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

《陝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陝西省教育廳印發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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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教育局,楊凌示範區教育局,韓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縣教育和體育局:
現將《陝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2023年修訂)》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陝西省教育廳
2023年12月12日

檔案內容

陝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2023年修訂)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的通知》《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和《陝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和人才成長觀,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健全評價體系,規範實施程式。促進普通高中學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推進育人方式轉變,完善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全面提升育人質量。促進學生認識自我、激發潛能、主動發展、全面發展、健康成長,不斷增強綜合素質。促進普通高校遵循科學的人才選拔規律,為普通高校多元化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正確教育方向。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學生堅定理想信念,厚植愛黨愛國愛人民愛社會主義的情懷,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遵循育人育才規律。遵循學生身心特點和成長規律,關注學生成長過程,反映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使學生明確發展方向,激發潛能優勢,促進持續發展。
(三)力求規範簡潔有效。規範評價程式,簡化評價過程,重點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典型事例,避免面面俱到、機械繁瑣和形式化傾向,防止過度評價。
(四)確保客觀公開公正。充分考慮城鄉學校資源和不同群體學生的特點差異,以學校組織開展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為主要評價載體,據實記錄、真實反映、客觀評價學生的發展狀況,加強管理監督,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評價結果公正有效。
三、評價內容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客觀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察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愛國情懷、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表現。重點是考察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願服務、遵守校紀校規、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尊重師長、團結同學等情況。學生違規違紀情況應如實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個人檔案。
(二)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學科核心素養的達成情況。重點記錄學生每學期各學科課程(必修、選擇性必修和選修)修習情況及表現、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研究性學習與創新實踐成果等,特別是優勢學科、學業素養、實驗實踐操作能力發展、學業發展規劃等情況。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鍊習慣、運動技能、安全素養和心理健康水平等。重點是《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自我認知與發展規劃情況,安全知識技能和安全行為習慣,應對困難挫折的情緒調控和意志力等表現。
(四)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鑑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是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文化藝術類活動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愛好特長,參加藝術社團及其他活動的經歷,以及參加地方(民間)特色文化藝術等藝術社團、展演交流活動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方面的經歷等,《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指標體系(試行)》測試主要結果。
(五)勞動與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勞動觀念、勞動能力、勞動精神、勞動習慣和品質,以及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情況。重點考察學生參加日常生活勞動、生產勞動、服務性勞動情況;參加自然類、地理類、科技類、人文類、體驗類等方面的參觀學習、社會調查、研學實踐、技能競賽、設計製作、職業體驗等活動情況,以及學生在文化創意、小製作、小發明、小創造等方面的成果情況;參加國防教育(含軍訓)和學工學農等情況。
各地市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基於學生髮展的年齡特點,結合當地教育教學資源和育人實際,科學細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四、評價方法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採取寫實記錄、自我陳述和教師評語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寫實記錄。學校指導學生、教師和其他相關記錄者依據評價內容和考察要點,客觀記錄學生在成長過程中集中反映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主要採用文字記錄,同時可以根據相關測試結果和參加活動的類型特點,輔助採用數據、圖片、視頻等形式進行記錄。
(二)自我陳述。每學期期末,學生對自己參與教育教學活動、興趣特長、個性成長等方面表現情況進行總結梳理,全面分析認識自我,明確自身優點和不足,正確規劃未來成長發展,以事實為依據撰寫“自我陳述”,重點陳述突出表現。
(三)教師評語。由學校統籌安排班主任、科任教師、社團指導教師等,依據學生的平時行為表現、有關情況記錄、成果成效資料,運用描述性語言對學生的發展狀況進行客觀評價。評語要客觀準確、言之有據,立足有效促進學生髮展,突出鼓勵激勵和正面引導。內容包括綜述、個性特點描述和建議三方面,既要指出學生的優點和成長進步情況,又要指出改進和努力方向,應體現個人特點,避免千人一面。學生畢業評語反映學生普通高中階段整體發展情況,由班主任填寫。
五、評價程式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依託“陝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級綜評管理系統)開展,主要採用客觀數據導入、事實情況錄入等方式,按時間節點客觀記錄學生的學習成長經歷。
