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辦法》是三亞市人民政府2021年公布的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辦法
- 發布時間:2021年
《三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辦法》是三亞市人民政府2021年公布的規章。
《三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辦法》是三亞市人民政府2021年公布的規章。三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辦法(2021年9月23日三亞市人民政府令第9號公布 根據2022年5月7日《三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三亞市海岸帶保護規定〉和〈三亞市...
經批准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範圍應納入市國土空間規劃予以控制。第十條 在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從事活動應嚴格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海南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及《三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辦法》要求執行。第十一條 生活...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三亞河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對承擔飲用水水源保護、生態移民搬遷、生態調水補水、水生態修復等生態保護責任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補償。第七條 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其他主管部門和區人民政府制定...
生態保護補償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江河流域上下游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之間可以協商簽訂飲用水水源保護生態補償協定,並報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第十條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的宣傳教育,普及...
《樂東黎族自治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若干規定》,地方性法規。2023年11月24日,海南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樂東黎族自治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若干規定》的決定。
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設畜禽養殖場、屠宰廠(場)的,由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報經區人民政府批准,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未依法取得漁業養殖許可...
三亞市海岸帶保護規定 (2016年10月11日三亞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公布 根據2022年5月7日《三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三亞市海岸帶保護規定〉和〈三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辦法〉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加強海岸帶保護,落實最嚴格的圍填海...
按照“一源一策”原則,持續整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範圍內排污口、違法建設項目、違法網箱養殖等環境違法問題,建立問題清單並向社會公開整改情況。強化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周邊環境衛生整治。 改造完善供水設施。根據水廠和管網運行質量,有序...
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將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建立和完善飲用水水源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管理辦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第五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
簡介法規名稱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 基本信息 頒布機關:國家環境保護局、衛生部、建設部、水利部、地礦部 頒布時間:1989-07-10 實施時間:1989-07-10 發文文號:(89)環管字第201號 時效性:有效 2010年12月22日修正...
第七條水土流失潛在危險較大,對防洪安全、水資源安全和生態安全有重大影響的主要江河源頭區、水源涵養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海岸帶以及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確定的禁止開發區域等,應當劃定為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生態環境明顯退化,崩塌、滑坡...
第八條 城市公共供水水源地應當設定水源保護區。水源保護區的衛生監督管理,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九條 二次供水系統應當結構嚴密,防止倒虹吸;各類蓄水設備應當加強衛生防護,低位水池10米範圍內不得有廁所、垃圾堆...
“禁止在大壩管理和保護範圍內進行爆破、打井、採石、採礦、挖沙、取土、修墳等危害大壩安全的活動。”二、將第十二條修改為:“禁止在松濤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定排污口。“禁止在松濤水庫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
(一)深入開展全市飲用水源地專項執法檢查,確保全市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 1.高度重視飲用水源地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全面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監管。高度重視飲用水源地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按照李克強總理、張高麗副總理對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工作重要批示和...
廣播、電視、報刊和網路等新聞媒體應當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公益宣傳。第九條 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經調整最佳化後的自然保護地和未劃入自然保護地的紅樹林濕地應當劃入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外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要入海河口、...
禁止向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保護區內排放污水。禁止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保護區內從事可能污染生活飲用水體的活動。禁止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保護區內新建、擴建污染水源的建設項目。第十六條河道和水利水電工程的...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與南渡江龍塘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上游有關市、縣協調,聯防聯控,共同做好龍塘飲用水水源的保護工作。第四條市人民政府對本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負責。相關區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龍塘飲用水水源保護負責。相關鎮人民政府...
五、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修改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級劃分及管理,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六、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修改為:“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科學設定萬泉河水質監測點,並加強對博鰲亞洲論壇會址所在水域,...
(六)禁止從事網箱養殖、旅遊、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動。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農牧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土地、建(構)築物租借給他人從事本辦法禁止的污染飲用水水源的生產經營和其他活動。第十六條在農牧村飲用水水源...
《三亞市取土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辦法全文 三亞市取土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保護本市自然景觀和生態環境,加強本市取土管理,規範取土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第十三條 下列重點生態區域列入生態保護補償範圍:(一)重點生態功能區;(二)國家公園;(三)自然保護區;(四)自然公園;(五)生態保護紅線確定的區域;(六)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七)國家和本省確定的其他重點生態區域。前款...
海口市水源衛生防護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水源免受污染,保證人民民眾身體健康,促進工農業生產發展,確保水源衛生防護管理工作標準化、制度化、經常化,根據國家頒布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城市供水工作暫行規定》...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area)是指為防止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證水源水質而劃定,並要求加以特殊保護的一定範圍的水域和陸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必要時可在保護區外劃分准保護區...
本辦法適用於本區行政區域內飲用水地表水源和飲用水地下水源水體的污染防治。第二條 黃果樹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對本轄區的飲用水源水環境質量負責,將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水污染防治規劃,...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源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駐市各中省直單位:《遼源市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5月24日市政府六屆1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二0一0年七月十八...
辦法全文 西寧市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青海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
第三章 供水設施保護與管理 第十三條 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劃定供水取水泵站、淨水廠、公共供水管網等城鄉供水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並設定統一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保護範圍的劃定辦法,由省水行政主管...
因此,法制委員會建議在該條中增加一款規定:“水資源費納入財政專戶,用於水資源的涵養保護、規劃管理和節約用水等工作。省人民政府應當從水資源費中劃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水源保護地的經濟補償。水資源費徵收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條 省和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明確補償範圍,合理確定補償標準,將生態補償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省人民政府加大對位於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江河、湖泊、水庫上游地區的市、縣、自治縣財政轉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