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型水源地水生態健康評價規範,2024年發布的一項團體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庫型水源地水生態健康評價規範
- 標準編號:T/ZS 0603—2024
- 發布機構:浙江省產品與工程標準化協會
- 發布日期:2024.4.15
水庫型水源地水生態健康評價規範,2024年發布的一項團體標準
水庫型水源地水生態健康評價規範,2024年發布的一項團體標準主要技術內容前 言 1 範圍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3 術語和定義 4 評價原則與流程 5 評價指標體系 6 評價指標及賦分 6.1 水資源 6.2 水環...
制定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評價標準和評估體系,完善有利於水生態文明建設的法制、體制及機制,逐步實現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八)廣泛開展宣傳教育 開展水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提升公眾對於水生態文明建設的認知和認可,倡導先進的水生態倫理價值觀和適應水生態文明要求的生產生活方式。建立公眾對於水...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在水庫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船舶,未按照國家有關規範、標準配置防污染設備、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環境污染的證書與文書的,由海事管理機構、漁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責令船舶臨時停航。違反本條例規定,在水庫...
2018年4月,《省環境保護廳 省水利廳關於印發河南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豫環文〔2018〕88號),進一步規範了我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管理工作。 為保護好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障人民民眾飲水安全,2009年1月6日,根據《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組織編制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的函》(豫環...
水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市級城市和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不斷加強;推動城區重污染行業搬遷關閉,淘汰落後工藝和設備,引導新建工業企業入園入區;179個省級產業集聚區均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省轄市和縣級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8.3%,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7%,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8%;累...
六、飲用水源地的設定,應當符合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和國家有關標準、規範的要求,由設區的市、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環保、供水等部門進行科學論證,提出意見,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跨行政區域的飲用水源地設定,由相關人民政府協商後提出意見,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遵循供需協調、綜合平衡、保護生態的原則,按照國家要求實行飲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評估制度,加強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防治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水源水質安全。第九條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應當劃定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必要時,可以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外圍劃定一定...
開展了南水北調乾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安裝警示牌198個,界牌164個;排查整治南水北調乾渠鄭州段全部23個風險源,保護區內環境違法問題動態清零,南水北調乾渠鄭州段水質穩定達到Ⅱ類,確保了“一渠清水永續北送”。高成效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專項整治,完成193個縣級及以上水源地問題的整治,消除飲用水...
11. 深入推進岸線生態化改造 開展河湖岸線生態化改造與生態緩衝帶修復,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到2025年完成生態緩衝帶修復1000公里,建設自然岸坡2000公里。制定河湖健康評價和水生態健康評估技術規範,全面開展八大水系水生態健康評估,逐步建立健全水生態修復保護成效評估反饋機制。推進水生態環境示範試點縣建設。12. 加強...
第三章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設與管理要求 第十二條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調整)方案經省政府批准後,相關市、縣級政府應當全面履行保護主體責任,嚴格按照保護區矢量邊界,組織開展清理整治,推進規範化建設,加強執法監管,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政策法規宣傳,探索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補償。第十三條 各級要建立...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關主管部門應當對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遵循優先保障城鄉居民飲用水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水量、水質、風險防範的標準和規範,組織水務、環境...
第十三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水源污染防治規劃和特殊經濟文化價值水體保護需要,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地及保護區。飲用水水源地及保護區的劃定,應當符合水功能區劃、水環境功能區劃,符合國家有關水量、水質、風險防範等標準和技術規範要求。應當遵循...
在飲用水水源湖庫內,嚴格控制旅遊開發活動;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範圍內,禁止新上旅遊開發項目,禁止設定游泳區,已建的旅遊設施要限期拆除;二級保護區範圍內,嚴格控制新上旅遊開發項目,已建排放污染物的旅遊設施要限期拆除或關閉。加強湖庫旅遊業的規範化管理,旅遊開發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
岷江紫坪鋪水庫是本市主要河流水源,應當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加強保護。第十二條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為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並可以根據實際保護需要,劃定一定的區域作為準保護區。根據實際保護需要,可以採用嚴於國家技術規範和四川省相關規定的標準劃定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和準...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按照優先保障城鄉居民飲用水的要求,對飲用水水源地進行統籌規劃。第八條 飲用水水源地的確定,應當與水功能區劃、水環境功能區劃相銜接,符合國家有關水量、水質標準和規範要求。第九條 縣級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由設區的市、自治州...
