建立健全農村教師住房建設、分配、使用、退出等長效機制,加強農村教師住房管理,促進農村教師隊伍穩定。
(五)加強信息溝通。各級教育部門要動態掌握各地農村教師住房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總結推廣各地經驗做法,推動工作順利開展。
各縣(市、區)政府要依據本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經省轄市政府同意後於2019年12月31日前分別報省教育廳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政策解讀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決策部署,切實解決好農村教師住房問題,促使農村教師安心從教,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河南省農村教師住房建設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檔案背景
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教育大會,提出要下決心解決好農村教師住房保障問題,提高農村教師生活待遇,讓教師在鄉村安心從教。隨後印發的《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發〔2019〕13號)明確提出要解決好農村教師住房保障問題,5年內基本完成中國小教師保障性住房建設。根據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和省領導有關要求,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起草了《實施方案》初稿,並在多次座談討論研究、深入實地調研考察、充分徵求意見建議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終的《實施方案》。
二、重要特點
《實施方案》聚焦改善我省農村教師住房條件、吸引更多農村教師紮根基層、安心從教,突出了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注重體現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全省教育大會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決策部署,以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創新型教師隊伍為目標,認真解決好農村教師的住房問題。二是既突出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又注重抓重點,牽住牛鼻子。結合我省房地產市場實際情況,提出了包含實物建設商品住房、組織農村教師團購、發放購房補貼、提供公寓或公租房供農村教師租住等建設方式在內的“政策工具箱”,其中實物建設商品住房為主要方式,各地也可根據實際自主選用其他方式,省里不作統一規定。三是突出對教師關心關懷。堅持堅持市場化運作、政策性優惠,每種建設方式均針對農村教師設定一定的優惠條件,充分體現了對教師的關懷愛護。四是注重加強組織保障。省級層面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及工作專班,進一步明確各有關單位的職責分工,通過強化督查檢查、加強信息溝通等方式,共同推動農村教師住房工作順利開展。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六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創新型教師隊伍為目標,鼓勵縣(市、區)政府採用多種形式和渠道解決農村教師住房問題。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按照陳潤兒省長座談會上提出的要求,《實施方案》對市場化運作、政策性優惠、自願前提等原則進行了明確,同時提出從2019年起,3-5年內通過建設商品住房、發放購房補貼等多種方式,穩妥有序解決縣(市、區)農村教師基本住房需求。第三部分為解決對象,主要為全省鄉鎮(不包括縣城所在鄉鎮)及以下學校(含教學點)在編在崗教師,實施過程中可優先考慮無房、生活困難農村教師。第四部分為解決方式,主要通過實物建設商品住房、組織教師團購、發放購房補貼、提供公寓類住房或公租房供教師租住等方式解決不同層次的教師住房需求。第五部分為支持政策,主要從落實實施主體、確保用地供應、拓寬資金渠道、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確保建設品質等5個方面提出相應政策措施。第六部分是組織實施,從強化主體責任、明確部門職責、加強績效監督、建立長效機制、加強信息溝通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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