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暫行管理辦法》是東莞市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莞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暫行管理辦法
- 實施地區:東莞市
《東莞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暫行管理辦法》是東莞市施行的辦法。
《東莞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暫行管理辦法》是東莞市施行的辦法。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東莞市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繼承和弘揚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
第十八條 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規劃按照《東莞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暫行管理辦法》執行。第十九條 歷史建築的保護修繕規劃按照《東莞市歷史建築保護暫行管理辦法》執行。第二十條 保護規劃報送審批前,應當進行公示,廣泛徵求相關部門、社會公眾和...
為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廣東省東莞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1月19日印發了《東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本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辦法全文 第一章 ...
東莞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 (2023年1月13日東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62號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合理利用古樹名木資源,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
《東城區歷史文化街區風貌保護管理暫行辦法》是東城區出台的地方法規,自2014年12月30日起施行。東城區歷史文化街區風貌保護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區歷史文化街區(以下簡稱歷史街區)風貌保護的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
本辦法所稱歷史文化街區,是指經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別豐富、歷史建築集中成片、能夠較完整和真實地體現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並具有一定規模的區域。第四條 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保護,應當遵循統一規劃、分類管理、有效保護、...
《安順古城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是2004年11月8日安順市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順古城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與管理,延續歷史文化環境,弘揚優秀歷史文化,實施可持續發展和旅遊興市戰略,實現經濟、社會和文化...
“城市紫線”指政府公布的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範圍界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所制定。政令發布 第 119 號 《城市紫線管理辦法》已於2003年11月15日,現予發布,自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隨州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管理,繼承和弘揚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國務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
《海口市騎樓建築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管理辦法》是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0年12月1日印發的一份檔案。下發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口市騎樓建築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海府辦〔2010〕...
第一條 為加強對歷史建築和歷史文化街區遺產的保護,規範歷史建築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專項資金(下稱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嚴格修繕程式,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依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訂本法。
第十九條 本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範圍採取“核心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二級保護措施。“核心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在所編制的《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中劃定。第二十條 在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範圍內,不得進行新建、擴建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衢州市區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管理辦法》。該《辦法》經衢州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
第八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為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將保護資金列入本級預算。保護資金應當用於歷史文化街區的規劃編制、維護修繕、搶救保護、消防安全等。保護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由市財政主管部門制定。第九條 市、區人民政府...
專家諮詢委員會由規劃、建設、文物、旅遊、自然資源、法律、經濟、消防、方誌等領域專家組成,負責歷史建築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和管理相關內容的評議,為政府決策提供諮詢意見。專家諮詢委員會的具體組成辦法和工作規則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
(四)國有歷史建築轉讓、出租、舉辦展覽或者其他合理利用方式獲得的收益;(五)其他依法籌集的資金。保護資金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七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設立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專家諮詢機構(...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審批辦法》已經第16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12月29日起施行。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陳政高 2014年10月15日 辦法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歷史...
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南通市市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的保護和管理,促進城市建設與社會文化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歷史建築保護辦法》予以廢止。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成都市歷史建築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條例》已於2017年4月19日由成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17年6月3...
為加強海口市騎樓建築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 《海口市騎樓建築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管理辦法(...
2022年10月,漳州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聯合出台《漳州市歷史文化保護利用專項資金暫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範市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街區、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使用...
2.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不少於10處,保存狀態良好,且能夠體現城市歷史文化核心價值。三、工作要求 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縣)應滿足以下工作要求:(一)完成保護對象測繪建檔、建庫、掛牌工作。1.對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進行測繪,...
第七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設立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專家委員會,承擔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審查、調整、撤銷及其規劃、保護等有關事項的論證工作,為市人民政府決策提供諮詢意見。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專家委員會的組成辦法和工作規則由市人民...
保護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保護資金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市、區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九條 市、區人民政府鼓勵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研究機構及其他社會組織開展與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管理相關的...
專家委員會由規劃、建築、土地、文物、歷史、文化、社會、法律和經濟等方面的專業人士組成,具體組成辦法和工作規則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訂。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義務,對破壞、損害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