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家畜家禽防疫實施辦法》意在為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畜牧業發展。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本辦法並於本土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家畜家禽防疫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1995年12月12日
- 實施時間:1995年12月12日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 適用地區:河北省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河北省家畜家禽防疫實施辦法》意在為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畜牧業發展。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本辦法並於本土實施。
《河北省家畜家禽防疫實施辦法》意在為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畜牧業發展。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本辦法並於本土實施。第一條 為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畜牧業發展。根據國務院...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動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本條例所稱動物產品,是指動物的生皮、原毛、精液、胚胎、種蛋、乳,未經熟制加工的肉、脂、臟器、血液、頭、蹄以及未經加工或者雖然經過加工但仍有可能傳播...
河北省動物重點疫病預防控制撲滅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預防、控制、撲滅動物重點疫病,促進本省養殖業發展,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動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本辦法所稱的動物產品,是指動物...
河北省動物產地檢疫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動物產地檢疫工作,促進本省養殖業發展,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動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本辦法所稱的動物產地檢疫,是指在本縣(市、區)...
傳染病流行區的家畜、家禽、野生動物,未經當地畜牧部門檢疫不得外運。第十七條 各級各類衛生防疫機構和醫療保健機構必須按國家和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控制傳染病的要求,承擔傳染病疫情監測任務,採取防治、控制措施。第十八條 衛生防疫機構...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動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本辦法所稱的動物產品,是指動物的生皮、原毛、精液、胚胎、種蛋,以及未經加工的胴體、脂、臟器、血液、絨、骨、角、頭、蹄等。本辦法所稱的動物消毒,是指...
自治區、直轄市實施辦法。第四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由國務院農牧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四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自頒布之日起旅行。1985年8月7日原農牧漁業部頒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條例實施細則》即行廢止。
第一條 為規範生豬屠宰行為,保證經銷生豬及生豬產品質量,防止疾病傳播,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河北省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法》和《河北省家畜家禽防疫實施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
河北省家畜家禽防疫實施辦法(省政府令[1995]148號 1995年12月12日)(已被新規章代替)河北省塵肺病防治實施辦法(省政府令[1996]155號 1996年3月21日)(已被新法律代替)河北省查處冒充專利行為暫行規定(省政府令[1996]157號 1996年3...
(冀政(1987)63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三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家畜家禽良種繁育和推廣體系。實現良種區劃生產,保證種畜種禽質量,促進我省畜牧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制定本暫行規定。第二條在我省境內從事種畜種禽生產、...
第九條 家禽的檢疫要求,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第十條 屠宰廠、肉類聯合加工廠的畜禽防疫、檢疫工作,由廠方負責,農牧部門有權進行監督檢查。屠宰廠、肉類聯合加工廠生產的畜禽產品必須有廠方出具的檢疫證明,家畜胴體...
第十條 生豬定點屠宰場點的檢疫工作,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以及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河北省家畜家禽防疫實施辦法》執行。第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貿易(商業)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至一...
第二十六條 經營動物、動物產品的集貿市場應當具備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並接受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制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情況,決定在城市特定區域禁止家畜家禽...
(一)貫徹執行《家畜家禽防疫條例》及有關法規;(二)根據農牧部門的防疫規劃,結合本系統的生產經營特點,制定系統的防疫檢疫計畫、規章制度、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三)對本系統各生產經營單位的防疫檢疫檢驗工作進行管理和檢查;(...
第十三條國家和本省指令性的家畜家禽等動物疫病防疫所需的獸用生物製品由省動物防疫機構統一採購,其他家畜家禽等動物疫病防疫所需的獸用生物製品由省轄市(地區)動物防疫機構根據需要自行採購。獸用生物製品應當逐級供應。第十四條飼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已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1997年7月3日通過,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統一法制,防止動物防疫執法中的矛盾,經報國務院領導同意,1985年2月14日國務院發布的《家畜家禽防疫...
國務院關於加強家畜家禽防疫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9年03月31日發布,自1989年03月3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為了預防和消滅家畜家禽傳染病,保障畜牧業生產和人民身體健康,國務院於一九八五年二月十四日發布了《家畜家禽防疫條例》(簡稱《...
第十七條 牛、羊、雞、鴨等家畜家禽的管理,可以依照本辦法執行。第十八條 省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省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以前發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
三是,加強對集貿市場和畜禽活體交易的管理,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情況,決定在城市特定區域禁止家畜家禽活體交易,並增加了經營動物、動物產品的集貿市場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法律責任。四是,規定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和海關...
十、家畜家禽防疫條例 十一、家畜家禽防疫條例實施細則 十二、獸藥管理條例 十三、唐山市飼料管理暫行規定 十四、唐山市畜牧獸醫工作站管理試行辦法 修志始末 《唐山市畜牧志》志稿評議會紀要 《唐山市畜牧志》志稿評議會審定人員 唐山市...
42.農牧漁業部關於印發《家畜家禽防疫條例》三個配套法規的通知(1988年3月2日農(牧)字[1988]第10號)43.家畜家禽防疫條例實施細則(1992年4月8日農業部令第10號發布)44.關於禽流感疫情監測、毒型鑑定和疫情處置的規定(1998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