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號)和《陝西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於印發《陝西省中小學生減負實施方案》的通知》(陝教規範〔2019〕1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 
  • 施行地區:寶雞市
總體要求,主要措施,保障機制,強化組織領導,強化專題培訓,強化督導檢查,強化輿論引導,

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堅持科學育人理念,遵循教育發展規律,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全面提升教育質量,堅決扭轉“唯分數”“唯升學”等錯誤導向,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學業負擔,堅持政府主導、各方參與、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引導全社會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和人才培養觀,推動形成有利於青少年全面發展的培養模式、有利於校內外協同育人的良好生態、有利於全面落實素質教育的制度環境,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主要措施

規範學校教育管理
1.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開發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為工作目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發展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2.嚴格教學常規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足開齊規定課程;不得擠占藝術、體育、科學、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規定課程時間;不得隨意提高教學難度和加快教學進度。全面落實《寶雞市規範幼小銜接工作八條規定》,堅決杜絕國小起始年級“非零起點”教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規範實施學生隨機均衡編班,合理均衡配備師資,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
3.加強作業布置管理。國小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每天書面家庭作業不超過60分鐘,國中家庭作業每天不超過90分鐘,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業時間。作業難度水平不得超過課標要求;教師不得布置機械性、重複性和懲罰性作業,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嚴格執行“一科一輔”規定,不得使用未經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備案的學習類APP。
4.嚴格規範補課行為。中國小原則上不得利用法定節假日、寒暑假組織或者變相組織學生補課,確因設定高考、自考、成考、學業水平考試等考點耽誤的課時,學校可在學期內節假日或寒暑假按實補足,但須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准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學校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不得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舉辦培訓學校和培訓班。禁止中國小教師為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推薦本班學生或相互推薦學生補課。
5.加強課後服務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聯合發改、財政、人社統籌規劃,制定政策,支持和管理轄區內中國小校做好課後服務工作,研究出台經費籌措辦法,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學校開展課後服務工作情況。各中國小校要結合實際,充分發揮課後服務主渠道作用,合理確定學生離校時間,不斷豐富課後服務內容,對學有困難的學生加強幫扶,對學有餘力的學生給予指導,幫助學生培養興趣、發展特長、開闊視野、增強實踐,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課後服務必須堅持自願原則,不得強迫學生參加,不得將課後服務變為集體教學或集體補課。
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6.最佳化教育教學方式。教師要最佳化教育教學方式,發揮學生主體作用,注重啟發式、互動式、探究式教學,重視情境教學,強化學生認知和情感體驗,激發學生學習內生動力,調動學生學習自覺性和積極性,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和效率,減輕學生不必要的學業負擔。杜絕“滿堂灌”和“填鴨式”教學,杜絕壓堂拖課。
7.培養自主學習能力。引導學生端正學習態度,課前主動預習,上課專心聽講、積極發言、不懂就問,課後主動複習鞏固,學習時精力集中、提高效率,不做“刷題機器”。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時間管理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幫助學生學會獨立思考,改善學習方法,科學分配學習時間,不斷提升學習效率。鼓勵同學間互幫互助、共同成長。
8.落實“提質減負”要求。學校要結合實際,加強校本研修,積極探索“提質減負”的課堂管理、監控和激勵辦法,形成“提質減負”工作機制;教研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和教師“提質減負”的研究、跟蹤和指導,幫助有成就學校形成經驗,總結提煉,及時推廣。
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9.指導學生實踐鍛鍊。學校要大力開展貼近學生生活實際的主題教育活動,組織學生積極參加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增強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確保每天鍛鍊1小時並儘量安排在戶外。教育學生坐立行讀寫姿勢正確,認真做好廣播操和眼保健操。加強勞動生活技能教育,指導學生參與社會實踐,樂於科學探索,熱心志願公益服務。引導學生養成信息化環境下良好的學習和用眼衛生習慣,提升信息素養。
10.引導孩子健康生活。家長要安排孩子每天進行戶外鍛鍊,鼓勵支持孩子參加各種形式的體育活動,培育運動愛好,引導孩子從小養成良好鍛鍊習慣。保證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於10個小時,國中生不少於9個小時,高中階段學生不少於8個小時。
11.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學校和家長都要高度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注重培養學生積極向上的心理品質,有效預防和解決學生成長過程中的心理問題,及時給予必要的心理危機干預,引導學生正確認識自我,提高自主管理、自我教育和自助發展能力,增強調控情緒、承受挫折、適應環境的能力,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
12.綜合防控學生近視。將青少年近視防控知識融入中國小課堂教學、校園文化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建立學生視力健康電子檔案,定期開展視力監測和篩查,嚴格落實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制度,督促學生讀寫時坐姿端正,引導學生合理使用電子產品,不長時間看電視。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
化招生評價改革
13.推進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不得以各種名義組織考試選拔學生,不得將培訓機構培訓結果作為招生入學依據。全面實施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將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普通國中並完善實施規則。民辦中國小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中國小同步招生。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全部實行網上填報志願、網上錄取,確保陽光透明,公平公正。
14.嚴格考試評價管理。國小一二年級每學期學校可組織1次統一考試,其他年級每學期不超過2次統一考試。不得在國小組織選拔性或與升學掛鈎的統一考試。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和教學基本要求確定考試內容,命題要符合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怪考題。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評優、推優及競賽活動。
推進教育簡政放權
15.改善教育行政管理。依法保障學校充分行使辦學自主權和承擔相應責任,激發學校辦學活力。不得隨意要求學校組織學生或教師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不得隨意要求學校增加專題教育內容。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面向中小學生活動競賽的日常監管,查處未經批准違規舉辦的活動,同時對各類“進校園”活動進行梳理,堅決清理與國家課程計畫內容重複、形式大於內容的非教育教學活動。公安機關和民政部門要對以營利為目的的非法賽事堅決予以查處。
16.克服片面評價傾向。嚴禁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片面以升學率評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片面以升學率或考試成績為依據對教師進行評職評優、評先考核。探索建立中國小校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制度。
扶持鄉村教育發展
17.加強鄉村薄弱學校建設。依託寶雞城鄉教育聯盟,建立城鄉學校協同發展機制,通過“名校+”、“強校+”、教學交流、校本研修、結對幫扶等方式加強薄弱學校建設,提升鄉村學校辦學水平。探索建立以區域名校為“龍頭”的教育集團,強化對鄉村學校的幫扶帶動力度,促進區域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推進城區鄉村、優質薄弱學校的校長、教師交流機制,提升鄉村教師隊伍專業化水平。
18.關注鄉村學生身心發展。深入實施關愛特殊困難兒童春雨計畫,全面加強貧困家庭子女、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學習困難兒童、心理障礙兒童等特殊困難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確保學生資助政策、心理輔導服務、教師結對幫扶、社會關愛保護、殘疾兒童教育“五個全覆蓋”。發揮鄉村學校少年宮的功能,開放圖書室及其他場所,把課外閱讀、親子陪伴、藝體活動等延伸到校外。
嚴格校外培訓管理
19.嚴格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監管。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依法依規實行屬地化管理。未經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任何市場主體不得以教育諮詢、文化傳播、藝體培訓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開展文化教育培訓業務。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名稱、招生對象、培訓進度、上課時間等要經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審核並向社會公布。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並接受社會監督。
20.規範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舉辦、受託舉辦或變相舉辦與中國小入學或升學掛鈎的選拔性考試、競賽、排位賽、分班測試等;不得虛假宣傳,誤導、欺騙學生和家長,誇大培訓效果;不得“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不得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排名;不得與中國小教學時間相衝突開展培訓,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在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等名義提前教授國小內容;不得張貼應試成績和學生考取學校相關訊息;不得超審批範圍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不得為學生代辦或承諾建學籍;不得聘用中國小在職教師;不得留作業。
提升家校共育水平
21.明確家長主體責任。要引導家長切實履行親職教育職責,注重言傳身教,把培養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作為親職教育的首要目標。多與孩子溝通交流,引導其勇於面對困難、開朗自信、樂觀向上。尊重孩子的成長規律和個體差異,理性設定對孩子的期望值,避免盲目攀比、跟風報班。支持學校和教師正確行使對學生的教育管理權利。
22.強化親職教育指導。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聯合婦聯等相關部門,防止“課內減負,課外增負”。深入實施“好家風·好家長”親職教育綠蔭計畫,印發家長指導手冊,宣傳親職教育的正確理念和科學知識,提供公益性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學校要建立良性的家校互動關係,建立長效的家校溝通機制,鼓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過程,積極支持學校教育。每一所學校都要辦好家長學校,幫助家長更新教育觀念,提升親職教育能力。

