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態保護補償條例》旨在建立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和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及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由海南省第六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20年12月2日通過並公布,共二十七條,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生態保護補償條例
- 實施時間:2021年1月1日
- 發布機關:海南省人大常委會
- 發布時間:2020年12月2日
《海南省生態保護補償條例》旨在建立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和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及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由海南省第六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20年12月2日通過並公布,共二十七條,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生態保護補償條例》旨在建立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和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及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由海南省第六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20年12月2日通過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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