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是,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結合河南省實際制定的方案。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於2016年8月12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 發布機關:河南省人民政府
  • 印發日期:2016年8月12日
  • 發文字號:豫政〔2016〕52號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16〕52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現將《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日

方案全文

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科教興豫、人才強省戰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和培養人才、維護社會公平出發,按照國家總體要求,突出問題導向,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實現中原崛起河南振興富民強省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遵循教育規律,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最佳化考試招生制度,深入推進素質教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健全評價機制,提高選拔水平。把健全多元評價體系作為改革的重要支撐點,健全多元評價機制,取消文理分科,增加考生的選擇權,提升考試選拔與人才培養的符合度,促進科學選才。
  (三)完善規則制度,促進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考試管理和監督制度,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式公開、結果公正。
  (四)加強統籌設計,有序穩妥推進。把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列入教育綜合改革的全局進行設計,統籌兼顧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協同推進考試、招生、錄取各環節配套改革,正確處理社會預期與我省教育發展水平的關係,合理確定改革的進度和力度,確保改革穩妥實施。
  三、總體目標
  2018年啟動我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有序出台相關配套改革方案,到2020年,初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進一步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順應時代要求、符合教育規律和河南省情的考試招生制度。
  四、主要任務
  (一)促進升學機會公平。
  1.逐步增加我省考生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加快我省高水平大學、特色骨幹大學建設,積極爭取部屬高校等重點高校擴大在我省的招生數量,創造條件為我省考生提供更多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
  2.逐步增加農村學生升入重點高校人數。認真實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自主招生試點高校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畫和省屬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招生計畫,進一步增加農村學生升入重點高校的人數。
  3.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大幅減少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除全國統一設立的高考加分項目外不再增設省級高考加分項目,將高考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中。進一步規範保留加分項目的實施,嚴格認定程式,加強資格審核,做好公開公示工作,強化監督管理,促進升學公平。
  4.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在義務教育免試劃片就近入學的基礎上,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辦法。最佳化教育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化解擇校入學矛盾。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實行將優質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招生辦法,且分配名額不得低於教育部規定的比例;完善中招制度,規範中招行為。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就學和升學機會。
  (二)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學業水平考試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選考科目考試。合格性考試範圍覆蓋國家規定的高中所有學習科目的必修內容,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選考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3科,考試範圍覆蓋所選科目的必修和選修內容。學生在校期間,可以參加同一科目的兩次合格性考試、一次選考科目考試。考試由省教育部門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考試要求統一組織,由省考試招生機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規定嚴格實施。命題由省考試命題委員會組織,由省考試招生機構負責實施。中學要合理安排課程進度,改進教學模式和管理方式,更好地適應考試改革的要求。2016年省教育部門出台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正式實施。
  2.進一步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建立全省規範統一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台,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真實表現,確保程式嚴格、公開透明、內容真實可信。高校要研究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切實發揮綜合素質評價在高校錄取中的重要參考作用。2016年省教育部門出台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2017年試行,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正式實施。
  3.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含高等專科學校,下同)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中職(含技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和專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改進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辦法並逐步擴大其招生規模。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完善五年一貫制和三二分段制招生辦法。探索高職院校綜合評價招生辦法。2017年以後,分類考試招生成為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學生仍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加快建立中職學校公共基礎課學業水平測試和專業技能考核制度。