保障機制

強化組織領導

縣區政府要始終堅持減負是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這一根本要求,切實加強對中國小管理的統籌領導,充分考慮城鄉差異,區分學生情況研究解決課業負擔過重問題,按照一校一案,制定詳細減負工作方案,堅決避免因“盲目減負”帶來學校教育水平下降。要將中小學生減負工作納入相關部門及教育管理幹部、教師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內容,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強化專題培訓

市、縣教師培訓部門要將減負專題內容納入中國小教師培訓計畫,系統講授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學習科學等相關知識,深入研究解決教育行政管理者、學校管理者和教師在減負實踐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加強教師實踐能力的培養,通過專題研究、經驗推廣和鼓勵教學創新等方式,著力提升教師將先進教育理念落實於教學實踐的意識和能力,切實轉變教師教學觀念、提升教師教學能力和指導學生學習的能力。

強化督導檢查

縣區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嚴格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每年逐級開展減負工作評議考核。建立督學責任區減負工作月報告制度,責任區督學每月至少要對轄區內1—2所學校的減負工作實行明察暗訪,並向上級督導機構報告。市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採用多種形式對各區縣開展減負工作督導,並作為教育綜合督導的重要內容,作為表彰獎勵、行風評議、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和信箱,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引導廣大學生、家長共同監督減負工作。對減負工作不力、民眾反映強烈的依法依規予以嚴肅問責,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整改、撤消先進稱號、取消評優資格等處罰,並按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強化輿論引導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利用網路、報刊等多種媒體,多形式、多層次、多角度大力宣傳減輕中小學生負擔、推進素質教育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引導家長和社會樹立科學的教育觀和成才觀,降低全社會的考試、升學焦慮,破除“搶跑文化”“超前教育”“劇場效應”等功利現象,營造有利於減負和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社會環境。各類新聞媒體不得炒作考試成績排名和升學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中高考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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