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

東方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是將市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的文化、廣電、體育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的,與市委宣傳部合署辦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門序列,不計入機構個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方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
  • 辦公地址:海南省東方市政府一號辦公樓四樓
  • 局長:符質輝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工作規範性檔案,落實推進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改革,研究提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 指導全市旅遊、文化資源調查與利用保護工作。統籌規劃全市旅遊業發展和文化廣電體育事業、文化廣電體育產業。
(四)組織推進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建設。負責促進旅遊產業和文化廣電體育產業的對外合作及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五)指導全市重點旅遊、文化、廣電、體育公共設施建設。
(六)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
(七)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八)指導、推進旅遊和文化科技創新發展,負責旅遊和文化體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信用體系建設。
(九)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發展與普及工作。
(十)指導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市場規範發展,監督管理全市旅遊和文化體育市場。
(十一)依法規範旅遊和文化體育市場,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負責全市文化廣電體育對外交流、合作、宣傳和推廣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文物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五) 職能轉變。劃入下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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