  4.深化考試內容改革。依據國家高中課程標準和高校人才選拔、培養要求,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突出能力、創新導向,著重考察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強命題專家隊伍和評卷隊伍建設,加快考試題庫建設,強化命題和評卷管理,提高命題和評卷質量,完善成績報告制度。
  (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1.完善招生選拔機制。高校要合理確定考試招生的標準、條件、程式等內容,在招生章程中詳細列明並提前向社會公布。要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充分發揮其在重大招生事項中的作用。可採取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回應處理相關問題。建立招生問責制,完善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校長對錄取結果負責。
  2.改革錄取方式。繼續實行統一高考成績公布後考生填報志願。從2016年起,普通高考招生本科三批和專科普通錄取批次(藝術、體育類等提前批除外)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從2017年起,本科三批與本科二批合批錄取,逐步減少普通本科錄取批次,克服簡單用錄取批次來劃分和評價不同類型高校的傾向。加快推進基於考生總成績、專業志向和學習特長的考生志願填報方式和投檔錄取方式改革。
  3.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保障社會成員參加統一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成人高考等多種考試機會,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探索建立不同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轉換制度,促進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相互銜接,構建終身學習“立交橋”。
  (四)改革監督管理機制。
  1.加強信息公開。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健全分級負責、規範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範圍和內容,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畫、考生資格、錄取程式、錄取結果、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錄取新生複查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
  2.強化考試安全。堅持從嚴治考,加強考試招生秩序綜合治理,健全各級政府部門教育考試聯動機制,採取堅決有效措施,切實做好各類教育考試的安全管理和技術防範,嚴肅考風考紀,規範考試行為,確保考試安全。完善考試招生誠信制度,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健全學生、學校考試招生誠信檔案,落實誠信結果使用要求。
  3.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加強考試招生全程監管,各級公安、監察、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等部門要依法依規加大對考試招生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和嚴肅查處考試招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嚴格責任追究。
  (五)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啟動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
  1.改革考試科目設定。增強統一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考生的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含外語聽力)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3個選考科目考試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分值不變。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服務與指導,引導學生合理確定選考科目。
  2.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推進基於統一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改革。高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提出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高校要高度重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充分認識改革的系統性、複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增強緊迫感、責任感,結合實際,細化實施方案,加強統籌協調,完善工作機制,明確時間節點和責任目標,強化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各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方案,注重分類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調整完善措施,確保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二)著力條件改善。要充分認識改革對教育教學產生的重大影響,積極創造條件,確保高中選課教學、高校教學改革順利實施。各級編制部門要採取有力措施,優先保證學校學科教師結構調整的急需。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教育經費投入,加強學校教學設施建設,為學校更好地適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有力支持。
  (三)強化考試保障。各級政府要建立教育考試財政資金保障機制,進一步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各級考試招生機構和考點學校要統籌相關經費,保障標準化考點的運行所需,考試收費不足部分同級財政要給予補助。省發展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及時調整考試招生收費項目標準、普通高考監考教師和評卷教師補助標準,確保高中階段學校學業水平考試、職業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順利實施。實行科學規範的教育考試監考員遴選制度,強化培訓,建立一支責任心強、業務過硬、相對穩定的監考員隊伍。要適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任務的要求,加強考試招生機構建設,提高教育考試的專業化、科學化管理水平。
  (四)注重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改革方案,深入解讀改革政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為順利推進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營造良好氛圍。

內容解讀

《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2016年8月12日,省政府印發了《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8月20日省教育廳印發了《河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學考辦法》)和《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評價辦法》),標誌著我省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啟動。這次改革的目標是什麼?主要任務有哪些?今後我省招生錄取安排有那些新變化?如何確保改革順利實施?8月23日,河南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就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問題接受省政府入口網站專訪。
  問:《方案》是怎么產生的?
