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五指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19〕24號)和《中共五指山市委辦公室、五指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五指山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五辦發〔2019〕6號),制定本規定。

五指山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以下簡稱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是主管全市旅遊、文化、廣電、體育和商務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五指山市商務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指山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
  • 所屬地區:五指山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招商引資、總部經濟發展和會展業發展工作的政策規定、制度和發展戰略,研究推進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改革。研究提出全市落實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商務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落實海南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有關工作。
(二)負責全市旅遊、文化資源調查與利用保護工作。統籌規劃旅遊業發展和文化廣電體育事業、文化廣電體育產業。
(三)推進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建設。負責促進旅遊產業和文化廣電體育產業的對外合作及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負責全市重點旅遊、文化、廣電和體育公共設施建設。
(五)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
(六)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七)指導、推進旅遊和文化科技創新發展。負責旅遊和文化體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八)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九)依法規範、監督管理和發展全市旅遊和文化體育市場。
(十)負責全市文物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文化、廣電、體育和商務的對外交流、合作、宣傳和推廣工作。
(十二)指導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市場規範發展,監督管理全市旅遊和文化體育市場。
(十三)依法規範旅遊和文化體育市場,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維護市場秩序。
(十四)配合實施市內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總部經濟發展工作。負責全市會展業發展工作。負責全市招商引資促進工作。負責全市電子商務發展工作。
(十六)推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推進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七)負責全市批發市場(含現貨大宗產品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十八)負責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
(十九)指導全市商業信用銷售,監督管理特殊流通行業。
(二十)負責推進市內流通產業供給側改革,負責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推動流通標準化建設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二十一)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十二)負責中央和省級各類商務業務發展資金項目的申報和實施。
(二十三)集中辦理旅遊、文化、體育、廣電和商務領域各項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四)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則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重點工作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扶貧等機關日常工作;統籌機關政務公開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推進電子政務系統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管理,指導、監督局屬事業單位後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調配、選任、考核和獎懲工作;承擔機關幹部職工工資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檔案和局屬單位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內控制度建設;負責局本級年度經費預算編制,匯總局系統預(決)算,監督預算執行;指導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經費日常管理;指導統籌事業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工作。
(二)綜合協調崗。負責組織起草擬訂本行業地方性產業促進政策草案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國際旅遊消費中心涉旅遊、文化、廣電、體育和商務的政策研究工作;負責旅遊文體產業發展、經濟運行和體制改革等重大課題研究;監督本系統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負責擬訂全市旅遊、文化、藝術、文物、廣電、體育和商務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制定我市全域旅遊、專項旅遊規劃並督促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文化資源普查和保護工作;組織全市旅遊、文化、體育園區、度假區、旅遊景區、風情小鎮、鄉村旅遊、旅遊新業態規劃的編制;組織旅遊、文化、廣電、體育產業規劃實施定期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對接國際旅遊島建設和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建設落實情況的統計和評估工作;負責綜合信息和旅遊、文化、廣電、體育產業的新聞宣傳;承擔輿情監測和輿情危機應對工作;協調推進全市旅遊、文化、廣電、體育對外交流合作;負責假日旅遊信息綜合工作。
(三)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崗。負責統籌我市旅遊、文化、體育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旅遊、文化市場監管的頂層設計和長效機制建設工作;負責旅遊、文化、體育產業標準化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建設和社會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協調行業協會和社團工作;統籌指導規範旅遊、文化市場質量投訴的處理;統籌我市旅遊、文化、體育市場的安全協調和綜合管理工作;協調配合重大行業突發公共事件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行業開展颱風、地震、疾病預防等災害防範和處置工作。指導全市旅行社和導遊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旅館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五指山市旅遊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五指山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吃住行游購娛方面的服務質量和市場規範工作。負責旅遊、文化、廣電、體育和商務信用體系建設;指導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四)產業發展崗。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旅遊產業、文化產業和體育產業發展、國內旅遊市場開發戰略、計畫、政策和措施;指導促進旅遊產業、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新型業態發展;指導旅遊、文化、廣電、體育園區、重點項目和基地建設,指導參與市場化運作的體育賽事;統籌項目儲備工作;推動旅遊演藝、動漫遊戲、數字文化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和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承擔旅遊、文化、體育產業發展投資和專項資金的申報、管理工作;推動旅遊、文化、廣電、體育產業節能減排、綠色發展;統籌全市旅遊對外宣傳促銷、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全市旅遊、文化、廣電、體育對外宣傳品的策劃和編印,負責全市旅遊、文化、體育發展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市場信息綜合分析、研究和預測。指導協調市旅遊、文化、廣電、體育節慶活動。