全省普通高中學校應於學生入學後,為其建立個人基礎信息,分學期及時錄入學生各方面評價信息,建立《陝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檔案》(附屬檔案1),畢業前整理分析生成《陝西省普通高中畢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附屬檔案2)和《陝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匯總表》(附屬檔案3)。
(一)日常記錄。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建立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日常記錄工作管理制度,突出學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每項活動結束或月末,指導學生和相關記錄者客觀記錄反映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收集相關事實材料,登錄省級綜評管理系統及時記錄。學生寒暑假期間的活動記錄和典型材料記入下一學期。
(二)整理遴選。每學期期末,學校指導學生整理遴選自己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方面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典型事實材料和相關證明,進行確認、做出承諾後,形成個人綜合素質評價過程性資料。
(三)公示審核。整理遴選的除涉及個人隱私信息外的活動記錄、事實材料和相關證明等過程性資料須於下學期開學第一周,通過校園公示欄或信息化管理平台等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學校應設立舉報信箱和電話,對公示內容提出質疑和詢問的,應及時核實處理。班主任及有關教師要對公示核實後無異議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上傳省級綜評管理系統。
(四)形成檔案。每學期上傳省級綜評管理系統的學生材料,形成學生各學期綜合素質發展檔案,檔案內容不得改動。畢業前,教師指導學生對自己各學期的綜合素質發展檔案進行整理分析,完成自我陳述報告,並為學生撰寫畢業評語,學生本人對檔案材料做出真實性承諾,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審核確認後,形成《陝西省普通高中畢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和《陝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匯總表》。
六、結果運用
(一)加強和改進教育教學。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材料,加強學情和教情分析,有針對性地改進教育教學工作,提高學生髮展指導水平,切實發揮好綜合素質評價的引導、診斷、改進和激勵功能。各地各校要把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內容,引導學校轉變育人方式、推進特色辦學,全面提高育人質量。
(二)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重要參考。各地各校要按照國家和我省關於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的部署要求,遵循“誰提供,誰負責”、“誰使用,誰評價”的原則,把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在陝招生普通高校要根據本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使用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七、監督制度
(一)建立公示與舉報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考試招生機構、各普通高中學校和在陝普通高校要設立投訴和舉報電話、信箱等,暢通舉報渠道。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可以向普通高中學校和招生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機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二)建立申訴與覆核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申訴和覆核制度,積極受理學生的覆核申請,限時內調查,作出審核或仲裁結論。
(三)建立監督管理與責任追究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充分依託省級綜評管理系統監督學校評價方法、評價程式和制度落實情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建立中弄虛作假和違紀違規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章制度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八、組織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強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研究,指導學校做好評價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單位、機構為學生開展綜合實踐活動提供支持。各普通高中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細化任務分工,推進制度落實。
(二)抓好常態實施。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教師全員培訓,抓好學生綜合素質過程性評價和常態化實施。指導學生及時收集整理材料、開展自我評價,避免集中突擊。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與自我教育能力。充分發揮學校黨團、學生組織和家校社聯動的作用,指導學生在日常學習、社團活動、勞動和社會實踐等過程中及時收集整理有關材料。
(三)創新管理方法。省教育廳建立省級綜評管理系統,與全國中國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數據同步交換,供學校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自主對接上傳數據資料。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和督促普通高中學校全面套用省級管理系統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加強信息安全管理。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陝招生普通高校、普通高中學校要加強學習與研究,正確把握評價的內容、方法、標準和程式等。要廣泛宣傳政策,爭取社會各界和家長的理解與支持,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科學研究院要結合業務實際開展工作指導和實踐研究,總結推廣經驗成果。
九、其他
(一)外省(市、區)轉入我省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同級對接審核後,由接收學校錄入省級綜評管理系統,其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經我省認定。省內轉學的普通高中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電子學籍轉接完成後由接收學校發起在省級綜評管理系統遷轉。
(二)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參照本《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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