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文成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文成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是文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成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 性質事業單位
  • 隸屬:文成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行業、旅遊業、體育事業、體育產業、文物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旅遊體育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體制機制改革。
(三)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握正確導向,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旅遊體育活動。
(四)負責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公共事業發展,推進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基層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工作。指導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六)組織實施文化、旅遊、體育和文物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融合發展、高質量發展。
(七)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相關政策、規劃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廣播電視陣地管理,負責對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監管監測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廣告創作和播出,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
(八)制定全縣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發展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各類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範市場行為,指導推動相關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
(九)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指導、推進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領域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數位化、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負責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維護市場秩序。負責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行業安全穩定工作和安全監督管理。管理健身氣功。
(十一)協調全縣文物管理、保護、利用、安全工作和博物館業務工作,負責管理全縣考古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承擔各級文化遺產項目和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工作導向,深化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挖掘文化、旅遊、體育和文物資源,積極實施文化精品戰略,持續推進基層文化陣地建設,大力實施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加快推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融合發展,努力使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文化創造力傳播力影響力顯著增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政務公開、信訪、機要、保密、後勤、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信息宣傳、退休幹部管理、體制改革等工作。牽頭擬訂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規範性檔案草案、政策措施和綜合性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重大課題調查和研究,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組織協調局機關和本系統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牽頭督辦工作。
(二)文化藝術科。擬訂全縣公共文化、文藝事業發展政策措施和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協調、推動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導公共文化重點惠民項目實施和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全縣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全縣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社會文化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全縣文化旅遊演藝的創作與演出。
(三)文化遺產科。擬訂全縣文物、博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事業發展政策措施和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全縣文物工作和博物館工作,負責管理全縣考古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工作。承擔各級文化遺產項目和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和管理工作,推動文化遺產和旅遊的深度融合。協助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歷史文化(傳統)村落的推薦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承擔地方文化挖掘、文化名人聯絡工作。
(四)市場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擬訂全縣文化、旅遊、體育、文物市場管理政策措施、專項規劃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牽頭局機關和行業系統綜治維穩、精神文明、依法行政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文化、旅遊、體育、文物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精神文明、信用體系建設,推動服務品質提升。指導監督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藝術、旅遊考級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行政審批、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五)資源開發指導科。擬訂全縣旅遊、體育事業發展政策措施和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體育公共服務工作。指導全縣文化旅遊體育重大項目建設。承擔全縣文化旅遊體育資源普查、規劃、保護和利用。指導協調本系統項目立項、規劃、設計與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全縣重點旅遊區域、A級景區創建、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紅色旅遊、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鄉村民宿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及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工作。
(六)產業發展科。擬訂全縣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和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旅遊和文化、教育、體育、林業、健康等融合,促進文化旅遊體育新型業態發展。負責文化旅遊體育產業項目推介,推動文化旅遊體育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指導文化旅遊體育產品開發體系建設及旅遊商品創新。牽頭指導文化旅遊體育對外交流和宣傳推廣工作。
(七)廣電科技宣傳科。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發展政策措施、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廣播電視陣地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負責對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監管監測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廣告創作和播出,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性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承擔局機關和行業系統重大新聞宣傳工作。牽頭承擔信息化建設和文化雲平台的建設、管理。負責本系統網路輿情和信息安全,指導網評員隊伍建設。

現任領導

局長:王孟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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