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

文昌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

文昌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是文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昌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
  • 所屬部門:文昌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海南省文昌市
  • 現任領導:鮑光余(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家有關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工作政策規劃、規章制度和發展戰略,研究推進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改革,研究提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旅遊、文化、廣電、體育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指導全市旅遊、文化資源調查與利用保護工作。統籌規劃旅遊業發展和文化廣電體育事業、文化廣電體育產業。 
    (四)負責促進旅遊產業和文化廣電體育產業的對外合作及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五)指導全市重點旅遊、文化、廣電、體育公共設施建設。 
    (六)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 
    (七)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均等化。 
    (八)指導、推進旅遊和文化科技創新發展,負責旅遊和文化體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九)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十)指導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市場規範發展,監督管理全市旅遊和文化體育市場。 
    (十一)依法規範旅遊和文化體育市場,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負責全市文化廣電體育對外交流、合作、宣傳和推廣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文物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旅遊文化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和隊伍建設。 
    (十五)做好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重點工作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統籌機關政務公開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推進電子政務和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管理。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幹部調配、選任、考核和獎懲工作;承擔局機關幹部職工工資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障工作;協調指導局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內控制度建設;負責局本級年度經費預算編制,匯總局系統預(決)算,監督預算執行;指導監督政府投資的重大旅遊、文體設施基建有關工作;指導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局機關黨建工作;負責機關經費日常管理。
    (二)產業規劃發展室。負責擬訂全市旅遊、文化、藝術、文物、廣電、體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對接“多規合一”工作,指導各鎮旅遊、文化、廣電、體育規劃和項目與多規合一銜接,參與市直部門行業規劃的論證工作;負責制定我市全域旅遊、專項旅遊規劃並督促實施;組織旅遊和文化資源普查,指導旅遊資源保護;指導全市旅遊、文化、體育園區、度假區、旅遊景區、風情小鎮、鄉村旅遊、旅遊新業態規劃的編制;指導旅遊、文化、廣電、體育產業規劃實施定期評估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旅遊產業、文化產業和體育產業發展戰略、計畫、政策和措施;指導促進旅遊產業、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及新型業態發展;組織統籌指導旅遊、文化、廣電、體育產業招商工作,統籌協調項目儲備,推動旅遊演藝、動漫遊戲、數字文化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指導旅遊、文化、廣電、體育園區、重點項目和基地建設,指導參與市場化運作的體育賽事;負責旅遊、文化、體育各類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管理工作;推動旅遊、文化、廣電、體育產業節能減排、綠色發展;承擔市推動旅遊產業發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全面推進全域旅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旅遊廁所和旅遊標識標牌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統籌全市全域旅遊的頂層設計工作,協調推進全域旅遊工作;協調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指導推動產業融合,促進旅遊、文化、廣電、體育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負責對接省全域旅遊驗收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旅遊景區、鄉村旅遊、旅遊廁所的建設和評定工作;指導推動全市旅遊商品、旅遊裝備、紅色旅遊的發展;指導推進旅遊扶貧工作。
    (三)市場開發室。統籌全市旅遊境外宣傳促銷工作;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宣傳促銷、交流與合作;負責旅遊宣傳品的策劃和編印;承擔旅遊、文化、廣電、體育交流與合作;負責入境旅遊和國內旅遊市場信息綜合分析、研究和預測;指導協調全市旅遊、文化、廣電、體育節慶活動;統籌新聞媒體對全市旅遊的宣傳;負責綜合信息和旅遊、文化、廣電、體育產業的新聞宣傳;承擔輿情監測和輿情危機應對工作;承擔市假日辦工作,負責假日旅遊信息綜合工作。
    (四)監督管理室。統籌我市旅遊、文化、體育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旅遊、文化市場監管的頂層設計和長效機制建設工作;負責旅遊、文化、體育產業標準化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建設和社會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協調行業協會和社團工作;統籌指導規範旅遊、文化市場質量投訴的處理;統籌我市旅遊、文化、體育市場的安全協調和綜合管理工作;協調配合重大行業突發公共事件處理;指導行業開展颱風、地震、疾病預防等災害防範和處置工作;指導全市旅行社和導遊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景區和旅遊飯店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市旅遊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吃住行游購娛方面的服務質量和市場規範工作;做好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強化旅遊文體安全監管,完善旅遊文體安全應急處置機制,構建旅遊文體安全保障體系,推進全域旅遊安全發展。 
    (五)文化管理室。協助擬訂民眾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相關政策;指導協調和管理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協調民間文化藝術和老年人、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工作;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實施圖書館、文化館(站)、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統籌協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工作;組織開展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與評審工作;組織開展我市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組織開展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基地建設工作;制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協助擬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組織開展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工作;組織開展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項保護資金申報和監管;協助擬訂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相關政策;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文藝作品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協調和組織重大藝術活動;指導藝術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全市性的藝術展覽、展演和重大文藝活動;指導藝術研究和本行業藝術職業教育。
    (六)文物管理室。協助擬訂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相關政策;協調和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監管文物安全;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文物考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承擔確定全市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推動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文物、博物館、孔廟管理處的業務工作;推動文物和博物館單位開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編制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標準化的規劃並推動落實,組織開展重大文物保護科技工程,推動文物展示利用方式融合創新;組織文物資源調查,開展國有文物資源資產動態管理;負責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完善革命文物保護傳承體系;指導文物合作與傳播,開展文物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實施民間文物搶救、徵集工作。
    (七)廣電管理室。協助擬訂廣播電視傳媒和電視劇和網路視聽節目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相關政策;指導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負責廣播電視宣傳和節目播出的指導監管工作;負責播出機構和節目製作機構管理;指導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製作和播出;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和移動電視業務管理;指導協調重大廣播電視活動;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落地接收管理;負責電視劇製作、發行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指導調控電視劇的播出;負責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工作;負責境外電視劇引進播出的監管;協調推進三網融合;協助擬訂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相關政策;指導廣播電視科技工作和信息化建設;擬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設施保護工作;負責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大公益工程;指導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廣播電視無線電管理,負責廣播電視專用頻率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局綜合性科技工作;審批電影放映;指導廣播電影系統各單位的技術維護工作;審核監管全市廣播電影市場。
    (八)體育管理室。協助擬訂民眾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相關政策;實施全民健身計畫,建立和完善健身服務體系;指導民眾體育組織建設,指導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協調組織實施市級民眾體育綜合性運動會和單項體育賽事活動;指導和推動各類人群的全民健身工作,協調推動全民健身志願服務工作;負責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管理工作;協助擬訂體育科技、教育和反興奮劑工作方針政策及發展規劃;指導落實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統籌、指導全市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的建設工作和競技體育高水平後備人才培養工作;協同市教育局開展學校體育工作和校園足球工作;指導開展青少年體育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組織指導青少年體育競賽和青少年體育比賽參賽工作;制定青少年體育交流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教練員崗位培訓和運動員文化教育工作;指導協調體育系統高、中等體育專業教育工作,參與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工作;統籌協調監管職業體育工作;組織參加全省綜合性運動會;參與組織在我市舉辦的全省以上綜合性賽事和全運會項目的單項競技體育賽事;組織市級競技體育綜合性運動會、市級競技體育競賽;負責運動員、裁判員教育、培訓、監管和競技體育運動成績管理工作。
    (九)行政審批室。負責本行業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和發證工作,協助相關股室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的評估、論證、審核和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視窗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推進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現任領導

局長:鮑光余
文昌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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