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制訂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由河南省教育廳於2016年8月20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
- 發布機關:河南省教育廳
- 印發日期:2016年8月20日
《河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制訂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由河南省教育廳於2016年8月20日印發實施。
《河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制訂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
收費辦法 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收費辦法和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其他信息 凡具有普通高中學籍的在校學生均應參加體育與健康學業水平考試,其他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考試。由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轉入的學生,應將其體育與健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記錄隨學籍檔案一併轉入,沒有體育與健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應參加我...
2016年8月12日,省政府印發了《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8月20日省教育廳印發了《河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學考辦法》)和《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評價辦法》),標誌著我省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啟動。這次...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 方案全文 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29號)精神,...
2024年2月28日,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發布《河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等級賦分辦法》。內容解讀 《賦分辦法》,等級分是按照統一規則,由原始成績進行等級劃定後,再按照“等比例轉換辦法”由等級轉換而來的分數。具體來說分為兩步。首先,劃分等級,即把每個選考科目考生群體的原始分從最高分到最低分順序...
《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結合河南省實際,制訂本辦法。由河南省教育廳於2016年8月20日印發實施。簡介 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河南省...
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 為了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有利於高等學校選拔優秀人才,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從2008年秋季起,全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級按照《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 ﹤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豫教基[2008]82號)精神,全部進入新課程實驗。根據教育...
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實施學業水平考試,有利於促進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有利於學校準確把握學生的學習狀況,改進教學...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 課程標準 和 教育部 有關規定,由省級 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國家考試。它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兩種...
5月17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2024年高考由3門全國統一高考考試科目和3門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組成實行“3+1+2”考試模式,藝體類考生還需加考相應專業省統考。5月18日訊息,2024年廣東高考將於6月7日—9日進行。其中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使用全國卷。5...
考試科目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性考試”)科目由學生根據高校選科要求,結合自身特長興趣,首先在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門,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考試時間 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考試科目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選擇性考試科目考試均安排在每年6...
考試科目與內容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合格性考試”)科目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所設定的除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課程外的全部科目,共13門,全省統一組織的合格性考試科目為11門: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各設區市組織的合格性考試科目為2門...
《山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教基二〔2014〕10號)《山西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試行)》,制定本辦法。由山西省教育廳於2016年5月18日印發實施。辦法...
考試管理與保障 加強組織領導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由省教育廳在教育部指導下組織實施。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考籍管理和組織實施考試等有關工作。學業水平考試實行指導委員會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省教育廳成立山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指導委員會,由廳長任主任,有關分管廳長任副主任,基礎...
普通高中畢業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科目(含實驗操作測試)成績,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必要條件和主要依據;也是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具體認定辦法另行公布。高校招生錄取。合格性考試成績是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依據,選擇性考試成績是高考招生錄取參加統一高考考生的重要依據,...
《陝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落實《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普通高中課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訂)》和《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
《山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由山西省教育廳印發,,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級開始實施,有效期為5年。內容解讀 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以必修課程要求為準,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和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性考試以必修課程和選擇性必修課程的綜合要求為準...
完善高中學分認定方法、標準、程式和學業評價,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4.健全職業學校評價。制定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評價標準與辦法,重點評價職業學校德技並修、產教融合、育訓結合、畢業生就業質量、“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等情況,高質量推進“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持續開展教學診斷與改進、教學質量...
學業水平考試將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命題、閱卷。高中會考政策暫不取消 記者注意到:該方案徵求意見稿中明確,學業水平測試並不是針對所用參加2009年高考的考生,該考試的起始年級為2006級普通高中學生。2005級及以前的普通高中學生繼續沿用原有高中畢業會考政策。非應屆考生仍參照原有錄取辦法,過渡期為3年。此外,由外省...
(六)考試管理要求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筆試科目考試及外語聽說測試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點內進行。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規範考場設定和實施程式。加強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誠信機制,嚴肅考風考紀,對考試作弊等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考...
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為落實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08〕4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09年開始在全省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現將《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
《安徽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等檔案精神,結合安徽省實際制定的辦法。由安徽省教育廳於2021年9月15日印發實施。印發信息 安徽省教育廳關於...
推進九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具體辦法,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辦法。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9、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各...
按照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點,高考改革原則是探索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制度。現在,河南高考的科目設定為“3+文綜、理綜”,按照教育部初步改革草案思路,高考全國統考科目或將縮減至語文、數學、外語3門。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