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以及2008年度全市各公開義務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費及減免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6大部分。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單位:杭州市
  • 時間:2008年
  • 性質:工作報告
概述,組織機構進一步健全,工作程式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作用開始顯現,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費及減免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其他重要事項,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概述

2008年,杭州市深入貫徹落實《條例》,市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第243號令),發布了《關於認真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工作的通知》(杭政函〔2008〕96號)、《關於印發杭州市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方案的通知》(杭政辦函〔2008〕177號)、《關於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檢查的通知》(杭政辦發電〔2008〕42號)等一系列檔案,梳理、公布了各公開義務人的分管領導、責任處室、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等,整理、彙編了《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手冊》,舉辦了政府信息公開培訓班、座談會,圍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目錄及指南編制情況、工作規範等重點,組織了專項檢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繼續深入推行。主要工作特點:

組織機構進一步健全

各公開義務人,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教育、醫療衛生、計畫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運輸等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均明確了分管領導,責任機構和聯繫人。組織開展了《條例》、《規定》的學習培訓,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工作程式進一步規範

92%的公開義務人制定了《條例》貫徹實施方案;94%的公開義務人規範、更新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70%以上的公開義務人重新制定落實了信息發布協調、保密審查、責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數量大幅提升。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比上一年度淨增140948條,增長143.04%;各公開義務人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數量比上一年度淨增39544條,增長近20倍。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作用開始顯現

不僅有效保障公開權利人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較好地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活動的服務作用;在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及業務協同、權力有關運行機制建設中,也發揮了積極作用,有效促進了政府工作效率的提高。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數量
2008年,各公開義務人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56302條。其中,政策法規類信息38521條,占15.03 %;規劃計畫類信息6204條,占2.42%;業務類信息148967條,占58.12%;機構設定類及其它類信息62610條,占24.43%。
市級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9280條。其中,政策法規類信息6108條,占10.3%;規劃計畫類信息562條,占0.9%;業務類信息33854條,占57.1%;機構設定類及其它類信息18756條,占31.6%。
區、縣(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97022條。其中,政策法規類信息34084條,占17.3%;規劃計畫類信息5122條,占2.6%;業務類信息82749條,占42%;機構設定類和其它類信息75262條,占38.2%。
(二)主動公開內容
2008年,各公開義務人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規範和發展計畫、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政府機構和人事、重大決策草案等5大方面內容。
1.管理規範和發展計畫
及時公開市政府規章和各級政府機關產生的規範性檔案以及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其他檔案。公開了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城市總體規劃、其他各類城市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公開了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的批准檔案、補償標準、安置方案等。
2. 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
加快了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疫情、災情或者突發事件的預報、發生及其處理情況的公開進程;公開了社會救助標準、福利事業發展情況、養老福利服務機構收費標準、各類優撫對象撫恤標準;公開了停車、背井小巷、道路修繕、戶外廣告整治等相關規定;公開了普通中國小建設標準、學生入學條件、教學技術裝備標準、中國小課程標準、教育收費標準、招生考試改革工作情況等;公開了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認定標準、 職業培訓(教育)機構資質認定標準、基本養老金申領標準和條件、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申領條件、工傷認定方法、專業人員招聘崗位、開業指導等。
3.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
公開了政府財政預算、決算以及審計信息;公開了《杭州市2006年度教育經費投入及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杭州市工業獎勵扶持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杭州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金專項審計調查》、《社區建設及管理經費使用情況審計調查結果》;公開了水務、公共運輸、重大工程的配套住宅等項目的招標信息、招投標流程、中標結果;公開了2008年重大工程項目列表、工程建設管理、建築建材業管理等信息。公開了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情況、“春風行動”募集資金等民生資金審計情況、汶川地震捐贈資金審計情況,綠化專項資金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審計結果; 進一步完善了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採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的信息。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各公開義務人共設定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283個,其中,市級機關設定受理點71個,區、縣(市)政府設定受理點220個。
(一)申請情況
各公開義務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1545件,其中市級機關收到27209件,區、縣(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收到14336件;當面申請41380件條,占99.6%,通過網際網路提交表單形式申請70件,占0.17%,以電子郵件申請15件,以傳真形式申請10件,以信函形式申請60件,以其它方式申請9件。
在市級機關中,申請內容主要涉及工商年檢、個企稅收、土地徵用、房屋拆遷、企業退養政策、學校收費標準、物業管理、城市規劃、人才引進、工資福利、公務員管理、軍轉、治安和戶政管理、交通管理、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在區、縣(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中,申請的內容主要涉及土地徵用、房屋拆遷與補償標準、城市規劃和發展計畫以及社會保障、勞動就業、教育和人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等。
(二)申請處理情況
“同意公開”的40336件,占97%;“同意部分公開”的9件;免予公開數1073件,占2.6%。
在1073件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中,“信息不存在”的141件,占13.1%;“非本部門掌握”的173件,占16.1%;“申請內容不明確”的 46件,占4.3%;屬於“免予公開範圍”的117件,占10.9%;因其它原因免予公開的593件,占55.3.%。

收費及減免情況


2008年度,除個別公開義務人依法向公開權力人收取依申請公開實際發生的複印等成本費用外,未收取其他費用;沒有公開權利人向公開義務人申請減免依申請公開費用。

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市級機關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申請66件,主要集中在發改委、國土資源局、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城管執法局等。區(縣)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沒有行政複議申請。全市發生針對各政府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行政訴訟案件82件,其中市級機關80件,區(縣)政府2件,集中在規劃局、城管執法局、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管委會、上城區等。爭議問題主要集中在土地徵用、房屋拆遷、企業退社會保障、戶籍政策、房屋資料、建設項目等信息的公開問題。受理率和審結率為100%。

其他重要事項


2008年,發生多次群體性依申請公開的事件,申請人大多為錢江新城、鐵路東站樞紐、西溪濕地等市重點工程征地村的村民。對此,市國土局領導親自接待,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與申請人面對面溝通交流,消除申請人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片面理解,妥善處理了相關問題。

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主要問題
1.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不穩定。部分公開義務人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分管領導、具體工作人員變動頻繁,難以準確把握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及程式,部分涉及公開權利人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開不及時,直接影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推行。
2.工作形式不規範。《條例》、《規定》均對政府信息公開方式、程式做了明確規範,但部分公開義務人至今仍未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未按規定格式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信息索取號、信息名稱等與信息內容不對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不及時,答覆不規範。
3. 監督考核制度不健全。全市統一的政府信息公開評議考核制度尚未制定,考核標準尚未出台,對公開義務人具體工作減少行之有效的監督檢查手段。
4. 保密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部分公開義務人保密審查機制不健全,審查程式不規範,審查責任不落實,個別公開義務人發生泄密事故,個別公開義務人未經第三方同意即公開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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