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6月12日河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補選代表問題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84年06月12日
- 實施時間:1984年06月12日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1984年6月12日河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河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我省各級人大常委會,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時,經過充分醞釀,民主協商,可以實行差額選舉,也可以實行等額選舉。河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第三條 補選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長,補選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實行等額選舉。如果提名的候選人人數超過應選人數,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以代表團為單位進行預選,根據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正式候選人。第四條 河北省...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河北省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已經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於2010年9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於1988年7月2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議事規則 【發布單位】80301 【發布文號】【失效日期】【檔案來源】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
根據1999年4月2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修正 2004年3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修訂。
1980年9月26日河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80年10月10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施行。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以下...
1993年2月27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月25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的...
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河北省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總計779名 (實有代表755名),於2022年12月選出。決議決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
1987年1月17日河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河北省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 頒布單位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7.01.17 實施時間 1987.01.17 ...
決議決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時間的決定 (2022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新一屆省、自治區、直轄市...
在常務委員會會議期間,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五人以上聯名,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對河北省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門和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的質詢案。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組織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並且根據調查...
第九條 省人大常委會按照《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暫行辦法》,任免我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第十條 在常委會會議審議議案的時候,常委會組成人員可以向有關機關提出詢問。有關機關的負責人對提出的詢問應當在會議上進行說明。第...
為提高立法質量,現向社會各界徵求關於《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訂草案)》的意見。請您將有關意見和建議於2023年11月20日前通過信函、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反饋至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決議決定 關於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 (2022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2次主任會議通過)根據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授權,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根據2016年3月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河北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修訂的條例 (1999年9月24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
四、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五、聽取和審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六、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七、選舉事項。會議決議 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的決...
五、審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條例(草案)》的議案;六、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七、聽取和審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八、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
2003年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的條例 本詞條缺少概述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 2003年6月12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文...
四、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五、聽取和審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六、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七、選舉事項;八、其他事項。會議決議 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河北省人民...
決議決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河北省第十四屆...
會議時間 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原定於2021年1月25日在石家莊召開。會議推遲 2021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77次主任會議通過了關於推遲召開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決定...
1989年6月30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0月25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北省統計檢查監督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2年11月25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每年的例會一般於一月份召開。會議由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如果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經過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1981年5月10日河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本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有關...
協助主席團辦理日常工作。第二十六條 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和主席團的活動經費由本級財政列支。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由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3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3年12月22日公布 1993年12月22日起施行。中文名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提出和辦理辦法 頒布單位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3.12.22 ...
大會召開時間 2019年11月29日,在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表決通過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決定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20年1月8日在...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辦法,於1993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20年6月2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河...
第一條 為了加強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自身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根據憲法、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應當努力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熟悉和遵守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