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

《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結合河南省實際,制訂本辦法。由河南省教育廳於2016年8月20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
  • 發布機關:河南省教育廳
  • 印發日期:2016年8月20日
  • 發文字號:豫教基二〔2016〕123號
簡介,辦法全文,

簡介

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豫教基二〔2016〕123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和《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我廳制定了《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屬檔案: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
  2016年8月20日
  附 件
  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實施辦法(試行)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為進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和《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有關要求,結合河南省實際,制訂本辦法。

辦法全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構建多元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客觀反映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情況,促進學生認識自我、規劃人生,積極主動地發展;促進學校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切實轉變人才培養模式;促進評價方式改革,轉變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為推進素質教育實施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導向性原則。引導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熱愛中國共產黨,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把握學生的個性特點,關注成長過程,激發每一個學生的發展潛能,鼓勵學生不斷進步;引導學校建立健全多元評價體系,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2.全面性原則。著眼於學生的成長過程和整體表現,實施綜合、全面的評價,既反映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既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又重視學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和核心素養的發展,激勵學生健康、主動、全面地發展。
  3.客觀性原則。以事實為依據,如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真實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確保評價內容客觀真實;嚴格規範評價程式,強化有效監督,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評價結果可信可用。
  4.可操作性原則。建立符合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素質教育要求的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實現評價操作與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信息化。評價過程應簡便、直觀、易操作,讓學生易參與、讓老師易指導、讓各方易監督,確保公開透明。
  三、評價內容
  1.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重點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願服務等的次數、持續時間,如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無償幫助,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為賽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活動做志願者。
  2. 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重點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選修課程內容和學習成績、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成果等,特別是優勢學科的學習和獲獎情況。
  3. 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生活方式、體育鍛鍊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重點是《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主要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應對困難和挫折的表現等。
  4. 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鑑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是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團隊情況及活動成果等。
  5. 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社會生活中動手操作、體驗經歷等情況。重點是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調查報告等,如與技術課程等有關的實習,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訓,參觀學習與社會調查等。
  高中學校要基於學生髮展的年齡特徵,結合當地教育教學實際,科學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四、評價程式
  1.寫實記錄。教師要指導學生採用寫實的辦法客觀記錄集中反映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收集相關事實材料,如獲獎證書、作品照片、研究報告等,及時填寫活動記錄單,同時登入“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 以下簡稱“管理系統”),把相關內容記錄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成長紀實報告》(見附屬檔案3,以下簡稱《紀實報告》)相應欄目中,一般性的活動不必記錄。活動記錄、事實材料務求真實、有據可查。
  2.公示確認。每學期末,學生在教師指導下整理自己的《紀實報告》,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和相關事實材料。遴選出來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必須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以上。班主任及有關教師要對公示材料進行審核並簽字,最終結果須經學生簽名確認。學校必須在每學期末提交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信息報送後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有異議,應及時反饋,經核查後如確需更改,學校須書面提出申請,逐級報批。
  3.形成檔案。學校要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匯總,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見附屬檔案4)。綜合素質檔案的內容必須是每學期所填報的內容,不能隨意添加。畢業時,學生須採用紀實性的語言和典型事例撰寫自我陳述,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須在全面了解學生成長情況的基礎上,撰寫綜合評語。教師評語要客觀、準確揭示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
  五、材料使用
  1.作為指導學生成長的依據。高中學校和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引導學生髮現自我,建立自信;指導學生髮揚優點,克服不足,明確努力方向,更好地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2.作為高等院校招生、錄取的參考。高中學校要將畢業生的綜合素質主要信息提供給高校作為招生錄取參考。高等院校在招生時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對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採取集體評議等方式做出客觀評價。
  3.作為評價教師教學效果、學校辦學水平的依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列為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學校和教師要高度重視整理、分析各階段評價的信息,反思教育教學行為,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學水平。
  六、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化考試評價改革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加強指導,積極協調各方面專業力量,為學校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提供支持和幫助。要加強督導檢查,把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作為評價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省教育廳將適時開展河南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培訓,指導各地和學校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2.建立信息管理系統。按照國家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要求,建立“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為高中學校記錄評價信息、上傳事實材料提供便利,為高等院校招生錄取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使用提供服務。
  3.堅持常態化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由普通高中學校組織實施。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成長記錄規章制度,明確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要求。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指導學生及時收集整理有關材料,避免集中突擊。要充分發揮學校黨團、學生組織的作用。
  4.建立健全監督制度。普通高中學校要建立公示制度,暢通舉報渠道。建立檢查制度,對檔案材料真實性進行抽查核實。建立申訴與複議制度,對有爭議的結果重新進行審核確認。建立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對弄虛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方案提出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要求,在2017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學生中試行,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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