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防救援隊伍職業榮譽保障的若干措施

《河北省消防救援隊伍職業榮譽保障的若干措施》是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消防救援隊伍職業榮譽保障的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全文,修訂信息,

全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向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授旗訓詞精神,進一步鼓舞士氣、凝聚力量,切實增強我省消防救援隊伍人員職業榮譽感,制定如下措施:
一、健全消防救援隊伍職業榮譽體系
(一)將消防救援隊伍納入本省各級各類表彰獎勵體系,各級各單位組織開展相關評選表彰活動時,要充分考慮消防救援隊伍,保障消防救援人員享有與其職業特點、擔負職責使命和所作貢獻相稱的榮譽和權益。
(二)消防救援隊伍參與地方重大應急救援行動需要獎勵的,依照許可權及時對作出突出貢獻的消防救援隊伍和消防救援人員進行表彰獎勵。為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作出其他突出貢獻的,參照執行。
(三)消防救援隊伍參與地方重大應急救援行動、重大安保任務結束後,各級政府應對參戰消防救援隊伍和消防救援指戰員進行慰問。
二、全面加強消防救援隊伍職業榮譽保障
(一)各級政府要廣泛開展慰問消防救援隊伍活動,“11·9”“春節”等重大節日做到普遍走訪慰問,其他節日可根據本地實際自行開展走訪慰問。
(二)各級政府應關心關愛消防救援人員家屬、烈屬、因公犧牲消防救援人員家屬,可結合實際情況,按照相關規定,主動登門走訪、看望慰問,及時了解他們的困難和需求,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生活困難消防救援人員,依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範圍。
(三)各級政府應為本省戶籍的消防救援人員和烈士、因公犧牲消防救援人員、病故消防救援人員遺屬的家庭,懸掛“消防救援人員之家”光榮牌。光榮牌落款為“河北省人民政府”,由省消防救援總隊製作,戶籍所在地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消防救援部門組織落實光榮牌的具體懸掛工作。
(四)本省戶籍的消防救援人員榮獲個人二等功(含)以上獎勵,由其戶籍所在地政府組織“送獎到家”活動,為消防救援人員家庭頒發“功勳牌匾”,“功勳牌匾”由省消防救援總隊製作,落款為“河北省人民政府”。活動一般由戶籍所在地縣級政府分管消防救援工作的政府負責同志出席。
三、大力宣傳消防救援隊伍職業榮譽
(一)各級政府組織同級地方志工作機構、消防救援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採取以事系人的方式,將本行政區域內獲得勳章、榮譽稱號,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消防救援人員和榮獲省部級以上表彰的消防救援人員載入本級地方志。
(二)按家屬意願,由縣級政府為烈士和因公犧牲消防救援人員協調安葬地點,同時,舉行相應的悼念儀式,安葬地政府負責消防救援工作的負責同志出席儀式。
(三)各級政府在舉行重要慶典、紀念活動時,應邀請消防救援隊伍代表性人員參加。

修訂信息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北省消防救援隊伍職業榮譽保障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河北省消防救援隊伍職業榮譽保障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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