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在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號)和《廣東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於印發的通知》(粵教基〔2020〕2號)的基礎上,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頒布時間:2020年10月16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0月16日
  • 發布單位:珠海市教育局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培養規律,堅持改革創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開發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為目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發展素質教育,通過探索“輕負擔、高質量”的發展路徑,實現“減量不降標,減時不降效,減負不降質”的減負效果,促進學生成長成才。
  二、重點工作
  (一)規範招生入學行為
  1.規範招生行為。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0〕3號)要求,結合我市學位供需實際,每年3月制定並印發我市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通知,明確義務教育招生和普通高中考試招生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規範學校編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陽光分班、均衡編班,嚴禁舉辦重點班。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課程方案和學生選課情況,合理排課編班,科學制訂選課走班指南和課程實施方案。
  (二)最佳化課堂組織形式
  1.加強課程和教科書管理樹立“課程法定”意識,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科學編排課程,開齊開足開好各類課程,並按規定公布課程安排表。學校和教師不得隨意增減課程課時,不得隨意增減課程難度。堅決杜絕教師“課上不講課下講,課上少講課後講”行為,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使用電子螢幕產品開展教學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30%。確保學生每天體育鍛鍊不少於1小時,條件允許情況下儘量安排在戶外。最佳化義務教育綜合實踐課程結構,確保勞動教育課時不少於一半。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中國小教材教輔管理相關規定,加強中國小教材和教輔材料管理,嚴格執行編寫、評議、選用、發行、代購、使用等相關政策。義務教育學校嚴禁使用境外教材。
  2.豐富教學方式。堅持“教學有法,教無定法”的教學理念,根據學情和教學內容,合理選擇課堂組織形式和教學方式,讓學生在課堂中完成學習任務,從根本上減輕學生的學業負擔。規範常規教學中教學計畫制定、備課、上課、作業批改、教學反思和評價等環節。最佳化教學理念,堅持教學相長,注重啟發式、互動式、探究式教學,引導學生主動思考、積極提問、自主探究,開展研究型、項目化、合作式學習。豐富教學組織形式,根據教學內容和學生的認知水平,靈活使用“資源+小組學習+展示交流+教師點撥、講評、指導”等形式,讓課堂成為學生體驗發現與展示自我的舞台。
  (三)調整學生作業結構
  1.加強作業管理。各中國小校要制定學校作業管理制度,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工作機制,每學期制訂作業總體計畫,利用校本教研活動時間,學科組集體備課研究確定作業的內容、數量、形式和預計完成時間,上報各年級組,由年級組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控制作業的相關規定審核後,在“教師先做”的基礎上,再由學科教師布置。學校要統籌調控不同年級、不同學科的作業數量和作業時間,建立完善學生各學科作業量情況摸查制度,並及時將摸查結果反饋任課教師。任課教師不得布置重複性、機械性、懲罰性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不得要求家長通過打卡提交文化學科作業。杜絕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教學和布置作業不得依賴電子產品,原則上採用紙質作業。
  2.提高作業質量。改變傳統作業以鞏固為主的單一功能,增加拓展型、探究型、實踐型為主的作業,讓學生完成作業的同時能關注時事、關注社會、關注生活。教師可以根據教學的需求安排課前或者課後作業,課後作業是側重於鞏固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活動經驗和學科基本思想的基礎性作業,課前作業屬於前置性作業,側重於引導學生提前學習。最佳化基礎性作業設計,將傳統作業中大量圍繞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重複性作業,分類、選擇、整合、改編,提高作業設計質量;要重視學生的個體差異,根據學生思維水平和接受能力安排彈性作業。
  (四)完善質量評價體系
  1.控制考試頻次。嚴格控制統一考試次數,除國家、省、市和縣(市、區)組織的學業質量監測外,國小一二年級每學期可組織1次統一考試,國小其他年級及國中每學期不超過2次統一考試,普通高中要加強學科組協調,控制統考統測和日常考試次數。不得在國小組織選拔性或與升學掛鈎的統一考試。
  2.控制考試難度。中國小校和教研部門要堅持教考一致原則,各級考試命題要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和教學基本要求確定考試內容,命題要符合素質教育導向。要創新試題形式,增加綜合性、開放性、套用性、探究性試題,不出偏題怪題。
