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考新制度

2015年高考新制度

2015年1月1日起,將取消奧賽等6項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類加分項目。教育部要求,各省市不得擅自擴大全國性加分項目使用範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5高考新制度
  • 類型:高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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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介紹

2015年12月16日,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教育部將出台《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課程)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及《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意見》。2015年1月1日起,將取消奧賽等6項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類加分項目。教育部要求,各省市不得擅自擴大全國性加分項目使用範圍。此外,有關部門要對加分資格進行覆核複測。涉及體育類特長生加分的考試,體育部門要按照二級運動員標準進行嚴格測試,確保加分資格真實可信。最終規定,以教育部出台的相關檔案為準。

新變制度

過去

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國家從1950年起實行高考加分政策,主要分為鼓勵性加分及扶持性加分兩大類。鼓勵性加分是為了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個性發展。而扶持性加分主要是針對少數民族、烈士子女等特殊群體

未來

減少加分項目
本輪改革對高考加分做出了“減法”。 記者注意到,2014年,全國性加分項目共11項,其中鼓勵類6項,扶持類5項。此輪改革關於加分政策的調整中,將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6類鼓勵類加分項目。
限制加分分數
北京晨報記者獲悉,2015年1月1日以後獲得6項鼓勵類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加分資格。而對於2015年前獲得相關項目證書、證明的高中在校生,是否具有加分資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級以上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對於仍保留學生加分資格的省份,加分不得超過5分。據了解,目前各省市加分分值從5分至20分不等。

6類獎項

獲得考生高考不再加分
1.在高中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
2.“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
3.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
4.高中階段獲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
5.高中階段獲省級優秀學生稱號。
6.高中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

5類考生

依然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此次改革雖對鼓勵性加分進行了調整,但扶持性加分仍有所保留和完善。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2015年高考保留以下考生高考加分資格:
1.烈士子女
2.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集地區少數民族考生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
4.自主退役士兵
5.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政策

“兩依據一參考”,不再一考定終身
2014年是教育深化改革年,我省將出台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等配套改革實施方案,同時研究制定中考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其中,高考將有哪些變化,怎么變化,更是家長們尤為關注的熱點問題。
在昨天的會議上,朱清孟表示,綜合改革後的高考將包括“高考統一考試、外語一年多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高校對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及成績的要求”等核心內容。其中一個很重要變化就是,普通高校招生不再只看考生的高考成績,而是按照“兩依據一參考”來錄取,即對符合要求的學生,高校主要依據其統一高考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情況,實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打破一考定終身的局面。
統一高考科目或將壓縮至3門
按照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點,高考改革原則是探索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制度。
現在,河南高考的科目設定為“3+文綜、理綜”,按照教育部初步改革草案思路,高考全國統考科目或將縮減至語文、數學、外語3門。其中,語文、數學兩科仍實行全國統考;外語仍列入統考,但考試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行一年兩考,給考生一個彌補偶然過失的機會,錄取時,以考生的最好成績計入。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也是錄取依據
除了統一高考成績之外,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也是高校錄取新生時的重要依據。
據了解,每名考生可以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任選3門考試成績接受考量,計入高考成績。目前,我省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以等級制呈現的,高考改革後,等級和分數之間的具體換算,譬如考試等級怎么劃分,等級分數的分值、所占比例,以及不同等級之間是否有級差,均由各省自主確定。其他課程原則上要求合格即可。
錄取時,還要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情況
“考生就讀高中對其進行的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或將作為高校錄取新生時的重要參考。”據介紹,考生在中學階段的表現,譬如社會實踐、好人好事等,都將成為高校招生錄取時的參考內容。
其中,中學只負責如實記錄和提供客觀準確的材料,並在考生所在中學及時公示;評價由錄取高校組織專家進行,即誰使用、誰評價。

業界解讀

Q 學科特長生還有優勢嗎?
A 評優等活動不可與高考掛鈎
取消相關加分後,具有學科特長的學生是否還具有“優勢”?記者了解到,取消加分後,相關的評優、競賽等活動仍可正常進行,但不可與高考掛鈎。
針對此類考生,具備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考生所獲獎項,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例如,2015年1月1日後獲得奧賽獎項及學科類競賽獎項的考生,2015年高考自主招生時均可享受初審優先通過。具備藝術、體育、學科特長的考生,學校將如實記錄到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中,供高校錄取時參考。此外,鼓勵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學生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高校藝術團。
2015年,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及53所高校藝術團仍進行招生,但教育部將制定和完善招生管理辦法。對於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考生,按照有關程式,高校可破格錄取或單獨考試錄取。
Q 地方性加分項目取消嗎?
A 三好生等地方性加分將被取消
現行高考政策中,除全國性加分項目外,還包括了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而從2015年1月1日起,將取消地方性全部鼓勵性加分及大部分扶持性加分。
據了解,地方性的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加分項目將被取消加分,相關政策將按照取消全國性加分項目的規定執行。
記者獲悉,目前全國仍有95項地方性加分項目。山西、遼寧、江西、山東、陝西等五省已經不再設立地方性加分項目。
教育部要求,各省區市大幅減少地方性高考加分,原有加分項目原則上減到1項或不超過2項。
對於原來沒有的加分項目,各省區市不得新增,到2017年或將全部取消地方性加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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