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動物防疫條例》在2002.09.28由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動物防疫條例
- 頒布時間:2002年09月28日
- 實施時間:2002年12月01日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河北省動物防疫條例》在2002.09.28由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河北省動物防疫條例》在2002.09.28由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對動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促進養殖業發展,保護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有關法律、法規...
《河北省家畜家禽防疫實施辦法》意在為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畜牧業發展。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本辦法並於本土實施。第一條 為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畜牧業發展。根據國務院發布...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在同級動物重點疫病預防控制撲滅指揮部的領導下,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動物重點疫病的預防、控制、撲滅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屬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動物重點疫病的預防、控制、撲滅工作...
《河北省動物免疫管理辦法》在1999.05.24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經1999年5月10日省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動物免疫的管理,促進養殖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動物產地檢疫活動。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產地檢疫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屬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產地檢疫及其監督工作。第五條縣(市...
條例草案 一、題目修改為:“河北省動物強制免疫管理辦法”。二、文中的“動物免疫”修改為“動物強制免疫”;“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修改為“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動物防疫機構”修改為“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三、第二條修改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河北省動物防疫條例》《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制定本預案。(三)...
省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省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當按《條例》規定的程式、時限和內容報告疫情。第二十一條 重大動物疫情分為四級,即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具體分級標準由《河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
行政許可辦事指南之動物防疫合格證,《河北省動物防疫條例》第33條:“動物飼養場、屠宰廠(場、點)、肉類聯合加工廠以及從事動物、動物產品的貯存、運輸、銷售和動物產品加工等活動的,應當符合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和省畜牧獸醫行政...
三、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 四、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 五、河北省動物消毒管理辦法 六、河北省動物防疫條例 七、河北省動物飼養場防疫管理辦法 八、河北省實施《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辦法 九、河北省動物重點疫病預防控制撲滅管理辦法...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養犬管理,規範養犬行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提升社會文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
診療未建立登記檔案或者不如實記錄信息的,由農業農村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攜犬出戶未即時清除犬只糞便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依據《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予以...
六、河北省動物飼養場防疫管理辦法 (1997年11月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02號發布 根據2002年9月2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6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1年10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0號第二次修正)七、河北省電影發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養犬管理,規範養犬行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河北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
第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照《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修訂的辦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 1993年10月25日省科委發布 根據1998年1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號第一次修正 ...
犬只出生滿兩個月的,養犬人應當攜犬只到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進行狂犬病的免疫,取得狂犬病檢疫免疫證。免疫有效期滿前三十日內,養犬人應當送犬只再次進行免疫。犬瘟熱、細小病毒、傳染性肝炎等其他犬只疫病實行計畫免疫。第二十三條 ...
河北省動物免疫管理辦法修正案 一、題目修改為:“河北省動物強制免疫管理辦法”。二、文中的“動物免疫”修改為“動物強制免疫”;“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修改為“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動物防疫機構”修改為“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
第二十七條 託運種畜禽及其產品,應當向承運方提交縣級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河北省種畜禽調撥專用運輸單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屬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的檢疫證明。未提交種畜禽調撥專用運輸單和檢疫證明的,承運方不得運輸。第二十八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動物診療,是指從事動物疾病的診斷、治療、諮詢和動物閹割等項活動。本辦法所稱動物診療機構,是指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但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設定的動物防疫機構除外。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動物診療...
河北省動物飼養場防疫管理辦法修正案 第五條修改為:“動物飼養場的建設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防疫要求。”河北省實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辦法修正案 一、第十四條第二款修改為:“省外企業在我省銷售前款規定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
(六)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第九條設立清真畜禽定點屠宰廠、點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清真食品管理的規定。第十條畜禽定點屠宰廠、點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根據設定規劃,組織商務、...
第一條為加強養犬管理,規範養犬行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市容環境和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畜禽屠宰管理,保證畜禽產品質量,防止疫病傳播,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七)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第十一條 地處偏僻、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定僅限於向本地市場供應畜禽產品的畜禽定點屠宰點。畜禽定點屠宰點的畜禽產品具體銷售區域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設立畜禽定點屠宰點應當...
第七條具備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具備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縣以上動物防疫機構,從事獸藥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分別依照《條例》、《細則》和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申請領取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的獸藥生產、經營...
(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動物防疫工作,銷售的犬只應當具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並按照規定接種犬類狂犬病疫苗;(四)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擾民、破壞環境衛生,如實記錄犬只的品種、數量和流向,並接受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犬出生滿...
②《動物防疫合格證》審批;③動物防疫監督和行政處罰;④《動物診療許可證》審批 ⑤獸藥經驗許可證審批 相關法律法規:(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河北省動物防疫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