  3.完善評價方式各區教育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區域內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可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修養和社會實踐等方面進行考查。國中學生可結合我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進行多維度評價。義務教育階段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學生成績和排名。
  (五)合理安排在校時間
  1.嚴格控制在校時間。國小、國中、高中學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學時間分別不得超過6小時、7小時和8小時;原則上學校統一安排教育教學活動(含早讀)時間,國小不早於8:00,國中不早於7:40,普通高中不早於7:20。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合理安排學生離校時間。教師不得採用“拖堂”或其他方式擠占學生課間休息時間。學生中午休息間隔時間不少於1.5小時。嚴禁組織學生在節假日(含雙休日和寒暑假)集體上課,或以補差、提優等形式變相組織集體上課或考試。
  2.做好校內課後服務。全面實施國小校內課後服務,解決“放學早、接送難”問題。積極構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學校主責、社會參與、家長支持的校內課後服務工作機制。探索建立以學校為主導,科學引進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服務或家長志願服務等的模式,做好校內課後服務。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豐富課後服務內容,嚴禁將課後服務變為集體教學或集體補課。
  (六)聯動推進親職教育
  1.樹立科學教育觀念。家長要遵從孩子成長規律,尊重孩子個體差異和天性,理性設定對孩子期望值,避免“學校減負、家長增負,不問興趣、盲目報班”等現象。家長要經常和孩子溝通,加強家庭交流互動,注重以身作則和言傳身教,培育好家風,傳承好家訓;每年應主動閱讀有關親職教育、孩子成長規律特點的書籍,成為愛學習的好父母。
  2.引導健康生活家長安排孩子每天進行戶外鍛鍊,培育1-2項體育運動愛好,引導孩子從小養成良好鍛鍊習慣。教育孩子坐立行讀寫姿勢正確,認真做眼保健操。教育和監督孩子合理使用電子產品,上健康網站,不沉迷網路遊戲,不用手機刷屏,不長時間看電視,養成信息化環境下良好的學習和用眼衛生習慣。要科學合理安排孩子休息時間,保障國小、國中和高中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於10小時、9小時和8小時。要經常關注孩子情緒變化和心理健康,採取措施進行有效疏導。家長要抓住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勞動實踐機會,鼓勵孩子自覺參與、自己動手,隨時隨地、堅持不懈進行勞動,掌握必要家務勞動技能,每年有針對性地學習1-2項生活技能。
  3.強化協同育人。建立健全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形成政府、家庭、學校、社會聯動的親職教育工作體系。學校要暢通家校溝通渠道,搭建家校溝通平台,進一步健全家長委員會,引導家委會做好德育教育、減輕課業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辦好家長學校,幫助家長樹立先進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開好家長會,切忌將家長會開成學生考試分數通報會;利用家長開放日,定期邀請家長到校,觀摩學生入校、晨讀、課間活動、班級學科公開課等,了解孩子校內狀態。教師要運用電話、微信、面談、家訪等形式,及時與家長溝通孩子的狀況,達成共識,形成合力。婦聯組織要做好親職教育指導,促進家長做好學生減負有關工作。教育、婦聯等部門要統籌協調社會資源支持服務親職教育,推動建立街道、社區(村)親職教育指導機構,將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納入社區教育服務體系,組織舉辦親職教育培訓講座及體驗活動等親職教育指導服務;每年至少組織2次親職教育指導和2次親職教育實踐活動。
  (七)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
  1.認真履行對校外培訓機構監管職責各區、各部門要認真履行對校外培訓機構監管職責。各區須嚴格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落實年檢年報制度。各區綜合執法部門每年對培訓機構進行不少於2次的執法檢查,對開展“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加重中小學生學業負擔的培訓機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列入黑名單,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與中國小教學時間相衝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國小在職教師。
  2.強化線上培訓監管。參照校外線下教育培訓機構管理要求,同步治理校外線上教育培訓機構,切實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問題。按照國家、省要求建立中國小校線上教育培訓備案管理制度,重點審查學科類校外線上教育培訓機構的基本情況(機構簡介、培訓宗旨、業務範圍、保障條件、服務承諾、資金管理等),以及線上學科培訓班的培訓內容、師資隊伍、招生對象、進度安排、上課時間、收費情況等,督促中國小校外線上教育培訓機構加強行業自律、有序開展業務。
  (八)強化政府管理責任
  1.嚴格競賽管理。按照《珠海市教育局關於面向中小學生全市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從嚴控制、嚴格管理全市性競賽活動。任何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評優、推優及競賽活動,不得為違規競賽提供場地、經費等,不得將競賽結果作為中國小招生入學依據。公安機關和民政部門要堅決查處或取締“山寨社團”“離岸社團”違規舉辦的以營利為目的的賽事。
  2.加強“進校園”管理。各區要建立完善“進校園”備案管理制度,對經批准的各類“進校園”項目實行清單式管理,在每學年初向社會公布活動清單。加強對教學活動、專題教育項目等“進校園”活動的管理,對各類進校園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的活動,要對活動內容、具體方案、舉辦單位和參加人員等進行備案審查。凡未經批准的“進校園”活動,一律禁止進入校園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
