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是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結合福建省實際制定的方案。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於2016年5月12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 發布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 印發日期:2016年5月12日
  • 發文字號:閩政〔2016〕20 號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閩政〔2016〕20 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2日

方案全文

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有利於科學選拔人才、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平出發,落實國家總體要求,體現福建特色,突出問題導向,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學高效和靈活多樣的考試招生制度,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和創新人才培養,為加快福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而富有個性地發展。
  促進公平公正。把公平公正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完善考試組織規則,改革招生錄取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和監督管理力度,促進入學機會公平,切實保障考試招生公平、程式公開、結果公正。
  促進科學選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注重評價的全面性和綜合性,改革考試內容,推進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完善政府監管機制,增加學生和高校的雙向選擇權,提高人才選拔水平。
  堅持統籌推進。整體設計各級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推進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促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之間的銜接溝通,分階段穩步實施。做好各項改革的銜接配套,增強考試招生改革與人才培養的協同性。
  (三)總體目標
  到2021年,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機制,基本建立順應時代要求、科學規範、運行有效、具有福建特色的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2015年,啟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相關配套專項改革。
  ——2016年,開展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試點;2017年,全面實施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017年,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2018年,全面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
  ——2017年,全省統一組織實施中考,啟動新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改革;2020年,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制度。
  ——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20年,實施新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2021年,實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促進入學機會公平
  1.完善中國小招生入學辦法。依法實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國小按常住人口合理確定招生範圍,國中學校通過單校劃片對口直升或多校劃片隨機派位等方式組織入學。
  改革完善高中招生辦法。2017年起,中考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由省里統一組織實施;省一級達標高中或縣(市、區)一中等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國中學校的比例不少於50%。2017年省教育廳制定出台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當年秋季入學的新生開始實行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20年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制度。
  2.增加農村、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學生上重點本科高校人數。實施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面向我省農村單獨招生計畫,拓寬農村、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學生就讀重點高校升學渠道。實施省屬本科一批高校面向我省23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招收農村學生專項招生計畫,確保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本一批錄取比例不低於全省平均水平。
  3.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2015年起,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者等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以及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填報省內高校部分農林類專業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2018年起,取消我省所有地方性加分項目。
  4.切實保障隨遷子女公平就學升學機會。對符合條件的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通過自主報名結合隨機派位、積分制等方式組織入學。實行高中階段學校向接受義務教育後的隨遷子女開放和同等招生錄取政策。實施“異地高考”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
  (二)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14門科目均列入考試範圍,實行全面考核,設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14門科目均設合格性考試,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須參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作為畢業依據。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還設等級性考試,同一科目提供1次考試機會。學生可根據興趣、特長和高校選考科目要求,在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中選考3門,成績作為高校招生錄取依據。
  2016年省教育廳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並報教育部備案後,向社會公布。2017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開始實行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開始全面實行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
  2.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制度。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學業水平考試為合格性考試,考試科目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專業技能3門科目,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須參加所學專業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作為畢業依據。
  2017年8月底前,省教育廳制定出台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2017年秋季,中等職業學校新生開始實行學業水平考試。
  3.建立完善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普通高中評價注重考察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中職學校評價注重考察學生公民素養與職業道德、基礎知識與專業技能的學習能力、專業學習成果以及職業創新能力,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質、文化素質、職業素質等。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評價程式包括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錄入系統、形成檔案等。要加強組織管理,嚴格程式,強化監督,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結果真實可信。