  答: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養的樞紐環節,關係國家發展大計,關係每一位青少年學生前途命運,備受社會關注。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考試招生制度不斷改進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對完整的考試招生體系,為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作出了歷史性貢獻,對提高教育質量、提升國民素質、促進社會縱向流動、服務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這一制度總體上符合國情,其權威性、公平性社會認可。但也存在一些社會反映突出的問題,主要是評價標準、選拔方式、入學渠道相對單一,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日益凸顯,難以適應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而富有個性發展的需要,不能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入學機會存在差距,中國小大班額、擇校現象較為突出,加分造假、違規招生、考試舞弊等問題時有發生,嚴重影響教育公平和教育形象。解決這些問題,必須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2014年9月3日,《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頒布實施,為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做出了系統部署,明確了目標任務,提出了要求。國務院要求各地高度重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實施方案和相關配套檔案,經教育部備案後向社會公布。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我省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風向標”,牽一髮而動全身,敏感而又複雜,對於河南這樣一個發展任務重、考生數量多、優質高等教育資源明顯不足的大省來說,改革難度更為突出,制定好《方案》顯得尤其重要。省委、省政府對這項改革高度重視,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將這一涉及國計民生的改革列為省重大改革事項,重點研究、重點部署、重點推進。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多次詢問和了解情況,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重大問題作出重要指示。徐濟超副省長專題聽取匯報並多次召集相關部門研究、協調《方案》的重要問題。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教育廳加強組織領導,深入調查研究,立足省情教情,堅持問題導向,借鑑試點省市的經驗,廣泛徵求人大、政協、市縣教育部門、高校和高中階段學校以及教育專家等各方面意見,充分評估論證,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如期完成了《方案》的起草任務,並順利通過省委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八次會議的審議和教育部的備案。
  問: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總體定位是什麼?
  答:這次改革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是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是促進公平、科學選才。我省這次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總體定位,就是立足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改革的價值取向,著眼於科教興豫、人才強省戰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按照國家的總體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積極穩妥推進,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實現中原崛起河南振興富民強省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撐。
  問:這次改革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答: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遵循四條基本原則:一是遵循教育規律,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二是健全評價機制,提高選拔水平。把健全和完善多元評價體系作為改革的重要支撐點,健全多元評價機制,取消文理分科,統籌人才培養規律與考生的學習興趣愛好,增加考生的選擇性,促進科學選才。三是完善規則制度,促進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考試管理和監督制度,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式公開、結果公正。四是加強統籌設計,有序穩妥推進。把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列入教育綜合改革的全局進行設計,統籌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協同推進考試、招生、錄取各環節配套改革,合理確定改革的進度和力度,確保改革穩妥實施。
  問:這次改革的目標是什麼?
  答:我省改革的總體目標是:2018年啟動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有序出台配套改革方案,到2020年,初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進一步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順應時代要求、符合教育規律和河南省情的考試招生制度。
  問:這次改革的主要任務有哪些?
  答:主要任務有五個方面:一是促進我省學生升學機會公平。通過努力增加我省考生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逐步增加農村學生升入重點高校人數、大幅減少和嚴格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等措施,創造條件,積極作為,著力縮小地區、城鄉和校際之間招生差距,促進升學機會公平。二是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通過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深化考試內容改革等舉措,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更好地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個性發展。同時,為建立更加科學的高校選拔錄取機制創造條件。三是改革招生錄取機制。通過完善招生選拔機制、改革錄取方式、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等措施,形成更加科學合理的人才選拔機制、志願填報模式和投檔錄取方式。普通錄取批次全面推行平行志願投檔,降低考生志願填報風險,提高考生志願的滿意率。加快推進基於考生總成績、專業志向和學習特長的考生志願填報方式改革。四是改革監督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強化考試招生安全,健全各級政府部門教育考試聯動機制,加強學生誠信教育、法紀教育,全面加強考試安全管理和技術防範,嚴厲打擊和嚴肅查處考試招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採取堅決有效措施,維護良好的考試招生秩序。五是啟動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根據教育部的要求,我省2018年啟動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改革方案將於2018年秋季開學前向社會公布,從當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推進基於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改革。
  問:這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什麼特點?