  3.完善教育評價管理。各區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堅決破除“唯分數、唯升學”的頑瘴痼疾,嚴禁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單純以升學率或平均分等作為評價學校辦學質量的標準,注重對學校開展增值性評價。學校不得將學生考試升學情況作為教師考核、績效和獎勵的唯一依據。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紀委監督、部門合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工作協調配合,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共同推進。
  (二)加強督導檢查市、區教育督導部門要把減負工作納入教育督導評估體系,重點對相關職能部門、學校落實減負工作任務進行督導檢查,落實督學責任區制度,通過自查、隨機抽查、實地督察等方式對減負工作進行督導。減負工作不力、民眾反應強烈的,要依法依規予以嚴肅問責。
  (三)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傳統媒體、新媒體、學校教育等多種途徑對減負政策進行宣傳解讀,多層次、多角度、多形式、持續性傳播宣傳科學的教育理念,引導家長和社會轉變觀念,樹立正確的育人觀、教育觀,全社會共同監督、共同努力,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嚴禁各類新聞媒體炒作考試成績排名和升學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中高考狀元。
  (四)加強社會監督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暢通社會反映情況渠道,向社會公布監督、投訴電話和信箱等,引導廣大學生家長共同監督實施減負工作。對造成中小學生過重學業負擔的行為零容忍,舉報一起查處一起。

政策解讀

 根據《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廣東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教育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了《珠海市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對該《實施方案》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講話中指出,教育的根本任務是立德樹人,要努力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把立德樹人融入教育各環節,強調“凡是不利於實現這個目標的做法都要堅決改過來”。2018年12月28日,經國務院同意,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對減輕中小學生過重學業負擔工作進行了系統部署。2020年1月17日,廣東省教育廳等九部門印發《廣東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提出了我省減負的具體舉措。
  我市出台《實施方案》,對強化政府、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家庭等各方責任,推進育人方式改革,發展素質教育,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引導全社會樹立科學教育質量觀和人才培養觀具有重要意義。
  二、《實施方案》的檔案依據
  《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號)和《廣東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於印發<廣東省關於落實中小學生減負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教基〔2020〕2號)。
  三、《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分為指導思想、重點工作和組織保障3個部分。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培養規律,堅持改革創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開發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為目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發展素質教育,通過探索“輕負擔、高質量”的發展路徑,實現“減量不降標,減時不降效,減負不降質”的減負效果,促進學生成長成才。
  (二)重點工作。分別從學校、家庭、校外培訓機構、政府4個方面提出了8部分19項具體減負舉措。
  學校層面:《實施方案》要求,要最佳化課堂組織形式,加強課程和教科書管理,豐富教學方式;調整學生作業結構,加強作業管理,提高作業質量;完善質量評價體系,控制考試頻次和考試難度,完善評價方式;合理安排在校時間,嚴格控制在校時間,做好校內課後服務。
  家庭層面:《實施方案》要求聯動推進親職教育,具體包括:樹立科學教育觀念,引導健康生活,強化協同育人。
  培訓機構層面:《實施方案》要求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具體包括:認真履行對校外培訓機構監管職責和強化線上培訓監管。
  政府層面:《實施方案》要求,要強化政府管理責任,嚴格競賽管理,加強“進校園”管理,完善教育評價管理;規範招生入學行為,重點就規範招生和學校編班提出明確要求。
  (三)組織保障。包括加強組織領導,部門工作協調配合,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共同推進;將減負工作納入督導評估體系,隨機檢查,實地督察,加強督導檢查;大力宣傳解讀,營造氛圍,加強宣傳引導;暢通反映渠道,社會共同監督,加強社會督導等4個方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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