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條例,於2021年3月31日由衢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21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衢州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條例
- 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衢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時效性:有效
- 公布日期: 2021/6/7
衢州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條例,於2021年3月31日由衢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21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
衢州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條例,於2021年3月31日由衢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21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
第一條 為加強衢州市區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與管理,繼承優秀的歷史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本省行政區域內歷史建築的保護與管理,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名村的保護與監督管理工作,將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名村的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資金...
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專項保護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按《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規定執行。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自核定公布文物保護單位之日起一年內劃定其保護範圍;根據文物保護需要,可以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周圍劃定建設控制...
第一條 為加強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促進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歷史建築保護和管理工作,根據《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具體實施辦法,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文物主管部門制定。第四十八條 本條例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解讀 國務院通過了《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將於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為準確...
風景名勝區內的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傳統民居應當依法嚴格保護,保持傳統格局、歷史風貌、空間尺度以及與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第三十八條 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下列活動,應當經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審核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今年3月1日,《衢州市信安湖保護條例》將正式實施,成為繼西湖、南湖之後,被提升到地方性法規的高度進行保護的浙江又一個湖泊。“西湖、南湖的立法都更側重於人文景觀、旅遊資源保護,而信安湖的立法則更側重於生態環境保護為目的。”...
第一條 為了規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的編制和審批,...
第三十一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統籌運用城市更新等措施,改善歷史文化街區的道路、供水、排水、排污、電力、消防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條件、整體風貌環境和歷史環境要素。區(縣、市)人民政府可以...
(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柳子街、解放南路、老埠頭等三個歷史文化街區中的文物古蹟、歷史建築,以及圍牆、石階、鋪地、駁岸、樹木等歷史環境要素。第九條 保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和古河湖水系:(...
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應當配合人民政府做好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工作。第五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保護規劃的編制、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普查及維護修繕等工作,並會同文物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本條例。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法律法規和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核定的本市中山路騎樓街歷史文化街區、占鰲巷歷史文化街區等主城區範圍內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管理和利用。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範圍內涉及文物保護的,適用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第三條 歷史文化...
(一)大運河遺產保護有關的工程建設、景觀維護、環境整治,歷史文化街區整治;(二)防洪排澇工程和水文水質、氣象監測設施建設;(三)航道和港口、跨河橋樑和隧道、水上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四)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的其他工程建設。在...
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具體負責本轄區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普查調查、申報認定、名錄管理等工作。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的規劃管理。縣、市、區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條例的...
市和縣(市)人民政府依法組織編制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區、縣(市)人民政府依法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經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名城保護等部門審查後,按照規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歷史文化...
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街區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做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有關工作。第五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委員會成立專家委員會,由規劃、文物、文化、房產、交通、...
2012年12月31日杭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杭州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條例》,已經2013年3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公文 ...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保護、管理和利用,繼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促進城鄉建設與歷史文化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
法律、法規對屬於浙東唐詩之路文化資源的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傳統村落、風景名勝區等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浙東唐詩之路文化資源的保護和利用,應當遵循科學保護、合理利用、守正...
(二)遺產點:古纖道(錢清板橋至柯橋上謝橋)、八字橋、八字橋歷史文化街區。大運河沿線具有保護價值的運河聚落遺產、運河水利工程與航運設施遺產、文物遺存以及運河生態與景觀環境等大運河其他遺產要素,依照本條例予以保護。國家、省有關...
第二十一條 保持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地段的歷史真實性、風貌完整性、居民生活延續性,嚴格執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和相關控制性詳細規劃劃定的核心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要求,實行分級保護:(一)核心保護範圍內,不得進行新建、擴建活動,...
第十七條 城市、縣人民政府實施舊城區改建應當遵守歷史文化保護的法律法規,依法保護舊城區改建範圍內的歷史文化遺存,不得破壞歷史文化街區的傳統格局、整體風貌和歷史文脈,不得擅自遷移、拆除和改建歷史建築。既有建築容貌不符合城市景觀...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長汀歷史文化名城的規劃、保護、管理和利用等活動。長汀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點是歷史城區,包括現存汀州古城牆及其遺址所圍合的原汀州古城,以及汀江東畔的水東街歷史文化街區,並適當向外拓展,具體範圍由長汀歷史文化...
第八條 滁州市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對象主要包括:(一)滁州古城、鳳陽古城;(二)滁城北大街、金剛巷、遵陽街,鳳陽門台子英美菸草公司舊址等歷史文化街區;(三)天長龍崗村、汊河村,鳳陽小崗村,明光梅郢村,南譙太平集村等歷史...
第一條 為加強對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保護,繼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促進城市建設與社會文化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