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任免,機構概況,機構職責,決議決定,歷次會議,第一次會議,第二次會議,第三次會議,第四次會議,第五次會議,機構設定,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秘書長,辦公地址,
選舉任免
2018年1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王東峰為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范照兵、王曉東、王剛、聶瑞平、周仲明、王會勇為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22年1月20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選舉袁桐利、董仚生為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機構概況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每年的例會一般於一月份召開。會議由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如果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經過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必須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時,方能舉行。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實行
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大會審議議案,討論、決定事項,進行選舉。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集體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
機構職責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二、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保證
國家計畫和
國家預算的執行。
四、討論、決定本省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六、決定是否接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省人民政府領導人員、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和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辭職。
七、有權罷免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省人民政府組成人員、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和本省選出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罷免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八、聽取和審查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聽取和審查省人民政府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九、改變或者撤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撤銷省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保護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
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決議決定
2017年12月1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決定: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18年1月25日在石家莊召開,會期6天。
2018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決定: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在石家莊召開,會期5天。
2019年11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決定: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20年1月8日 (星期三)上午至13日(星期一)上午在石家莊市召開,正式會期5天半。
2019年12月27日,根據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授權,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次主任會議決定:因工作需要,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2020年1月7日在石家莊召開。
2020年11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決定: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在石家莊召開,會期5天。
2021年2月10日,根據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授權,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79次主任會議決定:根據工作需要,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日期調整為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上午在石家莊召開,會期3天半。
2021年12月17日,根據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授權,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7次主任會議決定: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定於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上午至1月20日(星期四)上午在石家莊召開,會期3天半。
歷次會議
第一次會議
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議程(共十四項):
二、審查河北省2017年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批准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三、審查河北省2017年省本級預算及省總
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18年省本級預算及省總預算草案,批准2017年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18年省本級預算;
七、選舉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委員;
十、選舉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十一、選舉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十三、決定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各
專門委員會的設立及其組成人員的人選;
十四、其他事項。
第二次會議
2019年1月14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省會河北會堂開幕。
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議程(共七項):
(2019年1月13日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
一、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河北省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批准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三、審查河北省2018年省本級預算及省總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19年省本級預算及省總預算草案,批准2018年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19年省本級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選舉事項。
第三次會議
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議程(共九項):
(2020年1月6日河北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
一、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河北省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審查河北省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批准河北省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河北省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三、審查河北省2019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0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審查2020年省本級總預算草案;批准河北省2019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0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20年省本級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九、選舉事項。
第四次會議
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議程(共九項):
(2021年2月18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
一、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准河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
三、審查和批准河北省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河北省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四、審查和批准河北省2020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1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21年省本級預算;
五、審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條例(草案)》的議案;
六、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七、聽取和審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八、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九 、選舉事項。
第五次會議
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議程(共七項):
(2022年1月16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
一、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准河北省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河北省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三、審查和批准河北省2021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2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22年省本級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選舉事項。
機構設定
專門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城鄉建設和環境資源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
工作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研究室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任免代表工作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城鄉建設和環境資源工作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民族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
現任領導
主任
王東峰:中共河北省委書記、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副主任
袁桐利: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董仚生: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秘書長
曹汝濤: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黨組成員、機關黨組書記。
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