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教基二〔2014〕10號)《山西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試行)》,制定本辦法。由山西省教育廳於2016年5月18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
- 發布機關:山西省教育廳
- 印發日期:2016年5月18日
- 發文字號:晉教基〔2016〕20 號
《山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教基二〔2014〕10號)《山西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試行)》,制定本辦法。由山西省教育廳於2016年5月18日印發實施。
《山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教基二〔2014〕10號)《山西省深化考試招生...
《山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由山西省教育廳印發,,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級開始實施,有效期為5年。內容解讀 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以必修課程要求為準,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和高中...
山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14〕11號)相關要求,與《山西...
高校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促進公正、科學選拔人才。三是深化統一高考考試招生改革。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行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參考普通高中...
等級性考試由省統一組織考試;合格性考試由省根據高中課程設定方案制定統一要求,省及市分別具體組織。2016年出台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實施新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根據義務教育的特點,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 課程標準 和 教育部 有關規定,由省級 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國家考試。它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普通...
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實施學業水平考試,有利於促進學生...
第二十五條 對學生的評價考核辦法按照省教育廳印發的《山西省關於建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發展報告制度的通知》、《山西省關於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的通知》和《山西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學分管理指導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評價相關...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是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組成部分之一,其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考試科目與內容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合格性考試”)科目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所設定的除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課程外...
考試科目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性考試”)科目由學生根據高校選科要求,結合自身特長興趣,首先在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門,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考試時間 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考試科目...
記者注意到:該方案徵求意見稿中明確,學業水平測試並不是針對所用參加2009年高考的考生,該考試的起始年級為2006級普通高中學生。2005級及以前的普通高中學生繼續沿用原有高中畢業會考政策。非應屆考生仍參照原有錄取辦法,過渡期為3年。...
2016年12月27日,教育部以教基二〔2016〕7號印發《關於加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管理的意見》。該《意見》分明確責任主體、規範考試場所、嚴格考試實施、嚴肅違規查處、加強應急處置、強化組織保障6部分。簡述 2016年12月27日,教育部...
經批准試點的高校,可劃出一定招生比例,試行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校測試相結合的多元化評價的選拔辦法;符合條件的高職高專院校可確定適當招生比例,依據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與院校...
《河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制訂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由...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由省教育廳在教育部指導下組織實施。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考籍管理和組織實施考試等有關工作。學業水平考試實行指導委員會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省教育廳成立山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指導...
普通高中畢業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科目(含實驗操作測試)成績,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必要條件和主要依據;也是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具體認定辦法另行公布。高校招生錄取。合格性考試成績是高職院校分類...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全省統一組織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通知》(黔教基發[2009]364號)、《省教育廳關於對全省2007-2009級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畢業會考的通知》(黔教基發[2010]32號)要求,為確保2010年7月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工作順利進行,...
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辦法。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9、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各 地要合理安排課程進度和考試時間,創造條件為...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也是錄取依據 除了統一高考成績之外,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也是高校錄取新生時的重要依據。據了解,每名考生可以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任選3門考試成績接受考量...
作為“皖版”高考改革方案的重要部分,《安徽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昨日正式“露真容”。根據《徵求意見稿》,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安徽省普通高中將實行“文理不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