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市人民政府

東方市人民政府

東方市人民政府是海南省東方市的國家行政管理機關

現任東方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兼東方臨港產業園工委書記、管理委員會主任:盧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方市人民政府
  • 性質:國家行政管理機關
歷史發展,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機構設定,地理位置,

歷史發展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12月,昌江、感恩兩縣合併為昌感縣,縣人民政府設秘書室、民政科、文教科、工商科、財糧科、警衛中隊。1952年4月,白沙縣四區(石碌)和樂東縣的五、六區(今東方、中沙地區)劃出成立東方(小)縣,縣人民政府設有秘書室、民政科、人事科、財政科、農林科、水利科、工交科、勞動科、工商科、稅務科、糧食局、商業局、公安局等。1954年11月,昌感縣人民政府更名為昌感縣人民委員會,下屬行政辦事機構不變。1958年12月,將昌感縣、東方(小)縣、白沙縣合併為東方縣,東方縣人民委員會成立,東方縣政府駐地在新街鎮。1959年初,縣政府遷到叉河鎮,年底又從叉河遷到八所鎮。縣政府設秘書室、財政局、教育局、稅務局、郵電局、公安局、法院及人民銀行等行政機構。
1961年5月,東方縣撤銷,重新分置為東方縣、昌江縣和白沙縣。1966年初,東方縣人民政府機構設有:辦公室、計畫委員會、民政局、人事局、勞動局、財政局、稅務局、糧食局、商業局、工業局、交通局、手工業局、郵電局、物資局、教育局、衛生局、文化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科、水利科、水產局等22個單位。1967年春,造反派奪權後,東方縣成立抓革命促生產核心小組,下設生產指揮部和學習毛主席著作辦公室。1968年4月,東方縣革命委員會成立,實行黨政合一體制,縣革委會機構設有政工組、生產組、保衛組、辦事組。政工組下設組織辦公室、宣傳辦公室、文教辦公室、秘書辦公室和鬥批改辦公室。生產組下設秘書辦公室、計畫統計勞動工資辦公室。辦事組下設行政管理辦公室、民眾工作辦公室。保衛組下設秘書辦公室、政保辦公室、治安辦公室、三查辦公室(查政治立場、查涉外關係、查是否泄密)。
1973年4月,撤銷縣革委會四大組,並建立委、辦、科、局的體制,縣革命委員會設有革命委員會辦公室,農林水辦公室(下屬有農業局、林業局、水電局、畜牧局、水產局),財貿辦公室(下屬有財政局、稅務局、糧食局、商業局、供銷合作聯社、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交辦公室(下屬有工業局、交通局、農機局),文教辦公室(下屬有教育局、文化局、衛生局),還有計畫委員會、戰備辦公室、統計局、人事局、勞動局、民政局、物資局、司法局、公安局等31個單位。1981年4月,東方縣召開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實行黨政分開,撤銷縣和各區革命委員會,恢復縣和各區人民政府。1984年5月,東方縣機構改革,撤銷農林水辦、文教辦、工業局,增設建設委員會、農業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外貿經濟委員會、物價局、審計局、公路局、廣播電視局、科學技術委員會、環保局、檔案局、氣象局,改社隊企業管理局為鄉鎮企業管理局等,共40個單位。
1985年,東方縣增設熱帶作物局、縣誌辦公室、外事僑務辦公室、二輕局。1986年,東方縣增設國土管理局、信訪辦公室、老區辦、對外經濟工作委員會改為外貿局。1987年,東方縣增設計量局、監察局,編制委員會、口岸辦公室。當年12月,撤銷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東方縣更名為東方黎族自治縣。1988年4月,海南省成立,東方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隸屬海南省。當年,東方縣增設安全局、民族事務委員會。1990年,東方縣增設經濟合作局、扶貧辦公室。1992年,東方縣增設邊貿委員會、地震局、事務科、改計量局為技術監督局。1993年,東方縣增設旅遊局,邊貿委員會改為邊貿局。至1993年底,縣人民政府共有委、辦18個,科局43個。
1995年9月,將原有的59個工作機構撤併為25個。1996年底,東方縣人民政府共有委、辦7個,科局29個。所屬行政機構如下:政府辦公室、信訪辦、外事僑務辦、口岸辦、法制辦、計畫統計局、物價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人事勞動保障局、編委辦、工業交通局、技術監督局、商貿經濟合作局、糧食局、農業局、林業局、鄉鎮企業局、水利電力局、城市管理與規劃建設局、國土海洋環境資源局、民政局、教育與科學技術局、衛生局、計畫生育局、文化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審計局、公安局、司法局、安全局、民宗局、監察局、旅遊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房改辦。
1998年,市政府新設立的單位有市規劃建設局、市國土海洋環境資源局、市商貿經濟合作局、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市文化局。撤銷的單位有市建設與環境資源局、市土地管理局、海洋局、環境資源服務中心、市商貿局、市經濟合作中心、市財政稅務局、市文化體育局;更名的單位有市計畫統計局更名為市發展計畫統計局、市人事勞動局更名為市人事勞動保障局。調整原屬市建設與環境資源局管理的國土和環境資源管理職能,劃轉新組建的市國土海洋環境資源局;建設與環境資源局原有的土地管理和環境資源保護職能劃轉市國土海洋環境資源局;糧食局職能調整,對糧食經營,企業自主經營活動,與糧食企業的人、財、物等方面不再管理。