  答:這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特點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統籌各類教育招生改革。這次改革,涵蓋了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乃至繼續教育的考試招生,是恢復高考以來最全面、系統的一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幾乎關係到所有受教育人群。二是入學機會更加公平。提出了一系列促進入學機會公平的措施,如,加快我省高水平大學、特色骨幹大學建設,建立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辦法,積極爭取國家以及相關部委的支持等,更好地保障全省不同受教育群體接受教育的權利。三是高考招生錄取機制更加科學。統一高考招生從單一標準向綜合評價轉變,強化了高校招生與高中學考的關聯度,注重了高校招生對學生日常學習和綜合素質的考量。換句話說,今後高校招生,既要考兩個“三科”(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高中學業水平三科選考科目),也要看三年綜合素質表現,著眼打破一考定終身、唯分數論等突出問題。四是縱向流動的升學渠道更加多樣。推進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現了高校分類招考、部分考生提前分流,減輕了高考“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競爭壓力。五是學生的選擇權得到更好保障。這次改革,無論是選擇什麼樣的考試方式,還是選定哪些選考科目,都著力擴大學生的選擇機會,凸顯出選擇性教育理念,更好地保障了學生學習和考試的選擇權,實現“學其所好”“考其所長”,引導學生打牢基礎、特長發展,從而增強學生的考試自信。
  問:近年來在增加我省考生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麼措施?
  答: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是教育公平的重要體現之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公平,相繼採取了“支持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畫”等一系列重要措施,縮小區域之間升學差距。省委省政府對擴大我省考生上大學、上好大學的機會高度重視,多措並舉,積極作為,下大力提高供給能力。一是在每年的省政府主要領導與教育部主要領導的省部會商中,都將增加我省招生計畫基數、增加河南學生上大學、上重點大學的機會作為重要議題,重點會商。二是先後實現了我省9所高校與國家7部委的省部共建,推進與高等教育發達地區教育合作機制,加強高校建設和招生合作。三是堅持對外開放帶動戰略,開展了74個本科高校與境外優質高校的教育項目合作,與世界高水平大學美國邁阿密大學合作舉辦的河南大學邁阿密學院,經教育部批准,今年將主要面向河南開始招生。經過這些努力,自2012年以來,我省高考錄取率、本科錄取率穩中有升,考生上重點大學的人數逐年增加。
  下一步的主要措施:一是按照2015年召開的第二次全省高等教育工作會議的部署,啟動實施河南省優勢特色學科建設工程,計畫投入31億元,建設一批國內一流學科和優勢特色學科,加快推進河南高水平大學、特色骨幹大學建設,提升我省考生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自給能力。二是積極爭取部屬高校等重點高校擴大在我省的招生數量,採取多種措施、創造條件為我省考生提供更多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
  問:如何讓我省更多的農村學生上重點大學?
  答:由於多數農村基礎教育水平相對偏低,農村學生考上重點高校的人數相對較少。為改變這一現狀,《方案》提出:一是認真落實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部屬高校和全國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單獨招生專項計畫。二是積極實施省屬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畫,由我省參加高招第一批錄取的省屬高校按規定比例安排計畫,招收農村優秀學生。建立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爭取讓更多優秀的農村學生不僅有大學上,還能上好大學。
  問:我省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有什麼新舉措?