  2016年省教育廳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並報教育部備案後,向社會公布;2016年秋季,在部分普通高中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試點;2017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新生開始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17年8月底前,省教育廳制定出台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2017秋季,全省中等職業學校新生開始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4.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改革。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等學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2020年起,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專科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考核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2020年起,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報考專科高職院校,參加省里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文化素質考核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成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
  2016年,省教育廳制定出台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實施辦法。2018年,省教育廳制定出台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業適應性測試實施辦法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職業技能測試實施辦法。2020年起,實施新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
  5.深化考試內容改革。堅持立德樹人,有機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依法治國理念等。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時代性、實踐性,著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強普通高中學生實驗能力、動手操作能力考查,加強中職學生專業基本技能與基本實踐操作能力考查。積極探索筆試、面試、實踐操作等多樣化的評價方式,科學有效地評價學生的綜合能力。2016年起,統一高考使用國家卷。
  (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1.改革招生錄取方式。改進高校招生投檔錄取模式,逐步推行按專業“一檔多投”錄取模式改革,增加學生和高校的雙向選擇權。本科院校藝術類招生繼續實行按專業“一檔多投”錄取。2017年起,使用統一高考成績錄取的專科高職院校的招生,實行按專業“一檔多投”錄取。待條件成熟時,減少本科院校招生錄取批次。
  2.完善高校招生管理機制。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學校招生計畫安排、招生政策和錄取規則制定、招生重大事項決策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聘請社會監督員參加學校招生錄取過程的監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健全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全面實施招生問責制,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3.完善和規範各種特殊類型招生。進一步規範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管理,公開招生辦法、考核程式和錄取結果,嚴格控制招生規模,強化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公示和監督。自主招生試點高校要合理確定考核內容和程式,加大對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優秀學生的選拔力度,創新人才選拔辦法。
  4.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中等職業學校可實行註冊入學,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轉換制度,促進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的相互銜接,構建人才成長的“立交橋”。省教育廳制定出台具體實施辦法。
  (四)啟動高考綜合改革
  1.改革考試科目設定。2021年起,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語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3門選考科目成績組成。選考科目由考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和高校選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
  2.改革錄取機制。建立基於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評價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機制。2018年6月底前,招生高校要根據本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需要,按專業提出對考生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向社會公布。
  3.改革完善高校人才選拔制度。高校要把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為提升辦學質量、促進內涵發展的重要抓手,從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增加學生選擇權的高度,統籌考慮辦學定位、學科特色、培養需求等,改革學科專業設定,研究制定不同學科門類或專業(類)的錄取要求。
  2018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布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起,實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
  (五)加強考試招生監督管理
  1.加強信息公開。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健全分級負責、規範有效的省、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高校、中國小等多級信息公開機制。加強招生信息管理與服務平台建設。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範圍,規範公開程式和內容,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畫、考生資格、錄取程式、錄取結果、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複查結果等,自覺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監督。
  2.強化制度建設。健全政府部門協作機制,加強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明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考試機構的考試管理與安全保密責任,層層落實,構建科學、規範、嚴密的考試安全體系。加強考試加分管理,嚴格資格審核、認定和公開程式。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
  3.加大違規查處力度。進一步完善機制,強化對報名、考試、招生錄取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嚴明考試招生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及時通報查處結果。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關鍵環節,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省教育廳要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檔案,加強分類指導,及時研究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調整完善工作措施。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要充分尊重教育規律,結合實際,制訂本地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省教育廳備案後向社會公布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和高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做好風險評估和預案,確保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順利實施。
  (二)強化條件保障
  編制部門要按照《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統一城鄉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4〕72號)要求,及時將縣鎮、農村高中教職工編制標準調整為城市標準,滿足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師資需求。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為普通高中學校正常運轉提供條件保障;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經費,進一步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財政、物價部門要適時調整考試招生收費項目標準,確保各類考試的順利實施。加強省、市、縣三級考試機構建設,各市、縣(區)要整合原有力量,組建職能相對集中統一的考試機構。省教育廳要加強命題、考務隊伍建設,提升教育考試專業化水平。
  (三)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高校和新聞媒體要加強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宣傳工作,及時做好政策解讀,讓公眾全面準確地了解改革方案,給考生和社會以明確、穩定的預期,凝聚社會共識,夯實改革基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輿情監測和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內容解讀

