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成立於1981年3月,前身系原東方縣司法局。1987年11月,東方縣改為東方黎族自治縣後,改稱東方黎族自治縣司法局。1997年3月東方撤縣改市後,改稱東方市司法局,內設辦公室、法制宣傳工作室、基層工作室、社區矯正與安置幫教工作室、律師與公證工作指導室和法律援助中心,下設八所司法所、感城司法所、三家司法所、四更司法所、大田司法所、東河司法所、新龍司法所、板橋司法所、天安司法所和江邊司法所等10個司法所,現有行政編制40名(司法所編制17名),事業編制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方市司法局
- 成立時間:1981年3月
- 前身:原東方縣司法局
- 現有規模:大田、東河10個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