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杭州市發改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由杭州市發改委編制。2012年以來,杭州市發改委按照市政府和國家、省發改委的工作部署,本著依法、準確、及時、有效、便民的原則,堅持加強領導,程式規範,迅速高效,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
  • 外文名:杭州市
2012年回顧,2013年安排,

2012年回顧

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對於促進發改委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為此,我委始終把這項工作作為機關的一項重點工作著力推進。
1、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大力推進信息公開工作。杭州市發改委專門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各業務處室負責人為小組成員,並下設辦公室,具體日常工作由委辦公室負責。委辦公室在委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按《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要求,認真做好杭州市發改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保證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到位、經費落實。形成了杭州市發改委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處室各司其職共同抓的良好氛圍。
2、不斷完善制度,最佳化工作流程,努力規範信息公開工作。
制度建設是一項帶有根本性的工作,信息公開工作程式性、規範性很強,必須通過建立一套比較完善的管理制度,確保工作有效開展。
一是完善信息公開的制度。根據國家、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2012年,我委進一步修改完善了《杭州市發改委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杭州市發改委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杭州市發改委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等制度規定,在杭州市發改委入口網站上作更新,並在工作中不斷改進和完善公開的方式、方法。
二是規範信息公開的流程。以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為著力點,進一步最佳化信息公開工作流程,從收文、報批、起草文稿、核稿、送審、文書處理和檔案管理等方面,規範運作,形成上下貫通,左右相連,組織嚴密,管理嚴格的運作格局。確保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開展。
三 是積極探索和實踐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根據形勢的不斷變化,充分考慮信息公開工作的實際情況,我們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力度,不斷拓展和延伸主 動公開的內容和形式,在確保國家秘密和第三方隱私安全的前提下,將儘可能多的政府信息向社會、市民作主動公開。也有效地降低了依申請公開的數量。
四是認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依申請公開工作。2012年,依申請信息公開的數量較去年相比有所下降。截止12月底,共發生依申請公開112件,比去年的128件減少了16件(2008年0件;2009年21件;2010年71件),並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並確保在規定時間完成,至今沒有發生一件逾期辦理的情況,盡最大可能去滿足申請者的要求。
3、加強平台建設,拓展公開渠道,積極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是對杭州市發改委入口網站進行改版完善工作,突出了線上服務和公眾(市民)參與互動功能。同時採用內部考核的方法,要求各業務處室及時主動載入可公開的政府信息,並將各處室信息載入情況作每月通報。今年,委入口網站全文電子化主動公開的各類信息數量達到2963條;此外,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公開數為908條。按市里要求,新增加了“杭州市發改委2012年部門預算及使用情況”的政府信息。
在市發改委入口網站與網民開展網上互動,接受建言獻策、問題諮詢、投訴舉報62次,均能在當天或1-3天較短的時間內及時給予回復。
2012年,杭州市發改委還積極向市政府入口網站報送動態信息138條;主動為市政府入口網站載入本委的政府信息(公文)614個;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言獻策”欄目與市民就7個方面的內容聽取意見建議,進行互動,並根據市民建議,能落實的責成相關處室落實,無法落實的進行解釋。
二是在實施完成了市發改委“權力陽光”一期、二期信息化項目的建設後,實現了與市陽光政務信息平台的無縫對接,數據的實時傳輸。將我委二十大類的權力事項和6項涉企專項資金的管理統一納入市陽光政務平台,接受市有關部門和廣大市民的監督和查詢。目前,該系統運行正常,該公開的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的審批事項已全部實時公開。6個專項資金也在市專項資金網路管理系統上運行正常。

2013年安排

杭州市發改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離政府的要求和公眾的需求還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在新的一年裡,我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作重點突破。
1、以社會需求為導向,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
由於2012年主動公開的信息量較往年成倍增加,一定程度上也減少了依申請公開的數量,基本上依申請公開的均為2011年以前的政府信息,需要今年政府信息的申請幾乎沒有。因此,現實情況也在提醒我們一定要毫不放鬆地繼續狠抓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否則政府部門會隨公民民主意識不斷增強帶來的依申請公開激增而疲於奔命,消耗掉大量的公共資源,增加大量的公務成本。所以,2013年 要在認真界定“密”與“非密”的基礎上,及時、規範地做好公文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公眾關注度高的專業規範性檔案、重大決定等檔案及其配套解讀材料的 主動公開工作,並進一步健全相應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推動政府信息公開與網上辦事、陽光政務工作的有機結合。適時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內容,切實做到內容合法,程式規範、操作簡便。
2、以服務公眾為宗旨,不斷創新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
要 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開的新途徑,以公眾喜聞樂見的溝通表達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建立長效、實用的信息公開機制,讓能公開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時、有效、徹底的 公開。要在政府信息公開的寬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斷加大主動公開的信息量。以切實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實現政府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3、以民眾需求為己任,認真辦理好依申請公開的工作。
要嚴 格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基本工作原則。對每一件依申請公開的事項,在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各個環節做到嚴格把好辦理的時效關,內容的審 核關。整體把握好辦理進度,及時提醒承辦業務處室及經辦人員按期辦理,確保在規定期限內答覆申請人。要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處室的年度考核。加大對處室 承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督查督辦力度。同時也要積極開展對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以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邁上新台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