《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進行了全面部署。2014年9月,國務院出台了《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標誌著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啟動。我省根據國家要求研究制定了《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日前,《實施方案》由省政府正式印發。
  《實施方案》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需要,著眼於提升教育質量、回應人民民眾關切,從促進學生健康發展、促進科學選才、促進公平公正出發,突出戰略導向、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整體設計了從義務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層次、各類別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明確了改革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既落實了國家頂層設計,又體現了福建特色。為使各級教育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全面、準確地了解《實施方案》的有關內容,確保各項改革任務順利推進,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1.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背景
  答: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養的樞紐環節,關係每一個家庭的切身利益,關係億萬青少年學生的前途命運。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考試招生制度不斷改進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對完整的考試招生體系,為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作出了歷史性貢獻,對提高教育質量、提升國民素質、促進社會縱向流動、服務國家現代化建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這一制度總體上符合國情,權威性、公平性社會認可,但也存在一些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主要是唯分數論影響學生全面發展,一考定終身使學生學習負擔過重,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存在差距,中國小擇校現象較為突出,加分造假、違規招生現象時有發生。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深化改革。因此,這次改革是恢復高考以來最全面最系統的一次改革。改革堅持在統一高考制度的前提下,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更好地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更好地科學選拔各類人才,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平。
  2.我省《實施方案》研製經歷了哪些過程
  答: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和教育部相關配套檔案, 2014年底我省緊鑼密鼓地啟動《實施方案》的研製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將制定我省《實施方案》、全面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列為重點改革項目,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就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李紅副省長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省教育廳專門成立領導小組,組織開展6個專題調研,並赴上海、浙江等改革先進省市考察學習。黃紅武廳長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研製的各項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省教育廳先後召開30多場座談會,廣泛徵求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領導、教育專家、一線教師、學生及家長意見;專門赴省人大、省政協聽取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我省《實施方案》經省政府批准後上報教育部,現已備案通過。教育部認為我省《實施方案》符合國家改革精神,突出問題導向,體現福建特色,具有創新性、可操作性。
  3.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堅持的基本原則是什麼?改革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答:我省改革立足實際,著眼長遠發展,堅持以下四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扭轉應試教育傾向,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而富有個性地發展。二是促進公平公正。把公平公正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完善考試組織規則,改革招生錄取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和監督管理力度,促進入學機會公平,切實保障考試招生公平、程式公開、結果公正。三是促進科學選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注重評價的全面性和綜合性,改革考試內容,推進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完善政府監管機制,增加學生和高校的雙向選擇權,提高人才選拔水平。四是堅持統籌推進。整體設計各級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推進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促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之間的銜接溝通,分階段穩步實施。做好各項改革的銜接配套,增強考試招生改革與人才培養的協同性。
  我省改革總目標是:到2021年,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機制,基本建立順應時代要求、科學規範、運行有效、具有福建特色的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4.《實施方案》包含的主要內容
  答:《實施方案》確定了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整體規劃、基本框架,由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措施、組織保障等三部分組成。明確了改革的五大任務和17條措施,具體任務為:一是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二是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三是改革招生錄取機制;四是啟動高考綜合改革;五是加強考試招生監督管理。
  改革主要包括七個方面:一是採取四項措施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二是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建立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三是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扭轉單純用分數評價學生的做法,增強素質教育導向。四是建立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制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促進技術技能人才的選拔和培養。五是改革高考錄取評價方式,普通高校錄取依據統一高考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即“兩依據、一參考”,解決“唯分數論”“一考定終生”等問題。六是改進高校招生錄取模式,逐步推行按專業“一檔多投”錄取模式改革,增加學生和高校的雙向選擇權。七是改革中考中招制度,全面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制度,實行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考由省里統一組織實施,提高中考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建立全省統一的國中學校教育質量評價體系,促進國中教育教學質量提升。
  5.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推進的時間安排
  為確保改革積極穩妥、有序推進,我省對改革時間及步驟作了合理安排:
  一是關於配套專項改革。2015年啟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等相關配套專項改革。二是關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16年秋季,在部分普通高中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試點;2017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新生開始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三是關於學業水平考試。2017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開始實行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中等職業學校新生開始實行學業水平考試。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開始全面實行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四是關於中考中招改革。2017年,全省統一組織實施中考,啟動新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改革,當年秋季入學的新生開始實行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20年,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制度。五是關於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改革。2020年,實施新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等學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六是關於高考綜合改革。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21年,實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