(五)全域旅遊崗。負責統籌全市全域旅遊的頂層設計工作,協調推進全域旅遊工作;協調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指導推動產業融合,促進旅遊、文化、廣電、體育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負責對接省的全域旅遊驗收工作;組織實施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旅遊景區、鄉村旅遊、旅遊廁所的建設和評定工作;指導推動全市旅遊商品、旅遊裝備、紅色旅遊的發展;指導推進旅遊扶貧工作;承擔市旅遊廁所和旅遊標識標牌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文化文物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崗)。協助擬訂並組織實施民眾文化事業、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和管理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協調民間文化藝術和老年人、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工作;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實施圖書館、文化館(站)、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統籌協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申報和評審工作;組織開展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基地建設工作;落實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扶貧方案;制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協助擬訂國家級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培訓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項保護資金申報和監管。
(七)廣播電視崗。負責指導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負責廣播電視宣傳和節目播出的指導監管工作;負責播出機構和節目製作機構管理;指導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播出;協助重大廣播電視活動;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落地接收管理;負責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工作;指導廣播電視科技工作和信息化建設;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設施保護工作;負責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
(八)體育崗。負責協助擬訂民眾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相關政策法規;實施全民健身計畫,建立和完善健身服務體系;指導民眾體育組織建設,指導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協助組織實施省級民眾體育綜合性運動會和單項體育賽事活動;指導和推動各類人群的全民健身工作,協調推動全民健身志願服務工作;負責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管理工作;指導落實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統籌全市體育俱樂部、戶外體育活動營地的建設工作和競技體育高水平後備人才培養工作;協同市教育局開展學校體育工作和校園足球工作;指導開展體育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組織指導體育競賽和國內外重大青少年體育比賽參賽工作;指導管理教練員崗位培訓和運動員文化教育工作;指導體育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和訓練基地發展工作;組織參加全省綜合性運動會;參與在我市舉辦的全國以上綜合性賽事和全運會項目的單項競技體育賽事;承辦省級競技體育競賽;負責運動員、裁判員教育、培訓、監管和競技體育運動成績管理工作。
(九)商貿崗。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服務貿易、商貿服務業、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促進總部經濟發展政策;負責執行國家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提出市內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建議,擬訂有關政策;執行國家對外貿易政策,負責對全市外貿行業進行指導,推動貿易轉型升級,推進跨境電商工作;統籌推進全市城鄉市場協調發展,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社區商業發展,規範大型商業項目和商業聚集區發展,指導監督全市農貿市場規劃布點與建設改造,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最佳化農村和城鎮商業網點布局;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促進產銷對接;管理汽車(含二手車、報廢車)流通,對汽車二手市場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牽頭組織全市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商業特許經營、商貿領域品牌建設、老字號、拍賣等相關工作;配合推進離島免稅政策,統計分析免稅店經營數據;推動商貿物流體系建設,促進物流配送、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指導綠色流通發展、實體零售行業創新、智慧商圈(智慧店鋪)管理和流通領域節能降耗等工作。組織實施再生資源回收、舊貨流通產業政策、發展規劃;負責散裝水泥套用監管工作。
(十)招商崗。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招商引資工作計畫;負責擬訂全市電子商務、會展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出境就業和對外援助政策;統計、評估、分析全市招商引資情況;牽頭策劃、組織和協調全市性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組織統籌指導旅遊、文化、廣電和體育產業招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招商項目庫,建立招商信息跟蹤庫;組織實施全市招商引資業務和人員培訓;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投資軟環境,協調解決投資者的投訴;負責會展行業的統籌協調、促進與服務工作;承擔會展業統計、評估、培訓和對外宣傳推介工作;統籌、指導會展活動、會展企業的引進和培育;負責推進電子商務交易服務業態發展;指導全市企業電子商務套用;培育重點電子商務企業和平台,扶持中小電子商務企業;推動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推進全市電子商務進農村和電商扶貧工作;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和分析;負責執行國家外商投資政策,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的情況,指導全市外資投資工作,協調推進外商投資環境建設;負責全市外資企業的管理和服務,組織實施外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負責外商投資數據統計和組織上報;負責全市重大外資項目的推介、聯繫、跟蹤、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組織企業參加國(境)外有關投資促進活動。

人員編制

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行政編制1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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