  答:根據國家的統一要求,2015年3月12日,省教育廳等七部門印發了《河南省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的實施方案》,我省減少了7大類高考加分項目,進一步規範了保留加分項目的資格認定和審核程式,嚴格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有力地促進了高考公平。《方案》又進一步規定,除全國統一設立的高考加分項目外,不再增設省級高考加分項目,將高考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中,引導實施素質教育。
  問:如何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答: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是國務院《實施意見》提出的要求,國家規定的所有科目均列入學考範圍,目的是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一門課程,全面打牢成長成才的文化知識基礎,避免嚴重偏科,也為高校科學選拔人才創造條件。《方案》從三個方面提出了進一步完善的措施:一是作為一項重要的制度設計,對學考的功能進行了新定位,即:學考主要檢驗學生的學習程度,其成績既是學生畢業的重要依據,也作為升學的重要依據,這是新的變化。二是明確了學考的分類,規定了相應的考試範圍。《方案》提出,學考分為合格性考試和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選考科目考試(以下簡稱“選考科目考試”)兩類。合格性考試範圍是國家課程方案及各學科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內容。選考科目考試是在合格性考試科目學習的基礎上,由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和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3科,考試範圍是所選科目的必修和選修兩部分內容。三是明確了考試的組織實施,規定了在校學生參加考試的次數。《方案》提出,學考由省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命題和考試由省招生機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規定嚴格實施。《方案》規定,學生在校期間,可以參加同一科目的兩次合格性考試、一次選考科目考試。選考科目安排一次考試,主要是因為:同一科目兩次考試的考生對象、考試人數、試題內容都不同,按照學考規定的比例劃分成績等級時,從理論上必然造成評價結果的等值性差異,成績的公平性很難保證,目前還沒有成熟的做法可資借鑑,同時也考慮到我們這樣一個考生大省,考試兩次的組織實施、考試安全、命題水平等都面臨較大改革風險,從穩妥考慮,經反覆論證,《方案》規定了選考科目只考試一次。
  《方案》明確,我省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新的學考辦法。選考科目確定的時間在合格性考試之後,其等級成績在高校錄取中怎樣賦分和使用,將會在後續制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方案中具體確定。中職學生和社會考生如何參加選考科目考試,《學考辦法》已經作出明確規定。
  問:為什麼要實施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怎樣確保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規範實施?
  答:實施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國務院《實施意見》的要求,是通過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發現和培育學生個性特長,注重考察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方向性的重要制度。從制度設計層面的主要考慮,一是著力克服考試成績本身主要反映學生認知水平,而不能反映學生行為表現和綜合素質情況的局限性。二是著眼構建把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相結合,形成更加科學、較為全面的選拔人才機制,有助於扭轉單純用考試分數評價學生的做法。
  我省將從2017年開始試行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正式實施。我省的《評價辦法》,一是從學生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對評價內容進行了嚴格規範。二是按照寫實記錄、公示確認、審核歸檔等程式,對高中學校提出嚴格的評價程式規定。為確保評價真實可靠,改革中要著力加強幾個方面的工作:第一,對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活動和事實要如實記錄。第二,對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必須進行校內公示,充分發揮校內師生的監督作用,高中學校和教師要負責審核把關,確保陽光、透明。第三,省教育廳將建立全省規範統一的電子化信息管理平台,著力加強監督。第四,對弄虛作假者,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罰。
  問:我省如何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
  答:推行分類考試是這次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根據國家的要求,今後高職院校招生,推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與統一高考招生相對分開,有利於突出職教特色,有利於適應職業院校辦學定位,讓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考試方式,有利於一部分考生從高考的“獨木橋”中分流出來,從高考的競爭壓力中解放出來。近年來,我省積極開展了這方面的試點和探索,2015年,全省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已超10萬人。下一步,《方案》提出三項措施進行推進:一是繼續擴大高職單招、五年一貫制等分類考試招生規模,確保2017年後分類考試招生成為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二是改進高職院校招生辦法,擴大高中學考成績在分類招生中的使用範圍,進一步提高職業技能測試水平。三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中職學校公共基礎課學業水平測試製度。
  問:今後我省招生錄取安排有那些新變化?
  答: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變化:一是從2016年起,將平行志願投檔的範圍由普通高考錄取第一批、第二批擴大到本科三批和專科普通錄取批次(提前批除外),降低考生報考的風險,提高志願滿意率。二是從2017年起,本科三批與本科二批合批錄取,逐步減少普通本科錄取批次,克服簡單用錄取批次來劃分和評價高校的傾向,激發高校發展活力,引導高校特色發展、優勢發展。三是推進以專業優先的志願填報方式和投檔錄取方式改革,鼓勵學生興趣發展,這是教育已開發國家的成功做法,也是改革的方向。
  問:我省何時啟動高考綜合改革?是怎樣考慮的?