  6.促進入學公平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促進和保障教育公平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教育改革不懈追求的目標。這次改革我省採取四項政策措施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一是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二是增加農村、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學生上重點本科高校人數;三是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四是保障隨遷子女公平就學升學機會。另外,還通過加強信息公開、強化監督制度、加大違規查處力度等措施保障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7.中國小招生方面採取哪些改革措施
  答:這次改革將進一步完善中國小招生入學辦法,努力破解擇校難題,保障入學機會公平。一是依法實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國小按常住人口合理確定招生範圍。二是國中學校通過單校劃片對口直升或多校劃片隨機派位等方式,組織入學。三是2017年起,中考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由省里統一組織實施;省一級達標高中或縣(市、區)一中等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國中學校的比例不少於50%。四是2017年啟動新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改革,當年秋季入學的新生開始實行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20年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制度。
  8.如何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本科高校機會
  答:農村學生上重點大學的問題備受社會各界關注,增加農村學生上大學的人數是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任務。為讓更多的農家子弟有實現夢想的機會,我省改革提出了兩項措施:一是實施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面向我省農村單獨招生計畫,拓寬農村、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學生就讀重點高校升學渠道。二是實施省屬本科一批高校面向我省23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招收農村學生專項招生計畫,確保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本一批錄取比例不低於全省平均水平。
  9.我省在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方面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省招委會研究制定了《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通知》,報教育部同意,已於2015年3月向社會公布實施。具體措施:一是2015年起,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者等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取得上述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保留加分資格。二是2015年起,取消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填報省內高校部分農林類專業加分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創新成果競賽一等獎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保留加分資格。三是2018年起,取消我省所有地方性加分項目。
  10.為什麼要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其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保障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實施這項考試的意義重大。首先,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一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全面提高綜合素養;其次,促進學生個性發展,進一步增加學生選擇空間,使學生學會選擇、規劃人生、揚長避短;第三,為高校科學選拔適合學校特色和專業要求的學生提供服務,促進高中、大學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第四,加強高中教學質量的監測力度,通過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改革提升高中學校的課程建設和辦學質量。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既作為學生畢業的依據,又用於高校招生錄取,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學生升學考試的壓力。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設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14門,實行全面考核,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須參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作為畢業依據。等級性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同一科目提供1次考試機會。學生可根據興趣、特長和高校選考科目要求,在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考3門,成績作為高校招生錄取依據。
  11.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時間安排
  答:2017年,全省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當年秋季入學的新生須參加14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但不參加6門科目的等級性考試,2020年高考仍延續使用現行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辦法; 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新生,須參加14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學生還可在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中選考3門,等級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當年入學的新生實行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方案。
  12. 為什麼要實行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其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我省在全國率先提出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實行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目的是促進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提高中職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推進中職教育與高職教育有機銜接,提升高等職業院校人才選拔水平。開展學業水平考試是建立完善中職學校質量評價制度,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
  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為合格性考試,考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專業技能等(具體內容見將由省教育廳頒布的《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中職學校在校學生須參加所學專業的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成績既作為學生畢業的依據,又用於高職院校招生錄取。
  13.實行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的時間安排
  答:2017年秋季入學的中職學校新生,開始實行學業水平考試。2020年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實行新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方案。
  14.開展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義如何保證綜合素質評價的真實可用
  答:綜合素質評價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開展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有利於促進學生品學兼優,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培養學生個性特長,發展潛能,扭轉“唯分數論”,評價結果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