1999一2000年,新設立的單位有市旅遊局、海南西部人力資源開發中心、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會計事務管理服務中心、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市農業稅政管理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征稽局。調整財政局的農業稅徵收管理職能,劃轉到地方稅務部門。2001—2002年,市政府機構20個。新設立的單位有市招商局和企業投資服務中心;撤銷的單位有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發展計畫統計局、經濟合作局、工業交通局、教育與科學技術局、國土海洋環境資源局、文化局、廣播電視局;更名的單位有直屬機關與企事業工作委員會更改為直屬單位工作委員會、城市管理與規劃建設局更名為建設局、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更名為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調整林業局、水利局為事業單位,隸屬市政府;糧食局改為事業單位,隸屬發展計畫局;農業局不再掛鄉鎮企業管理局牌子。
2003年,撤銷市國資委和市國資辦(其職責由市財政局承擔),撤銷企業工委、經濟貿易交通局,設立市商務局和交通局(為政府工作部門);市招商局更名為招商辦(企業服務中心)掛靠商務局,發展計畫局更名為發展和改革局、計畫生育局更名為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水利局更名為水務局;在市人事勞動保障局加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牌子,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將市建設局承擔的城市供水節水職能,劃歸市水務局,增加市水務局指導城市排水、污水處理及回用工作的職能;將市衛生局承擔的保健品審批職責,劃歸東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更名市地震服務中心為市地震局、市扶持貧困地區經濟發展辦公室為市扶貧開發辦公室。
2004年,市文化廣電體育局更名為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2005年,將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和環境衛生管理站分離,設立市環境衛生管理局,市畜牧服務中心更名為市畜牧獸醫局。組織部老幹部管理局更名為中共市委老幹部局、市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科更名為反瀆職侵權局、市總商會(工商聯)更名為市工商業聯合會(市總商會)、東方市公證處更名為海南省東方市公證處。2007年,新設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辦公室、市海洋與漁業局海洋檢測站、市小汽車定編管理辦公室(掛牌在事務局)。
2008年,新設市財政國庫支付局、城鎮居民醫療管理辦公室、市工業管理辦公室、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政務監查室、市政府應急辦公室(掛牌於市政府)、市博物館增掛“東方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牌子,動物衛生監督所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市海防與口岸辦公室加掛市打擊走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牌子、市海防與口岸辦公室掛牌於市政府辦公室、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增設科技股、東方市就業局(同時保留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市再就業指導中心的牌子)。撤銷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其原有職能全部劃入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市動物檢疫站、海南西部(東方)人力資源開發中心。更改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內設機關股更名為流動人口股、市航務管理所更名為東方市港航管理所、市婦幼保健所更名為東方市婦幼保健院、獸醫衛生監督檢驗所更名為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動物疫病診斷監測實驗室更名為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2009年,新增設工業和信息化局。把旅遊局從發展和改革局中列出單獨設立。2010年,新設的科局有市城鎮綜合執法局、市農業綜合執法局、市殯葬管理中心、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加掛“東方市測繪局”牌子),市移民服務中心更名為市移民辦公室,隸屬市水務局管理。

主要職責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計畫和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城鄉建設等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財政、民政、社會保障、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人口與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
(八)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九)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幫助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十)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一)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市長:盧勝
副市長:陳楠林、張偉、陳華強陳小博、王龍、張裕輝符乃賢符艷麗王綏臻

機構設定

地理位置

東方市人民政府位於海南省東方市東府路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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