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農牧村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辦法是合作市實施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作市農牧村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辦法
- 所屬地區:合作市
合作市農牧村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辦法是合作市實施的辦法。
合作市農牧村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辦法是合作市實施的辦法。合作市農牧村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農牧村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和管理,防治水污染,保障農牧村飲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
地方各級環保部門要會同水利、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等部門,加快推進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抓緊劃定水源保護區或保護範圍,組織編制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管理辦法,加強水源保護區環境綜合整治及規範化建設等工作。地方各級水利部門要會同環保、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等部門,因地制宜...
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農村牧區飲用水供水工程的規劃、建設、運行,水源和水質保護,供水用水以及相關的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農村牧區飲用水,是指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蘇木鄉鎮(不含旗縣所在地城區)、嘎查村以及國有農牧林場的生活飲用水。第四條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村牧區飲用...
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存在很多問題,主要是管理部門多,職責不清,監管不規範,各部門之間缺乏總體協調,具體工作落實沒有有機結合。針對水源地保護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條例明確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劃定本行政區域內農村飲用水供水工程水源保護區,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承擔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縣級...
第二章 水源保護與開發 第九條 飲水水源地是指提供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務用水的取水水域和密切相關的陸域。農村居民飲水水源地實行保護區制度,應當依次劃定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必要時可以設准保護區。第十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遵循優先保障農村居民飲水的原則確定飲水水源地,依法劃定農村居民飲水水源地...
第三章 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的劃分和防護 第十三條 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應根據飲用水水源地所處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質條件、供水的數量、開採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劃定。第十四條 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的水質均應達到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各級地下水源保護區的範圍應根據當地的水文地質條件確定,...
為確保用水安全,《辦法》規定,禁止在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範圍和農村供水設施保護範圍內開展取土、采砂、打樁等作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堆放垃圾、糞便等廢棄物、污染物;從事畜禽養殖;擅自改造、遷移或者拆除農村集中供水設施。農村供水應當優先保障生活用水,兼顧畜禽飲水、庭院生產等用水。不得用於工業生產和規模化...
第一條為加強全旗飲水工程運行管理,保證工程良性運行和長期發揮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內蒙古自治區飲水安全項目建設管理實施細則》、《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範》、《關於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見》(水農〔2003〕50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水工程管理保護辦法》...
(一)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二)從事養殖畜禽、耕種;(三)旅遊、游泳、垂釣、水上訓練、露營、野炊等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源的活動;(四)堆放工業廢渣、生活垃圾和其他廢棄物;(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第十五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邊界設立明確...
第三條 縣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對全縣飲用水源水質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水源的保護工作實行屬地管理,除縣城擴網供水工程水源保護區的保護工作由縣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直接負責,各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保護管理工作由各鎮負責、部門配合。各鎮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區域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保護辦法。第四條 ...
為進一步加強銀川市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積極推進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規範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銀川市水資源管理條例》、《銀川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管理規定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的保護和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上位法已經作出規定的,從其規定。本條例所稱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是指通過公共供水系統,向城鄉居民提供生活飲用水的和具有一定供水規模的地表及地下飲用水水源。第三條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應當遵循保護優先、科學規劃、綜合防治、確保全全、分級...
(八)禁止設定易溶性、有毒有害廢棄物和危險廢物的暫存和轉運場所;禁止設定生活垃圾和工業固體廢物的處置場所,生活垃圾轉運站和工業固體廢物暫存場所應當設定防護設施;(九)禁止通行裝載劇毒化學品或者危險廢物的船舶、車輛。裝載其他危險品的船舶、車輛確需駛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應當在駛入該區域的二十四小時前...
第八條經依法劃定的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由農村飲水工程管理者設定明顯的保護標誌。第九條在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範圍內,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一)設定排污口;(二)傾倒、堆放工業廢渣、垃圾、糞便和其他有害廢棄物;(三)修建滲水坑、滲水廁所、排污渠道;(四)使用工業廢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劇...
定西市農村飲用水供水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甘肅省農村飲用水供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農村飲用水供水工程規劃、建設運行、水源保護、水質監測及供水用水等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
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機構根據市人民政府規定,負責對其區域內的飲用水水源保護進行監督管理。市、旗縣區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衛生健康、自然資源、農牧、林業和草原、文化旅遊廣電、交通運輸、公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第七條 蘇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