  答:按照統籌規劃、試點先行、分步實施的總體要求,根據教育部的統一部署,我省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啟動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
  需要指出的是,對我們這樣的生源大省,發展的任務已經很重,改革必須要極其慎重。教育部批准河南等17個省在2018年啟動,主要基於到2017年,國家在上海市、浙江省的第一輪試點才能完成一屆高中生的試點周期,屆時,我們將可充分借鑑試點省份的改革經驗,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有利於更加平穩地推進高考綜合改革。
  問:今後統一高考的科目、內容和高校招生的錄取機制會有哪些變化?
  答:統一高考的科目有兩大變化:一是考試科目只有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科目分值不變,減少了現行的“文綜”和“理綜”考試科目。二是外語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增加聽力考試內容。兩次機會如何提供,將會在隨後制定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方案時明確。考試內容將會進一步增強基礎性、綜合性,加強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
  高校招生的錄取機制發生重大變化。高校將依據考生統一高考成績和高中學考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簡稱“兩依據一參考”),擇優錄取。也就是說,高校招生錄取既要看兩個“三科”(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高中學業水平三科選考科目)成績,也要看學生三年綜合素質表現,著眼打破唯分數論、一考定終身,這對推進教育教學理念更新,引導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和成長成才,將發揮重要作用。在此說明一點,高校要根據學科建設和專業培養要求,提出對考生報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問:哪些方面擴大了考生的選擇權?
  答:一是考試方式的選擇機會增加。《方案》提出了多種考試升學方式,考生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選擇參加統一高考招生,也可選擇參加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還可以參加全國自主招生試點高校的考試,自主選擇適合自己的考試方式。二是考試科目的選擇機會顯著增加。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選考科目,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科中由學生自主選擇3科,有20種選擇組合,能夠更好地滿足學生髮展自己的學科特長和興趣,改變了現在文理分科2選1的現狀。
  問:這次改革是否擴大了高校招生的自主權?
  答:這次改革對高校招生的自主權有一定的擴大。主要體現在:一是高校可以根據辦學定位、辦學特色和自身優勢,按照專業或專業類對考生提出不同的選考科目範圍要求。二是按照高校提前向社會公布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對考生提出不同的綜合素質評價要求。三是高職院校以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為基本依據,根據自身辦學特色,自主確定錄取標準和錄取方式,招生自主權得到更為充分的體現。
  問:如何更好地確保我省考試招生安全?
  答:抓好考試招生安全,始終都是我省每年高考和招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確保全省學考的安全,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機構面臨的又一重要任務。《方案》提出四條措施:一是堅持從嚴治考,加強考試招生秩序綜合治理,規範考試行為,健全各級政府部門教育考試聯動機制,採取堅決有效措施,切實做好招生考試的安全管理和技術防範。二是加強信息公開,健全分級負責、規範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三是完善考試招生誠信制度,加快健全學生、學校考試招生誠信檔案,強化誠信結果使用。四是加大違規查處力度。《方案》明確要求,各級公安、監察、工信委、教育等部門要依法依規加大對考試招生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和嚴肅查處考試招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強化責任追究。
  問:在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方面有什麼新思路?
  答:一是在義務教育免試劃片就近入學的基礎上,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辦法。二是要最佳化教育資源配置,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化解擇校入學矛盾。三是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實行將優質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招生辦法。四是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就學和升學機會。
  隨著《方案》的逐步實施,對於進一步更新我省基礎教育學校的教育理念,推動教育教學模式改革,引導學校特色發展,全面提高育人質量等方面,必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問:如何確保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順利實施?
  答:《方案》提出四個方面的措施:一是細化實施方案,抓緊制定《方案》的責任分解方案,細化任務分工,明確時間節點和工作落實措施。儘快研究制定我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等配套檔案。二是要著力改善辦學條件,加強學校教學設施建設,最佳化學校學科教師結構,確保高中選課教學的順利實施。三是強化考試保障,建立教育考試收費政策和財政資金保障機制,進一步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四是要加強宣傳引導,廣泛宣傳改革方案,深入解讀改革政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給考生和社會明確、穩定的預期,為順利推進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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