  為確保綜合素質評價的真實可用,我省要求學校嚴格落實“寫實記錄”,按照規範嚴謹公開的原則,推進評價內容具體化、評價程式規範化、評價管理電子化、評價監督制度化,建立公示與舉報、申訴與覆核、誠信與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弄虛作假行為。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校錄取的重要參考,高校提出具體的使用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15.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含哪些主要內容
  答:為增強素質教育導向,我省在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普通高中注重考察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中職學校注重考察學生公民素養與職業道德、基礎知識與專業技能的學習能力、專業學習成果以及職業創新能力,主要包括基本素質、文化素質、職業素質等方面。評價的主要內容須可考察、可記錄、可比較,真實地反映學生在校3年做了什麼,做了多少,做得怎樣,使評價結果可信可用。
  16.實施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時間安排
  答:2016年秋季,在部分普通高中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試點;2017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新生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17.實行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的意義
  答:實行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是我省改革的一個重大舉措,將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既有利於高職院校根據自身的辦學定位選拔和培養技術技能人才,也有利於一部分學生儘早地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為廣大青年打開通往成功成才的大門,減輕部分學生高考備考的壓力。
  18.2020年起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新模式
  答: 2020年起,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專科高職院校,需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考核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報考專科高職院校,需參加省里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文化素質考核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16年至2019年仍實行現行的高職入學考試制度;2020年起,不再組織實施高職入學考試。2017年起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將成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
  19. 2021年起我省普通高考如何實施“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錄取模式
  答:我省高考綜合改革著力破解“唯分數論”、“一考定終身”等問題,充分發揮高考“指揮棒”的正確導向作用,改革考試內容與評價方式,增加學生選擇權,推進素質教育,促進高校科學選才。一是改革考試科目設定。2021年起,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語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3門選考科目成績組成。選考科目由考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和高校選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二是改革錄取機制。建立基於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評價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機制。2018年6月前,招生高校要根據本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需要,按專業提出對考生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要求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向社會公布。三是改革完善高校人才選拔制度。高校要把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為提升辦學質量、促進內涵發展的重要抓手,從科學選拔人才、增加學生選擇權、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的高度,統籌考慮辦學定位、學科特色、培養需求等,改革學科專業設定,研究制定不同學科門類或專業(類)的錄取要求。
  20. 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哪一年啟動
  答:《實施方案》規定,2018年6月前向社會公布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21年起,實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
  21.高校招生投檔錄取模式如何改革
  答:《實施方案》提出,改進高校招生投檔錄取模式,逐步推行按專業“一檔多投”錄取模式改革,增加學生和高校的雙向選擇權。本科院校藝術類招生繼續實行按專業“一檔多投”錄取。2017年起,使用統一高考成績錄取的專科高職院校的招生,實行按專業“一檔多投”錄取。待條件成熟時,減少本科院校招生錄取批次。
  22.高校如何進一步完善招生管理機制
  答:這次改革將在四個方面完善高校招生管理機制。一是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學校招生計畫安排、招生政策和錄取規則制定、招生重大事項決策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二是聘請社會監督員參加學校招生錄取過程的監督,增加工作透明度。三是健全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四是全面實施招生問責制,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23.如何進一步加強考試招生監督管理
  答:這次改革從信息公開、制度建設、違規行為查處等三個方面,加強考試招生工作監督管理。一是加強招生信息公開。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健全分級負責、規範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內容、範圍,暢通信息公開渠道,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二是加強制度保障。健全政府部門協作機制,加強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加強考試加分管理。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三是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對考試招生全程監督,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嚴格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紀的移送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4.如何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
  答: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中等職業學校可實行註冊入學,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轉換制度,促進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的相互銜接,構建人才成長的“立交橋”。
  25.推進《實施方案》落實有何具體措施
  答: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關鍵環節,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領導、統籌協調,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平穩實施。(1)省教育廳成立改革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各項工作。研究制定並出台與《實施方案》相配套的檔案和具體政策、措施,確保各項改革任務順利落實。(2)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本地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省教育廳備案後向社會公布實施。(3)最佳化縣鎮、農村高中學校教師編制配置,及時將其編制標準調整為城市標準,加強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增強教師綜合素質和教學能力,進一步提高學校教學管理精細化水平。(4)進一步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強化命題和考務隊伍建設,提升教育考試招生的專業化水平,為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提供有力保障。(5)加強宣傳工作,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及時做好政策解讀,讓廣大民眾全面準確地了解改革方案,凝聚社會共識,加強輿情監測和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輿論氛圍。(6)積極穩妥地推進各項改革,密切跟蹤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調整完善措施,確保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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