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魯辦發〔2014〕55號)精神,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教基二〔2014〕10號)和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6年5月11日
- 發布單位:山東省教育廳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魯辦發〔2014〕55號)精神,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教基二〔2014〕10號)和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魯辦發〔2014〕55號)精神,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6〕7號)精神,依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和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教基字〔...
《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是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方案。方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推進我省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
學業水平,是指學生學習知識掌握的情況。從2004級普通高中學生起,山東省實行學業水平考試制度,不再進行畢業會考。作為高中新課改試點省之一,山東省教育廳正式頒發《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管理暫行規定》,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學籍...
此輪改革意在通過改革考試評價和招生制度,形成具有青島特色的,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模式,建立符合教育發展規律、體現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向、接軌山東省高考新方案、促進學生學業發展和健康成長的國中...
1.考試科目。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學新生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考試和等級考試。合格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等級考試成績納入夏季高考(統一高考,下同)招生錄取。合格考試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
《山東省2011-2012學年度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綱要》是2011年電子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山東省教學研究室。內容簡介 本書是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管理暫時規定〉的通知》精神,為指導、...
《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是山東省教育部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而制定的實施辦法。制定背景 根據教育部《關於...
山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說明 《山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說明》是2018年山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各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局,各高等學校,省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3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6〕7號)等...
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已經實行國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的統一規範為“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把《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第三十六條 高中實行畢業會考制度,學生必須按規定參加相應年級的考試和有關科目的考查。第三十七條 在義務教育階段推行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單制度。中小學生的評語和鑑定應當以《小學生守則》、《中學生守則》、《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以及山東...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建立科學的中國小辦學水平評價機制,推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和《山東省普通中國小管理基本規範...
第三十條 對普通高中學生的考核評價,包括基礎素養評定、學分修習和學業水平考試三個方面。學生的基礎素養評定、學分修習和學業水平考試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一條 普通高中學校要按規定組織學生參加山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學...
在考試安排上,山東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試分為國家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國家統一考試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由山東省自主命題,考生需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
方案的不同點 山東省、江蘇省、浙江省的考試科目有自己的特點 山東省自2007年高考開始,增加了一項基本能力測試,內容涉及高中課程的技術、體育與健康、藝術、綜合實踐等,以及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生活和社會實際問題的能力。試卷分必做和選...
嚴格學分認定管理,對未按課程方案修滿相應學分的學生,不得頒發高中畢業證書。(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要求。合格考試內容以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含學業質量要求)為依據,考試範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語文、數學、外語、思想...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成立於2005年3月,為省教育廳所屬副廳級事業單位。負責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自學考試、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社會證書考試、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招生考試及相關服務工作。內...
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已經實行國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的地區要統一規範為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把《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國中學業水平...
推進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改革。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進教學方式,提高課堂教學效果。(二)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堅持終身教育理念,推動建立中高職及職普銜接、具有山東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拓寬人才成長路徑,推進產教融合...
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要積極借鑑試點經驗,堅持從本地實際出發,精心組織、平穩實施好改革試點。積極推進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專項改革,為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打下紮實基礎。加強政策宣傳解讀,覆蓋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Nationwide Unified Examination for Admissions to General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簡稱“高考”,是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 [1]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是為普通...
普通中國小辦學水平評價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人為本,以促進師生髮展為宗旨,遵循教育規律,規範辦學行為,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扭轉單純依據學生考試成績和升學率為主要標準評價、獎懲學校的現象,促進學校健康發展。
推進教育評價制度改革,全面落實《山東省普通中國小辦學水平評價指導意見》。穩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完成魯政辦發〔2008〕2號檔案改革目標。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及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確保評價信息誠信、可用。積極推進高校招生...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6〕7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山東省開展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的意見》(教學廳函〔2016〕36號)要求,自2016年起,我省在普通本科高校組織開展綜合...
山東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與山東省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論證專家)。主持課題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學青年課題“基於認知過程的中學生科學學科能力的表現標準研究”(CHA110128,經費10萬元);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項目“...
4.大力推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實施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深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魯政辦發〔2008〕2號)要求,實行國中學業考試制度與基礎性發展目標科學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