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開發區統計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開發區統計工作的通知.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2年2月8日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開發區統計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2年2月8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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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動河南省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豫發〔2021〕21號),提高開發區統計工作水平和數據質量,推動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開發區統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開發區統計工作
  開發區是加快推動我省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是經濟建設主陣地、主戰場、主引擎。加強開發區統計工作,對全面掌握開發區發展狀況、客觀評價發展成果、推動開發區更好更快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開發區統計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
  省統計局負責研究建立開發區統計指標體系,搭建河南省開發區線上統計系統,審核、評估和認定相關指標數據,做好開發區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數據收集、數據核實、量化考核測算等工作。各地統計部門負責轄區內開發區統計工作的組織實施、管理協調和監督檢查,開展業務培訓,審核指標數據,把控數據質量。開發區所在縣(市、區)統計部門要提供業務指導和幫助支持,嚴把開發區統計源頭數據質量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河南省開發區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辦法》要求,逐級對開發區相關指標數據進行審核,保證數據質量並對本級數據質量負責,及時提供開發區考核評價相關基礎資料。
  各地要高度重視開發區統計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開發區統計工作責任機制,形成完善的統計管理模式。
  各開發區要明確分管負責人、負責統計工作的機構,根據需要配備相應統計人員,保持工作機構和統計人員相對穩定,及時協調解決統計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統計工作順利開展。開發區統計機構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統計工作,按照源頭數據生產流程標準和工作規範,做好統計資料的蒐集、整理、匯總以及數據核查工作;通過河南省開發區線上統計系統線上填報開發區各類指標數據,確保開發區統計源頭數據質量並對數據質量負責。
  三、加強基礎建設,提高統計能力
  各地要加強開發區統計能力建設,不斷提升開發區統計保障能力和工作科學化、現代化、規範化水平。各開發區要切實保障統計工作條件,加強信息網路、計算機設備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信息化水平;要將統計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及時足額撥付資金,確保統計機構正常運轉。開發區統計機構要加強統計工作規範化建設,指導轄區內企業建立原始記錄和統計台賬,建立健全數據採集、審核、查詢、匯總、上報和資料管理等各項統計工作制度,規範統計業務流程,準確及時填報統計數據;要加大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基層統計人員素質;要建立數據質量自查制度,定期對統計原始依據、統計台賬、統計報表及數據審核、加工計算過程中的記錄、說明等進行檢查或抽查;主動接受政府統計部門依法開展的統計基礎建設業務指導和工作檢查。
  四、強化統計分析,提供優質統計服務
  各級統計部門、各開發區統計機構要充分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加強開發區統計監測分析研究,科學監測開發區發展進程,跟蹤反映政策實施效果,密切關注開發區運行中的苗頭性、傾向性、突出性問題,深入分析開發區運行的新特點、新變化、新趨勢,及時撰寫開發區運行分析材料,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精準優質統計服務。
  五、堅持依法統計,保證數據質量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增強法治觀念,依法依規組織開展開發區統計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有關檔案精神,建立健全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體系,確保開發區統計源頭數據真實可靠,維護統計公信力。各開發區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堅持實事求是,應統盡統,杜絕虛報、漏報、瞞報,確保數據質量,客觀真實反映開發區建設發展情況。各級統計部門要加強對開發區的統計執法檢查和數據質量核查,嚴肅查處統計違紀違法行為,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發現並查實存在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取消開發區考核評價資格。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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