第七條 市級飲用水水源由市水務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等相關主管部門根據本市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遵循優先保障居民飲用水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提出意見,報市人民政府確定。區級飲用水水源由區水務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等相關主管部門參照前一款的規定提出...
同時“十四五”期間六盤水市將增加地表水監測斷面,對地表水環境管理提出新要求;長江珠江上游生態屏障保護修復、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攻堅等行動仍需進一步深化;集中式飲用水源地規範化管理和環境風險管控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城鎮污水收集管網不完善,農村生活污水有效處理率相對較低;地下水污染狀況不清。大氣環境仍處於...
條例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概念,保護區的劃定與調整,備用、規劃飲用水水源地劃定,保護區界標與標誌,保護區禁止行為,保護區內新建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穿越標誌設定,危險化學品運輸,生態保護和保護區巡查機制進行了規範。條例還對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概念,現用、備用飲用水水源地劃定,保護範圍及保護範圍內的禁止...
村(居)民委員會協助開展水生態環境的保護工作,將水生態環境保護納入村規民約、居民公約。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對清江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清江流域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清江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負責。 清江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水功能區水質達標...
第八條 飲用水水源地的確定,應當與水功能區劃、水環境功能區劃相銜接,符合國家有關水量、水質標準和規範要求。第九條 縣級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由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發展和改革、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衛生健康、交通運輸等部門進行科學論證,提出...
第二十一條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河湖岸線保護規劃、修復規範和指標要求,制定並組織實施河湖岸線保護與修復計畫,保障自然岸線比例,恢復河湖岸線生態功能。開展河床、護坡整治作業時,在符合防洪要求的前提下,應當優先採用生態化措施,建設生態駁岸;對已有的非生態駁岸,因地制宜實施生態化改造。第...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先後公布實施,初步形成了具有河南特色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相配套的法規體系,規範...加大山洪溝治理力度,結合山洪災害調查評價結果、沿河村落現狀防洪能力、人口分布情況及經濟發展要求以及近年災害發生情況等因素,規劃對重要山洪溝進行治理,重點...
(三)防範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 嚴格水源地上游高污染高風險行業環境準入。建設和完善水源地保護區公路水路危險品運輸管理系統。防範地下水型水源地補給徑流區內垃圾填埋場、危險廢物處置場、石化生產和銷售區等典型污染源的環境風險。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飲用水源污染應急預案,建立飲用水水源地風險評估機制,提高...
第三條 農村飲用水管理應當遵循政府主導、村民自治、規範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飲用水管理工作的領導,將農村飲用水管理工作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農村飲用水管理工作考核評價制度。縣級人民政府是農村飲用水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飲用水統籌管理,將...
綜合考慮自然稟賦、地形地貌、用水需求、污染源分布、技術經濟條件等因素,科學論證農村水源地布局和取水口選址,逐步取消一批“小、散”及本底水質不達標的水源地,減少潛在的環境隱患。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松濤水庫、赤田水庫、永莊水庫等有條件的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建設隔離圍網,實行封閉管理。開展水源地...
壓實地方主體責任,建立覆蓋重要湖泊流域的取用水總量控制體系,落實好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進一步規範水資源最佳化利用、配置調度、節約保護全過程。加快構建管控體系。立足重要湖泊流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統籌考慮湖泊生態系統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單元的連續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建立健全流域統一的空間規劃體系。嚴格...
為了科學評價水域保護成效,強化聯合監管,壓實水域保護責任,《辦法》對水域保護監管和協作進行了規範。一是建立水域保護評價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水域保護工作納入河長制工作進行監測評價,並納入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範圍;監測評價內容包括河長履職情況、管理成效、水域水質以及水域面積、水域功能變化等。...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為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災減災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
還頒布了水源保護區劃分、供水設施安全運行與維護、飲用水監督監測和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標準和技術規範。4.水源地保護與監管制度逐步健全。建立了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評估制度,分批核准了175處全國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名錄,組織開展了重要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建設工作。嚴格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科學劃分水源保護區,強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